一、政府权力的质变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发生W革“台下派”与“台上派”的权力竞争,其中一方放出胜负手,向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策略“投资饥渴症”开门,结果,另一方主张“鸟笼经济”的人士被边缘化了。
1992年山东诸城陈卖光一夜之间把国企卖光,这个是把官员个人的机会主义策略“政绩饥渴症”合法化了。此后,结合“一把手专政”的首长负责制,奠基于“投资饥渴症”和“政绩饥渴症”两大机会主义策略,政府权力在改革时代获得了新生,获得了相对于中央的独立性并逐步确立起独立于中央政府的利害关系结构,最终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地方政府公司化”现象。
由此,形成了高于法律和政策效力的“朱记宪章”——独立于中央政府的地方利害关系结构引导着官员群体的行为,中央政策和法律在地方政府和官员那里大多失效,“政令不出中南海”成为显著现象,这合成了中国特色的资本专政样式“公权力与个体资本进行具体合作”而非关注一般积累条件的“资本家的联合委员会”,这是改革四十年政府公权力运用方式的质变。
应该说,地方政府的公权力,越过边界去违法支持资方非法节约劳工成本,选择与具体资本家之间的个体合作,这是一种极度损害政权合法性的资本专政方式。换言之,资方侵害劳工合法权益而获得非法利润数字,这个非法利润空间是以地方政府不作为或者越界胡乱作为去维持的,结果,资方的劳工成本节约,政府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合法性损失作为代价。
二、低成本积累体制的塑造机制
中国的开放,就是跨国公司的外包,内在逻辑是“全球劳动套利”,19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里根和撒切尔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之后,最显著的变化是全球制造业基地的外移。
中国竭力压低劳工和环保成本,去对接跨国公司的全球劳动套利和外包业务,综合后果有二:一是中国本土的低端制造业显著超过本土市场容量,二是发达国家的工人贵族消失和中国农民工的巨大规模。对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新一轮扩张而言,按照大卫·哈维的看法,是非常顺利地实现了又一轮的“空间修复策略”。
在新一轮的全球资本主义的“空间修复策略”中间,中国承接跨国公司外包业务的成功,除了把毛时代的工业化成就转型服务于依附性发展道路之外,最大优势仅仅在于创造了一个劳工成本极低的积累体制。
三、农民工的两大低成本特性
在跨国公司的外包业务首选中国之时,有助于全球劳动套利目标实现的,有两个关键的条件在起作用:一是资源密集型的基础工业配套能力,二是低工资劳动力的髙生产性特点。恰好这两点在中国最为成熟。
中国农村居于前工业化时代的农村居民,能够在极低成本之下完成劳动力的生命再生产过程,同时,各种社会主义制度残余诸如农地公有制和低成本福利价格,早期都助推劳动力低成本。而毛时代的平等社会记忆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很多人都误以为在雇佣劳动制之下的勤奋劳动也一样可以解决一切人生问题)以及较高的平均教育和体质水平,使得跨国公司找到了一个极高生产率和极低成本的劳动后备军,由此,制造业向中国转移成为首选,中国也成本全球化时代的全球资本洼地。
恰好,经过改革四十年,农民工的两大低成本特性,以日益增加的速度消失或者被消灭。一是农村的残破和非必需支出的高速增长,彻底堵断了农民的返乡之路——再也不可能在故乡低成本完成生命再生产了;二是建基于高居住成本和福利市场化的生产成本推进,显著拉高了劳工的生命维持成本。依据社科院田丰的跟踪研究,2006-2015年的十年,是农民工“逆成长”的十年,农民工的平均名义工资上升了400%,由此农民工的相对收入下降同时自我评价也降低。这个工资上升过程,落后于平均收入上升,也低于城市的生活成本推进速度,普遍的体验是工资越高但日子却越发难过了。
万里和张广友对落后的小岗村很不满:不愿意出去打工,竟然不懂“无工不富”的道理
迄今为止,在珠三角地区,一个农民工月收入需要达到3000-3500元才能够实现养家糊口。而挣到这份工资,月加班时数需要达到80-120小时。据典型调查,在珠三角地区,工厂普工(这是农民工的绝大多数)的月工资标准是,五天八小时通常只能够拿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数目,这个工资数目养不活劳动者自己,为了养活家人必须要加班100小时甚至更多才行。在珠三角地区,一个工厂如果想要开除工人又不想给出法律补偿的话,常规方法是不让这个人加班,这就可以逼迫他自己辞职,工厂就能够成功地把接触劳动合同的责任转嫁给劳动者自己,无需给出补偿。
四、维持“造反派工资水平”的潜在政治赤字问题
农民工的低成本特性逐步消失,但是,奠基于地方政府公司化逻辑基础上的压力维稳体制却越来越多地接管了压制工资成本的各种私人领域事务,例如佳士事件。
依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2017年中国农民工总数为2.865亿人,占非农就业数字60%,平均月工资数量3485元。这个工资数目,已经远高于南亚地区。四十年来,中国通过房地产和福利市场改革,终于接近消灭了“全球劳动套利”的低劳工成本。目前,地方政府公司化逻辑之下,地方政府一方面大力助推房地产和高居住成本,一方面竭力推进各个环节的生活成本的资本化进程进一步拉高生活成本(所谓把教育、住房、养老作为“三驾马车”),农民工在生命再生产和生命维持两个方面的低成本特性,业已丧失殆尽。同时,在招商引资热望之下地方政府公权力,完全不支持劳工合法权利,一些案例显示出公权力越界支持资方打压劳工,非法降低工资成本以维持利润,这已经激起了强烈而普遍的不满。
在一定程度上,每月加班100小时以上才能够挣到养家糊口收入的农民工,还往往要受到资方和公权力联手打压合法权利(如佳士案例所揭示的),这个工资水平,无限接近于“造反派”工资水平。
一个严肃的问题在于:在农民工两大低成本特性业已消失的今天,要以公权力越界作为的方式去维持低劳动成本,看来需要支付日益增加的维稳成本,并冒着计划社会矛盾的巨大政治风险。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