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曾经在我们华北地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以毁灭抗日地区人力物力、摧毁抗日军民抵抗意志为目的的军事策略,简要概括为“烧光、杀光、抢光”,即“三光”。
而几天前,美军直升机在叙利亚投放燃烧气球,在阿塞克省达迪村引发多起火灾,烧毁了2万多公顷麦田。
危害人类罪(英语:Crimes Against Humanity),旧译为“违反人道罪”,又译为“反人类罪”,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将该罪名中文译名确定为“危害人类罪”。规约中的定义为“是指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
就危害人类罪的实施行为而言,《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涉及11项内容,其中第二种行为“灭绝行为”(第7条第1款第2项)是指包括故意施加某种生活状况,如断绝粮食和药品来源,目的是毁灭部分的人口。
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当年侵华日军的“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又称“三光”作战。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特别是华北方面军,自1939年秋开始,针对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根据地进行以杀戮当地居民、对粮秣房舍等物资进行彻底的抢劫、焚烧和破坏为目标的军事行动,并将这一作战方式逐渐系统化、规模化、长期化。中国共产党的党政通告和传播媒介,将日军这种以毁灭抗日地区人力物力、摧毁抗日军民抵抗意志为目的的军事策略,简要概括为“烧光、杀光、抢光”,即“三光”。 日军在其作战命令中一般使用“烬灭作战”等术语。这一最早由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提出的策略,由其继任人冈村宁次推向顶峰。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急于迅速解决中国问题,对华北解放区的扫荡愈演愈烈。他们从华中调了两个师团到华北,加强进攻解放区的兵力。在进攻中,采用了“囚笼政策”、“铁壁合围”、“淘水战术”、“蚕食政策‘等新的战术手段,并推行野蛮毒辣的“三光”政策,以彻底破坏抗日根据地军民的生存条件。
1940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间,日军在扫荡太行、太岳根据地时,曾下达过这样的命令:
【“这次作战的目的,与过去完全相异,乃是在于求得完全歼灭八路军及八路军根据地,凡是敌人地域内的人不问男女老幼,应全部杀死。所有房屋,应一律烧毁,所有粮秣,其不能搬运的,亦一律烧毁,锅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
1941年7月10日,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改任日本军事参议官,冈村宁次接替其职。他到任后即提出深挖封锁沟,高筑封锁墙,强化堡垒政策以及在大扫荡中,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此政策下,中国人民群众的房屋被烧毁,粮食被抢走,所有鸡鸭鱼肉飞禽走兽一概洗劫一空,对人民群众则疯狂地杀戮。
1941年8月,日军集中5万余兵力对晋察冀边区的北岳区和平西区进行扫荡,时间达两个月之久。11月,日军又以2万余兵力扫荡晋冀鲁豫边区的太行区。在北岳区,日军在平山东黄泥一带残杀无辜群众500余人;在阜平、龙华奸淫妇女近千人;在涞源东杏花村残杀20余人,还将村长等人的脑浆取出煮所谓的“开脑汤”,逼迫群众喝下;在曲阳野北用机枪扫射死100多人。日军在北岳区的扫荡,总计残杀4500余人,烧房15万余间,抢走或烧毁粮食5800万斤,抢走牲畜1万余头。
仅1943年,日军在八路军北岳区3个月内就烧毁民居10余万间。
二、美军在叙利亚纵火焚烧麦田
据阿拉伯叙利亚通讯社5月17日报道,美军一架阿帕奇直升机上周日上午在靠近地面飞行时,投放多个燃烧气球,在叙利亚阿塞克省达迪村引发多起火灾,烧毁了2万多公顷麦田。2万公顷麦田是一个什么概念?换算出来,一公顷等于15亩,2万公顷那就是30万亩,每亩按照900斤计算,那就是2亿7000万斤,将近3亿,至少几十万人能吃一年。
叙利亚国内由于连年战火,本来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地区就不多,而且这些小麦就要成熟了,美国却一把火全烧毁了,这烧毁的是50万人的口粮,将使几十万人忍饥挨饿,让本就极度贫困的叙利亚国家更加雪上加霜,一大批军民的生命受到威胁。
据环球网5月20日援引叙利亚《复兴报》的报道称,美国是在实施“焦土政策”,由于美军燃烧弹威力过大,加之麦田长势喜人,不但当地麦田被烧毁,火势还蔓延到周边的拉卡省与代尔祖尔省一带。
美军口口声声说这次行动是为了打击叙利亚的武装组织,称不想让这些武装分子安全过冬。
粮食是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的物资,最近东非发生的蝗灾就引起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高度关注。
埃塞俄比亚人已经有25年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蝗虫,而肯尼亚遭遇蝗灾还是70年前。遮天蔽日的蝗虫正在从沙漠当中蜂拥而出,以每天130公里的速度向东推进并摧毁了沿途所有的绿洲、农场和牧场。埃塞俄比亚最大的农业区正面临这蝗虫的威胁,而索马里、苏丹、厄立特里亚和肯尼亚的农业区已经遭到了难以估计的损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已经发出警告,蝗灾将会造成近年来罕见的粮食危机,1900万人将面临危及生命的饥荒。
前段时间,蝗灾还直逼南亚的巴基斯坦和印度。
如果说东非发生的蝗灾是难以避免的天灾的话,那么美军在叙利亚以“打击叙利亚的武装组织”为借口焚烧麦田制造叙利亚的粮食危机就是故意制造人道主义灾难的人祸,战略目标和手段都与当年侵华日军在中国实行的“三光政策”如出一辙,都是一种“反人类罪”。
三、美军在叙利亚犯下了反人类罪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该罪名中文译名确定为“危害人类罪”。规约中的定义为“是指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仅涉及的11项内容其中第二种行为“灭绝行为”(第7条第1款第2项)是指包括故意施加某种生活状况,如断绝粮食和药品来源,目的是毁灭部分的人口。
这就是法律的准绳。
事实依据是美军实施了一系列被美国政府允许的暴行,从美军口口声声说这次行动是为了打击叙利亚的武装组织,称不想让这些武装分子安全过冬来看,这并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也不是某个美军士兵的个人行为。而是出于美国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美国政府允许的暴行。
也许美国政府以及我们国内的公知会为之辩解和洗地,称美军焚烧麦田的目的是打击叙利亚的武装组织,并不是针对叙利亚人民。那么当年的侵华日军搞“三光政策”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称他们针对的是八路军。如果说那是80年前的事,那么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难道说美国人不知道这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吗?
综上所述,美军在叙利亚的上述所作所为与当年侵华日军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都是不折不扣的反人类罪行,不知道那些最近利用疫情倾巢而出的自由派公知们又打算如何为美军在叙利亚的反人类罪行洗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