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名家论坛第十六讲”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贾根良教授做“从联想、中兴和华为看中国技术赶超的不同道路”主题讲座。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常务副理事长胡乐明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胡怀国研究员,智库办主任、经济所《资本论》研究室主任郭冠清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当代西方经济理论研究室杨虎涛研究员,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贾根良教授以技术赶超的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作为分析框架,通过对联想、中兴与华为公司的案例分析,阐明了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技术赶超道路的问题。他指出在新国际分工(或价值链分工)于20世纪80年代出现之前,按照比较优势理论从初级产品和传统工业入手是不可能实现经济技术赶超的,只有新兴产业才有技术赶超的机会窗口,这是经济思想史中从重商主义经济学开始,经由李斯特经济学,直到现代演化经济学的有关技术追赶及其超越理论演变的主线。
贾根良教授认为,按照中国新李斯特经济学的这种理论,只从事新兴产业中加工、组装和低端制造的联想无疑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典型代表,只能成为发达国家的技术附庸。他对林毅夫教授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提出了不同见解。林毅夫教授反对韩国20世纪70年代发展重化工业,反对韩国在80年代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进入芯片产业的行为,认为 “韩国企业的发展模式通常和三星电子相似,追求等级较高、资金密集程度超过其资源秉赋的技术和产品”(林毅夫,2000)。但贾根良教授认为“新结构经济学”是以东亚处于低收入阶段经验为基础,不适合于中等收入国家,不适合新中国建立后处于低收入阶段的中国,其导致的结果之一是,我国进口的芯片不仅来自于美国,而且还大量来自于韩国;因为三星电子已经超越英特尔成为全球第一大芯片制造商。
贾根良教授认为,中兴公司是200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动能替代旧动能”思路的代表,虽然从事许多重要的技术研发,但未能掌握核心技术并控制价值链高端,因此,一旦美国对其禁运,企业立刻就濒临死亡的境地。对此,贾教授认为,笼统地说新兴产业、新兴技术是追赶的机会窗口已不成立,如果没有核心技术,如果不是从价值链高端入手,新兴产业就无法承担历史上它曾具有的技术赶超的历史使命,只能使高端产业低端化。这是其对佩蕾丝的机会出口理论的修订:在新国际分工的今天,技术赶超的的机会窗口在于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和高端价值链。这也是为什么华为在十五年前就秘密从事芯片和鸿蒙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因此,他提出聚焦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部门之间的区别的“新结构经济学”产业政策的分析框架已经过时,它倡导的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资本密集型产业的“产业升级”已不再有效。
针对当前机器人、光伏产业等案例,贾根良教授提出了新李斯特主义国家致富新原则:进口中低端产品,出口中高端产品。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李斯特通过总结到他那个时代的历史经验,提出了有关贸易与发展的三阶段理论:落后国家为了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应该对发达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但当一国奠定了初步的工业基础之后就必须实行商业限制政策,促进工业、渔业、海运事业和国外贸易的发展;而当该国通过商业限制政策使其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最高度发展后,就应该逐步恢复自由贸易。贾根良教授认为,李斯特这一理论在历史经验上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他在得出这一结论时,英国尚未完全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更谈不上效果如何;而经济史研究告诉我们,英国在19世纪下半叶对其自身所宣传的自由贸易信条的迷信是导致其工业力量衰落的最重要原因。与英国不同,美国在1914年取得工农业的国际领先地位之后又继续实施高关税保护政策达三十年之久,即使是在今天,它在高调宣传自由贸易的“真理”的同时,仍在有选择地实施保护主义——“禁止中国高科技产品和中国直接投资进入美国是美国政府吸取了英国在19世纪末的教训”(贾根良,2018)。
所以贾根良教授认为,华为公司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优秀代表,证明了中国新李斯特经济学理论的正确性,代表着中国技术赶超的正确道路,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创新的后发优势。他也指出,制度创新的后发优势的发挥取决于三个条件:第一、较早进入新技术系统;第二、领先国家出现“制度锁定”;第三、制度创新的后发优势能否实现还取决于落后国家相对落后程度、创新活力和发展战略等特定的情境,因此,制度创新具有脉络主义。
胡怀国研究员认为,贾根良教授紧密结合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经济理论和现实经济,对适合我国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的技术赶超路径展开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主流经济学往往以发达经济体为背景,贾老师更多地讲述了它们“成长中的故事”。不过,“成长故事”各有不同,如何在个案中探寻一般性,要注意样本选择问题,毕竟还有许多贸易保护但没有成功实现赶超的国家。另外,贾老师把华为公司作为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突破的成功案例,但华为究竟与贸易保护还是贸易自由有关,还需要进一步明晰;同时,华为属于非上市企业,我们了解的信息还不全面,能否作为成功实现技术赶超的典型案例,至少从学术的角度,感觉目前还不够成熟。
杨虎涛研究员认为,贾根良教授对中兴、联想和华为三家公司的比较分析很有意义,结合拉佐尼克的创新型企业理论,中兴、联想和华为在创新与赶超上的差异与其公司治理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贾根良教授这种从企业角度的案例分析,也不同于演化发展经济学长期以来的经济史和经济政策史的研究传统,而对华为模式的提炼,也对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后发赶超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由隋筱童根据会议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