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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来意:如果连“昆仑策”的社会价值在哪里都搞不清,那你就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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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感性人”给知名网站“昆仑策”研究员写公开信,质问研究员们给国家贡献了多少经济价值?贡献了多少国家认同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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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罢“公开信”,直为这个“感性人”感到汗颜,这哪是什么感性人,分明就是一个糊涂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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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这“感性人”对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可知一二?那官司就是“昆仑策”代理打的,代理人就是被这个“感性人”瞧不上的“一个到退休时仍是的“政宣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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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是从另一个案子演化过来的。2013年有人以学术之名写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进行污蔑,质疑“五壮士”英勇抗敌的基本事实,颠覆“五壮士”的英勇形象,贬损“五壮士”的人格评价。此人是虚无史观大本营的一员大将,还恶人先告状,将维护五壮士声誉的郭松民同志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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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当时的法律,外人是不能做为维护英烈诉讼主体的,于是“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做为烈士亲属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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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仑策”代理的这一案件胜诉了,此案被做为最高法“七十年要案”,被做为重要的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更重要的,此案审理后,《民法》“总则”增加了以下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法认为,此案推动了《英烈保护法》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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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烈保护法》的出台,有效地遏制了当时甚嚣尘上的虚无历史逆流。要知道,当时上至领袖,下至一般英烈,那些虚无历史的渣子们可以随意践踏!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步老苏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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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说这些,不是危言耸听,如果像老苏一样了,不会比如今俄乌好到哪里去,甚至会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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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和平着,我们稳定着,这其中必有“昆仑策”的一份功劳。老百姓没有离散之苦,没有生命之虞,安居乐业,这就是社会价值所在,“昆仑策”的社会价值堪比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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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如“感性人”者不少,不知道怎样说这些人。说他们不懂事理吗?好像又不是。说他们居心不良吗?如果主观上没有,那客观上就会达到居心不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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