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款进口婴儿奶粉检出致癌物质说起
作者:吴铭(20200819)
网上静悄悄的。
却不知道一个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祖国花朵的坏消息,这似乎有点不正常。
如果媒体能如传播方方日记、电影《800》之类东西时那么卖力,可能会有无数孩子获救。相应地,大型奶粉企业可能会损失很多利润。
据“快资讯”报道,近日香港市售进口奶粉检出致癌物质,问题奶粉包括meiji、惠氏、美赞臣、雀巢等九个品牌。由于媒体、名人的大肆推介,内地人非常相信外国品牌,所以,有很多内地人相信香港的产品应该质量过硬,所以,冒着人家歧视的眼光,特意跑到香港购买孩子食用的奶粉,甚至还引起人家海关的禁止。为了孩子健康,作父母的也只能如此了。看来,如果想购买安全奶粉,内地办不到,香港也同样办不到。天下乌鸦一般黑,香港进口奶粉问题,似乎表明了这一点。
某家新闻特别好意地提醒家长,“另外家长也无需过于担心,购买奶粉一定要选择最好的,一些三无产品奶粉千万不要买。”可是,这些奶粉都是名牌呀,都在中国主流媒体大作其广告呀。中国媒体收了人家很多钱呀,它们都不是三无产品呀!都信誓旦旦、确保质量的,它们都是最好的奶粉。这让父母们如何选择?父母们有规避这些风险的能力吗?确保奶粉安全,这样的责任,可以推给父母吗?哪家的父母有这个能力?这样的提醒,有用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父母,只能乞求上天保佑子女平安了。
快资讯的新闻,大约是为了打消内地父母的担心,特别提到“在国内目前对婴幼儿奶粉的食品质量管理相对较严格,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标准才能正常售卖”,并列出了配方奶粉国家标准的编号,算是替国内奶粉做了一个宣传。
可是,新闻是否应该提醒我们,国外进口的奶粉,不也是有如此类似的标准吗?“雪印、meji、惠氏、雀巢等9款奶粉检出基因致癌物环氧丙醇,含量由每公斤1.1微克至29微克,均符合欧盟的上限规定。”新闻列举了一下国家标准,是不是就意味着中国的奶粉生产就完全严格地落实了这些标准?总不能说国家出个标准,就能保证企业生产就完全落实这个标准吧?列举这个标准,能打消父母们的疑虑吗?列举这样一个标准,是不是多此一举?除了广告效应,还有什么别的作用?
新闻里又说,“虽然国产奶粉品牌已逐渐跻身于top榜前列,在很多家长看来,还是更加信任海外品牌的婴儿奶粉。不仅跨境电商大行其道,在香港“限奶令”实施第七年的现在,亲自到香港买奶粉的人依然络绎不绝。但香港市售的奶粉真的更加安全靠谱吗?”那就是说,天下的奶粉都不安全,你想购买不完全的奶粉,内地完全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完全不必到香港。
更加多此一举的是,这则新闻还指出“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约束某些不利于人们生活的行为和其他。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使人们生活的更好。”这似乎又是画蛇添足。
试想想,你的孩子吃了含有致癌物质的奶粉,并患了某种癌症,首先,你不一定能找到充分的证据,表明你的孩子是吃了某奶粉导致的,所以你根本就无法向奶粉生产企业索赔。更加悲剧的是,你的孩子都患病了,甚至可能致死了,法律能帮助讨回孩子的生命吗?法律知识对于挽救孩子的生命,有用吗?法律有什么办法维护父母的这个合法权益?法律有这个功能吗?
说用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其实是全无心肝。究竟是维护谁的权益,还不好说。
怕奶粉企业特别是外国奶粉企业利润受到影响,所以,中国内地大大小小的媒体对于香港市售奶粉检出致癌物质这事,就不敢上心报道了。大家是一家人,自然要互相关照,这是心照不宣的事,不需要提醒的。那幅出于确保产品质量而装出的义正词严的样子,自然不能轻易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