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别人以“爱国”之名犯下的错误,可以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处理,但绝不应该泛化为对广大爱国网民的丑化。
近日,“南京那个小青年”(这里借用胡锡进的指称),对南京一家商场进行举报,指责其贴了旭日旗,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客观来说,“小青年”对商场张贴的图案,完全是一种误读,这种误读,可能是源于某种无知,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们不必做过多揣测,总之,他搞错了。
胡锡进由此兴奋莫名,连篇累牍地发表长篇文字(胡锡进那种腹泻式的无头无尾无标题的文字,不配称为文章),给 “小青年”扣上“打着道义旗号的极端主义”的帽子,竖着眉毛、妖里妖气地骂个不停,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这倒是让常征感到奇怪,胡锡进不是最讲“包容”的吗?
比如,去年发生了“笑果辱军”事件,激起了全网愤怒,胡锡进就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包容”。这次为什么又不包容了呢?爱憎何其分明?双标何其严重?
在常征看来,胡锡进一反常态,跳将出来,撕下“包容”“中庸”的假面,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要以此为契机,给网上的爱国舆论一个沉重打击,让他受到穷追猛打的臣妾主义主张获得一个喘息的机会!
如果能够借此机会,把已经被抛到垃圾堆里“爱国贼”帽子捡回来,重新扣到爱国网民头上,那就再好不过了!
胡锡进能做到吗?
那就看要广大爱国网民能不能对这一事件有辩证的认知。否则,被胡锡进一通忽悠,还真以为自己有什么原罪,从此垂头丧气,那胡锡进就得逞了。
常征认为,应该从这样几个方面看待这一事件:
首先,毋庸讳言,“南京那个小青年”对商家的指责是错误的;
其次,必须看到,犯这种错误的人在爱国网民中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爱国网民是真诚、理性的,所以,我们绝不接受胡锡进所谓“打着道义旗号的极端主义”的指责;
第三,究竟应该如何分析“南京那个小青年”的错误?这里倒是需要引用一句精英最喜爱的名言了,“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小青年”向警方举报,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向商家表示抗议,是他的言论自由。他的权利与自由,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
另外,西谚云“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小青年”的问题,充其量是一个教育、引导的问题,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尤其不能忽视的是保护网民的爱国热情!
第四,常征认为,在整个事件当中,真正需要提出批评的,反而是处理此事的警察。
为什么呢?
因为但凡举报,无非两种可能:要么正确,要么错误。“小青年”因为无知犯了错误,为什么警察也不能做出正确判断呢?做为一个执法者,如果连如此简单的事件都以和稀泥的方式处理,那就不配做警察。
最后,常征要强调指出:爱国无罪!
要警惕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对个别人以“爱国”之名犯下的错误,可以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处理,但绝不应该泛化为对广大爱国网民的丑化。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神圣的情感。胡锡进之流不要以为这次捡到了枪,就可以兴风作浪。
已经尝过半殖民地苦头的中国人民不会接受臣妾主义,搞臣妾主义是绝对没有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