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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田 | 给内蒙警方科普一下国家安全研究方法:为什么你们违法犯错了?

  记得公安部反复重申过“不要滥用警力”,因为滥用的后果很严重——不仅会恶化警民关系还会损害警察形象。这一次内蒙通辽警方毫无法律和“学理”依据,就以“散播谣言”的名义随便抓人罚款,这是个很大的错误,是比武汉“训诫”李文亮更为严重的错误。应该说,武汉警方的训诫行为很可能是被动作为,但内蒙警方的错误更象是主动作为。

  在2003年SARS流行与今年新冠肺炎期间,在网络舆论空间和传统平台上,都有各种基因战争的推测。此类言论及其引发的争论,不属于“警察破案”那样的“事实认定”过程,而是一个战争与国家安全方面的“或然研究”事务,以警察的习惯眼光去框定安全研究问题,一开始就错完了。

  在现实社会中间,生物或者基因战争问题,属于非传统国家安全研究领域,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对于此类知识和信息的接受,则事关心理上的国家安全问题,属于“全民心防”建设的一部分。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不仅仅是专家学者有发言权,外行的民众也是可以发言的。全民心防建设的典型案例——如抗美援朝战争初期中宣部下文件要求的那样:要在民众中间推广各种足以唤起“仇视、鄙视和蔑视”美帝的历史材料,扭转各种“媚美恐美崇美”的旧日殖民地心态。

  由于非传统安全领域,与战后计算机、生物以及基因技术等快速进步相关,在这个过程中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确立起不对称优势地位——美国实际上拥有相关领域的不对称技术优势以及部分垄断地位;同时,美国的各种新型霸权行径也使其越来越丧失道义形象——人们由此担忧美国缺乏必要的自律,会依仗技术优势越过必要的规则和道德底线,滥用其技术优势追求“非对称国家安全和利益”。

  我们所熟悉的“帝国主义就是战争”“美帝亡我之心不死”,这一类说法,都是就战争与国家安全问题上的“或然性”而言的,从来都不是“实然性”的表达,与法律规定的证据链要求截然相反。或者说,在法律证据链要求下,是不存在任何国家安全研究的,反之亦然;应该说,法律证据链要求,与国家安全问题的思考,分别应用的是两种“两极对立”的观察框架,这两种截然有别的观察框架实在是天差地远。而且,现实中间的军队和国防建设,都是针对“或然性”的安全威胁因素,从未不是针对已经实锤的威胁事实。这个方面的研究、言论或者实际部署,永远要走在实锤之前。而且,国防安全建设方面的成效,还往往体现为那种“自我击破的预言”——因为做好了充分准备,敌方看到没有捞到好处的可能性,不得不放弃侵略预案,这样安全目标就算是达成了。

  应该说,在战争与国家安全问题上,就或然性发言和展开研究,乃是一种常态。实锤反而是不常见的,因此,以警察的职业习惯或者法律思维,对战争和国家安全问题方面的言论下判断,实际上是把“两极对立”的截然不同的观察框架相互混淆了,试图以法律证据链要求去规范安全问题的思考,这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上也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

  按照基辛格的说法,国家安全或者战略威慑的有效性,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力量、使用力量的意志以及敌方对前两者的信任;实际战略威慑的有效性,取决于三者的乘积,任何一项为零,其结果都为零。

  就生物战或者基因战争而言,美国在此一“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力量,是基辛格所说的第一项,美国会不会使用这一份力量则构成第二项。简单地说,生物战争方面的安全思考,需要集中关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技术上的可能性问题,二是美国统治阶级会不会使用的问题。而在基因战争这个非传统安全领域,中国民众和相关部门的合理态度是:需要以假设美国必然会发动基因战争为前提,去做出种种安排,目的是追求美国最终不敢发动基因战或者即便是发动战争其收效也尽可能小的后果。

  从技术可能性来说,美国的技术实力或者武器化潜力是其基础。而基因技术武器化的可能性,首先是包括人种识别的可能性(例如说冠状病毒东亚人种易感性超过白人5倍);美国用公开或秘密方式大规模搜集中国人的基因数据,明显是一个基因研究武器化的促进因素,也算是一个部分证据;SARS和新冠病毒传播的“来无影去无踪”特点及其与常规流行病的显著差别,明显更接近基因武器而非一般的流行病学特点;而美国对于此种抗病毒技术的预先技术积累;这每一个方面的证据,都足以成为提升“或然性”证据。

  从运用基因武器的可能性方面看,考察美国过去与现在的战争选项,其政治领袖人物言行,及其在各种国际事务中间遵循规则和道德准则的意愿,都可以作为相应的“近似证据”,帮助我们理解美国在基因技术武器化方面“使用力量的意志”的存量状况。举例而言,今日美国政治领袖对历史上屠杀印第安人、对平民目标使用原子弹、对奴隶或者鸦片贸易是否有“负罪感”,是否表现出之后要戒掉此类“反人类罪行”的足够意志或者意愿,也是我们理解此后此类选择可能性的关键参考指标。目前美国政坛领袖人物,是否表现出起码的遵守规则和伦理底线的意愿,也是我们理解此类选择合适证据,这个方面没有其他奥秘——人们对于规则和伦理底线的尊重程度,与其是否优先选择毁灭性战争方法之间,具有同样的损益比选机制和心理基础。

  在二十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国家发展出“国防经济学”的跨学科研究,借用经济学中间的投入产出分析,去分析战争和国家安全问题。在这个专业视野里,战争方式和武器的选择,与低成本和高杀伤力紧密相关,换言之,依据国防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高效率的战争方式或者武器会被优先选择和运用,这是经济学的“效率原则”在战争和国家安全方面的体现。

  以此而论,如果SARS和新冠肺炎真的是基因武器的话,选择以平民作为杀伤对象,虽然生命数量损失不算太大,但其附带杀伤力——对经济或者生产秩序的打击——十分巨大,完全有条件成为经济战的首选,甚至,就经济战的效果而言,此类武器比传统战争和武器的有效度更高。而且,选择此类非常规战争和武器,背负的政治或者经济代价则小得多,更易于被采用,选择门槛更低。

  应该说,“非传统安全”方面的专业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至今未能承担起恰当的科普任务。目前,相关全民心防建设主要是网络平台上展开的,以警察眼光去看待此类争论和言论,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客观上有利于瓦解中国的全民心防建设,有助于美国对中国的“软实力”高涨。如果真有基因战争的话,此类强化美国软实力的行为,将会进一步降低美国运用基因武器的门槛条件。

  在SARS期间,专业安全研究领域的低效和无能,实际上选择了退场,相关争论和心防建设主要是在网络平台的争论中间完成的。目前的新冠肺炎期间,以“阴谋论”瓦解全民心防建设的反方,多为精美精日的公知,他们日常的批判活动,主要是就国内民众中间高水平的政治不认同进行投机经营,其经营方略的主要基础是“美国制度具有百分百的正当性同时也垄断一切正当性”,一切与美国制度不同的政体或者制度都没有合法性,以此去契合民间的不满。另外还有少部分是新王明学派的纯左认识,在港独港闹事件中间这波“新王明学派”的人士中间,有人认为强调国家政治共同体或者民族利益会掩盖阶级对立,甚至,还有人认为批判帝国主义或者美国会掩盖阶级矛盾,因此持坚决反对态度。这两拨人在日常网络言论中间,较为强调对政治不认同的经营,为强化此类经营的效果,担心全民心防建设效果会抵消其政治不认同经营效果,故在非传统国家安全的网络辩论中间,都以“警察破案”的观察框架,把法律证据链要求绝对化,去反对国防方面的“或然性”分析。

  殷切希望:内蒙警方不是公知也不是新王明学派的纯左,还不至于担忧全民心防建设会损害对政治不认同经营效果,因此,警方应该更容易做到理性地尊重国家安全研究领域的一般“或然性”准则,尊重公安部“避免滥用警力”的要求,对自己不懂的专业领域保持谦虚谨慎态度,千万不要不懂装懂或者有错不改。

  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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