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国际接轨的含义
这些年来,“与国际接轨”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提法和用语,许多人张口闭口就是“与国际接轨”,“与国际接轨”这个用语也频频见诸于媒体和学术文章著作中。似乎搬出一个与国际接轨来就是接近普世真理了。但其具体含义是什么?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清楚。
其中国际一词,本意是国家之间,一般认为翻译自英文international,很可能是清朝晚期西方传教士翻译的。从词源上看,本是形容词,比如国际贸易就是指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国际冲突就是指国与国的冲突,修饰名词用的,表明地域性的特征。然而,这里的与国际接轨中的国际变成一个如欧洲、联合国、地球之类的名词,意思是一个比国家还要高级的组织。英语中并没有一个词与此对应,可以说,是中国近代产生的特有的词,很可能是西方传教士推销给我们的,是西方文化渗透的产物。
“接轨”本是一个交通术语,原义是指把两条分别修筑的铁路轨道连接起来。如果两条铁路轨道间距不同,一辆列车就难以直接在两条铁路上同行。因此,接轨还常常表明使两条铁路轨道间距相同。引申为把一种体制或做法跟另一种体制或做法一致起来。更广义地说,是在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一致化,因为制度和文化是要相适应的,一致的制度必然导致文化上的趋同。
与国际接轨,就意味着要与国际一致起来。那么这个国际的制度、文化和做法,究竟是什么?通常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重要制度之一。法学家们根据世界各国法律基本特征,将世界各国的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欧洲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然而,在西方国家,就是在一国之内,所使用的法律都差异很大。例如,英美和加拿大都是以英美法系为主的国家,但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实施的却是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大陆法系的特点:(1)全面继承罗马法;(2)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性,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特点:(1)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国际贸易活动是最常见的国家间的交往之一。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系统则包括国际贸易法与世界贸易法,它们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系统。前者形成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者形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
国际贸易法的定义虽有多个版本,但是其基本内容则是大同小异。国内的教材如王传丽主编的《国际贸易法》认为它是“调整各国之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以及各国有关对外贸易方面的法律、制度、法令与规定”。施米托夫在其《国际贸易法律与实践》一书的开头这样写道:
【“国际贸易涉及货物与服务从一个国家出口到另一个国家。这种交易通常被称为出口交易,并且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基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交易和向别国提供服务的交易,例如工程的建设与安装。”】
从这些定义看,国际贸易法调整的对象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在货物交易和服务贸易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国际贸易法是由众多技术性条款组成,相对而言,其政治意识形态的色彩较淡些。因此,在各个国家之间也就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产生了众多调整国际贸易规范的国际条约。也就是说,实际上不存在一个公认的标准,而是众多各种条约的集合体。
世界贸易法则是因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而逐渐发展形成的,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广为接受的有关世界贸易法的定义和调整范围。第一种观点是将世界贸易法纳入到国际贸易法中,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种观点是将世界贸易法列为一个独立的体系。世界贸易法是建立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之上,但是不仅仅局限于世界贸易组织所制定的协定。世界贸易法是指所有调整政府部门管理进出口贸易的法律规范总和。具体讲,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所制定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管理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涉及到商品进出口管理制度,海关监管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商品检验制度,以及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国际立法。在这些条约中,既有世贸组织制定的,也有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际条约有别于统一私法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简称UNIDROIT),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简称UNCITRAL)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所制定的条约,因为这些条约更多的是调整国际贸易当事人之间的行为规范,不涉及到政府部门的行为规范,不少这样的条约所包含的内容往往是供当事双方任意选择的,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商事仲裁条例。第二,国际法的一些基本原则,例如主权独立原则,国家平等原则。这些国际法基本原则一般是作为调整各国之间关系,包括经贸关系的指导原则,同时也是各个国际组织内部制定条约的法律基础。第三,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在各国之间的交往中逐渐形成的,它也是现代国际法的渊源之一。许多国际条约就是在一些国际习惯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从广义上讲,国际贸易法中的贸易术语也是属于国际习惯。国际习惯并不是一尘不变的,它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除此之外,一些法学家的学说和争端解决机构所作的裁决也可以列入世界贸易法的范畴。但是,它们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法律地位也不如国际条约,国际原则和国际习惯。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国际条约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法律,都是各国依据自身利益选择是否加入,都是没有强制约束力的。美国尤其如此,以气候问题为例,美国的克林顿和奥巴马支持美国加入,而小布什和特朗普当局则反对美国加入,实际上美国很少认真执行气候方面的国际协定,基本上将气候方面的国际协定当废纸。即使如此,美国却常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将不遵守国际协定国家抹黑为邪恶国家。中国人均排放温室气体只有美国三分之一左右,十年前只有美国四分之一,却被美国媒体塑造为气候恶化的主要根源。然而,国内不少人却鹦鹉学舌,在国内宣传美国这套谎言,如柴静在其节目中,按照美国的逻辑要求中国减排。
相反,美国则牵头组织自己的盟国,建立自己控制的同盟组织,号称“国际组织“,例如,1944年建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初只有3个国家承诺协定条款,直到1961年初,仍然只有9个国家接受协定[1],后来还因美国取消承诺美元可兑换黄金,欺骗其西方盟友,赖账数百亿美元而崩溃,却最终让世界100多个国家自愿缴纳会费和资金,由美国人控制和审批才能借贷使用,从而方便美国推行新自由主义,掠夺各国。然而,后来美国影响力下降,在很多国际组织内发言权下降,难以控制国际条约的解释权,无法再借用一些国际组织和条约牟利,更不愿受它们约束而承担责任,于是美国退出了很多重要国际组织和条约,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国际法庭等。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包括巴黎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伊核协议等在内,已有众多条约被美国撕毁。可以说,美国精英从不接受与国际接轨。
二、精英们推销的与国际接轨就是与美国推销的殖民地接轨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就有一大批知识精英鼓吹应补上资本主义一课的补课论[2],实际就是要求实行美国推销的制度和文化。
美国推销的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政策,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实施后,导致了灾难性后果[3],变得声名狼藉[4]。1998 年 4 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圣地亚哥共识”替代“华盛顿共识”的主张[5]。告别“华盛顿共识”,已成为拉丁美洲国家的共识[6]。精英们却将中国以华盛顿共识为目标的改革美化成北京共识,继续推动这样的改革。所谓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的目标完全一致[7],主要差别在于实施的方法和途径,华盛顿共识要求使用休克疗法[8],一夜之间实现目标;而所谓的北京共识则要走一步看一步,防止出现崩溃性的灾难后果。也可以说,精英们替华盛顿共识改革目标辩解,认为目标是正确的,只是实现方式有问题。
我国知识界甚至在八十年代开始,就按照美方要求,修订辞典字典辞海[9]和百科全书等主流意识形态工具书[10]。美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教科书,实质上与美国培养经济金融人才的教科书在很多方面是相反的[11],是美国的意识形态教科书[12, 13],却成为中国大学的主流教科书[14],主导了中国的经济学教育[15],从而向中国的大学生灌输美国的意识形态,培养了大批信奉西方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崇美精英支持下,占据了我国主流媒体。
2019年5月中美贸易战破裂,某报发表了以一系列针对美国发起贸易战的文章,虽然文章认为中美贸易战的责任属于美方,但推崇的完全是“自由贸易”、“公平竞争”等亚当·斯密理论。也许文章作者会说:“我这是在以美国之矛、陷美国之盾,揭露美国的自相矛盾”。但是,如果真正是这样的话,就应该进一步阐明,美国那一套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说辞,从来是骗人的。不过,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反复埋怨和规劝美国,希望它遵守本该遵守之规。从其文章可明显看出,该文作者自己是绝对信奉这些规则和理论的,也希望他的读者信奉这些规则和理论。实际上,都是在传播美国的意识形态。
从现实来看,经过九十年代末的企业大倒闭,工人大下岗,以及后来放缓的私有化步伐,绝大部分公有制企业都被私有化,曾经占据我国企业近一半的集体企业已经荡然无存,而国有的中小型企业同样被私有化,全国仅剩极少数国有大型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到2009年,国企雇佣的劳动力仅占我国劳动力3%,加上政府和事业单位雇佣5%劳动力,92%劳动力都在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就业。对比美国,仅美国政府部门雇佣劳动力就占20%。
我国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才真正排除了干扰,全面建立和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我国人均寿命增长最快的时期。当时我国90%以上人口在农村,依靠集体力量,发展经济,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和养老教育制度,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底层老百姓的福利水平和生存条件。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1965年韩国人均预期寿命比中国领先7.7岁,到70年代末的时候,中国人均寿命已经超过韩国。由于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与我国统计局调查得到的数据是有差别的,如果采纳中国统计局公布的我国人均寿命数据,则70年代末时我国人均寿命比南韩高4.6岁。
不仅如此,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因对外侵略遭中国领导的第三世界国家反抗,物价飞涨,按照黄金或石油价格计算,十年上涨25倍,平均每年上涨都超过40%,西方各国甚至通过行政措施,停止购买美元,将美元排除出国际贸易结算。而我国物价稳定,人民币是当时少数几个非常稳定的货币,从而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主要结算货币,包括西方各国都采用人民币结算与中国的贸易。远超日元历史上达到的最高结算水平,也就是说,人民币曾经是比日元还要重要的国际货币。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带来的收益,就是中国可以拿人民币购买外国物资,可以不用储备外国货币了,贸易逆差也不影响对外贸易和国内经济运行,这和现在的美国是类似的。1973和74年中国就曾经没有储备外汇,还出现贸易逆差。然而,我国崇美精英却黑白颠倒地造谣说,当时国家没有美元储备。
这实际上都是崇美精英们不顾历史事实,站在西方意识形态立场上,完全否定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确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他们却宣传推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把改革往全盘私有化、市场化上面引。
就实际来看,崇美派没有学习美国式、德国式、日本式的资本主义,他们没有将中国搞成强大的自主型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引入美国和西方推销的殖民主义,把中国搞成了中国负责生产,美国负责消费的殖民地和附庸性质的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私有化的自由资本主义,本是美国和西方推销的意识形态和殖民主义理论。英美从来就不曾变成他们所宣传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而是一直严格监管经济,甚至民众的行为和思想。9.11后美国制定的反恐法案,总统乔治·W·布什领导的政府授予美国国家安全局、联邦调查局等机构3项反恐监控特权:截取和长期存储公民通信数据、使用“漫游窃听装置”监听嫌疑人通话、追踪“独狼”恐怖嫌疑人等。在经济上,美国自我宣传是自由市场经济,实际上,美国政府曾一再阻止中资企业在美国境内的投资,那里能算得上自由市场经济?
然而,中国的崇美派却引入这种殖民地化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将大部分国内资产都私有化,实际是让美国和西方印钞“购买”,大都交给美国和西方控制,私有化比例远超美国;把一切社会福利都市场化掉了,就连美国社会都对资本家有一定规模的税收来搞社会福利。这实际上都是崇美精英们用美帝的谎言作宣传,目的是为推进美国精英的开放要求,实质是占有中国国家主权要求,减少阻力和舆论压力。
崇美派宣传要与国际接轨。在意识形态方面,实际就是以西方意识形态为中国的意识形态,进入21世纪后,我国许多媒体完全成了西方意识形态传声筒,却用西方话语权来掩护这个事实。此次香港废青搞乱香港的行动,类似于美国和西方在阿拉伯、东欧中东等地形成的动乱,其主要行动是宣传西方的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蛊惑人心,以便推翻本国政府,从而作为美国和西方代理人,建立以西方殖民地文化为主导的政权,让西方殖民化思潮又重新占领本国意识形态。这与过去第三世界国家人民发起革命,推翻殖民者,建立独立国家,是完全相反的过程。
历史上美国的建国者为了维护奴隶制度,叛出母国,建立奴隶制国家,美国精英们将其美化为美国革命,实际上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叛乱[16]。崇美精英们却按照美国精英所用的“美国革命”一词,美化美国精英,其目的是提升美国精英形象,为他们对美妥协退让服务,也是同时宣传美国的意识形态,为复辟美国所推销的殖民主义服务。本文称呼这类政治活动为颜色叛乱,就是指这类政治活动,是一场改变国家颜色,复辟殖民主义的政治叛乱,根本不是什么革命。
近年来,崇美精英们还试图在社会科学领域推行西方的标准,例如,衡量学者们的研究工作,包括职称待遇等等,要以是否在西方学术杂志发表文章为准,从而等于引入西方意识形态作为衡量社会科学领域工作的标准了。在自然科学领域,精英们早已引入西方标准,让美国开办的一家公司决定中国学者研究工作水平了,该公司的文献数据库收录的研究文章就是高水平文章,决定学者的升迁和待遇,主要工作都发表到西方杂志上,从而免费未西方服务。相反,由于西方杂志定价昂贵,国内工程师却很少有机会学习我们发表在西方杂志上文章和成果,从而很少能帮助我们的经济。
他们还肆意污蔑中国的社会主义成分,例如,我国公有制铁路是世界上效率最高,安全性最好的交通系统[17],却被某些人大肆污蔑为最不安全的交通系统,甚至在电视节目中暗示我国铁路系统弱智。虽然我国的生产能力增长很快,早已占据世界一半以上,远超西方,但主要为西方服务,相反,在生产能力如此空前发展情况下,却反而取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提供的基本福利制度,让中国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老百姓老无所养。农村大部分青壮年都到城市打工,却因低工资和高房价,无法将一家迁入城市生活。精英们大力宣传生产能力的发展,为推销殖民主义意识形态张目,隐瞒这种发展,实际是为西方服务的殖民主义生产能力,是让中国人民当牛做马为西方服务的生产能力。
总而言之,某些人推销的与国际接轨,从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是与美国接轨,更确切地说,是与美国推销的制度和意识形态接轨,是要中国成为美国控制的殖民地,要中国老百姓老老实实当美国控制的殖民地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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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时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