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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玥:鲁迅并不伟大,伟大的是“能容忍鲁迅”的民国?

  说老实话,有时我挺佩服公知的,它们总能从我意想不到的角度去舔美国,又或舔民国之类的。例如,这两天,我看有公知说,“鲁迅并不伟大,伟大的是民国环境”“会骂政府的文人不牛逼,能容忍文人骂的政府才是真的牛逼”“纪念鲁迅,更要纪念民国”。首先,民国绝不是“能容忍文人骂的政府”,要不然闻一多、李公仆就不会被暗杀了;其次,鲁迅没被暗杀,纯属幸存者偏差,而不是民国政府的“容忍”。

  鲁迅对民国有很多批评,且批评主要集中在民国对外的软弱以及对内的残酷上。对公知来说,这就是个悖论,如果它们承认鲁迅的批评是对的,民国是对外软弱,对内残酷的,那这样的民国还能“伟大”“牛逼”吗?

  鲁迅的批评自然是对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成为民国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了。在《纪念刘和珍君》中,鲁迅猛烈抨击了制造“三一八惨案”的北洋政府,并因此受到北洋政府特务分子的威胁和暗杀。你不能说北洋政府没暗杀成功,就是“容忍”,就像你不能说巴勒斯坦人没有被以色列杀光,以色列占领军就“最有道德”了。

  还有,鲁迅之所以能够“幸存”,与他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很大关系。据考证,鲁迅一生有将近200个笔名,其中一个字的笔名就有16个,二个字的笔名则高达117个。如果民国的“容忍度”真像公知所说的那么高,鲁迅为啥要频繁地更换笔名呢?哪像公知,就算号没了,新开号了也不忘嚷嚷我是那个谁谁谁,要是它们感受到危险,请它们嚷嚷,它们也没那个胆子吧。

  文人在民国的真实生存环境到底有多难,鲁迅是有发言权的,要不然也不会愤然写下“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了。与之相比,那些一天到晚哭着喊着没有“言论自由”的公知,哪个变成“新鬼”了?所以,我真不明白,公知到底有啥不知足的,非要像美国一样,给它们整点“大卡车”,又或“八枪自杀”才能满足它们?

  倒是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公知恶心我们,眼睁睁看着它们给汉奸洗地、给地主洗地,给美国洗地、给以色列洗地,却毫无办法,要说憋屈,我们才憋屈。这两天,有人给大汉奸吕超然洗地,说它当初用中文向志愿军喊“别开火,我是中国人”,但志愿军“懒得理他,将他一枪打倒,全排溃散”。如果“这才合理”,美国海军凭啥授予它海军十字勋章呢?

  其实,所谓的用“中国话”欺骗志愿军,然后大开杀戒,为美军杀开一条血路的故事,本来是吕超然为了向它的主子邀功请赏而编的。志愿军绝没有像吕超然所说的那么好骗,或许在听到中国话后会有片刻的错愕,但绝不至于因一句中国话就敌我不分了。

  也就是说,这故事本身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就算是“谣言”,那这谣言的始作俑者也是吕超然,所以,我不明白这地到底有啥可洗的,是天下汉奸是一家,还是为了“暗示”志愿军“六亲不认”?

  最近,公知“火力全开”,有给汉奸洗地的,有给地主洗地的……看来美国16亿美国的狗粮确实起作用了。但还是那句话,光耍嘴皮子是没用的,要说耍嘴皮子,以色列可比它们强多了,还不是看似四处出击,实则四处挨揍?

  我们这些人要钱没钱,要啥没啥,但我们有打持久战的韧劲。实话实说,我早习惯惯于长夜过春时了,但我始终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一天揭露一个公知,一天戳破一个公知的谎言,也早晚能把公知打得满地找牙。这就是我们坚持的意义,我们不是因为看到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才能看到希望。

  跪安吧,一切丑陋却依旧活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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