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中国女孩章莹颖在美国失联。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嫌犯迅速被锁定,是同校物理学博士、物理系助教,布伦特·克里斯滕森。
2017年7月,检方正式对克里斯滕森提出控诉,如绑架杀人罪成立,他将面临死刑或者终生监禁。
2019年6月3日,本案正式开庭。到6月12日,案情审理得到重大突破,嫌疑人当众承认自己的罪行。
该案的检察官用45分钟描述了克里斯滕森的犯罪手法和令人发指的作案细节。
基本上,旁观的人都已经认定嫌疑人就是凶手,且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然而,即便如此,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本案12名陪审团成员里,有两名表示自己不认同死刑,按照美国的法律,死刑判处是需要陪审团员一致裁定的。而在裁定是否判处死刑之前,还要投票判断到底嫌犯有罪无罪。
上世纪轰动全球的辛普森杀妻案,在几乎所有美国人认定辛普森杀了自己妻子之后,陪审团认定他是无罪的,感谢豪华的律师团队,当然,大家都发达了,赚了不少美钞。
后来美国人据此拍了一部连续剧《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豆瓣上评分8.7。有人说这彰显了美国的法律精神:都知道他有罪,法律上无罪,这才是法律。
(上图为电视剧宣传照)
看来我们和美国人的脑回路果然不同,如果在中国,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罪犯犯了严重的杀人罪行,而最终竟然得以无罪释放,想必没有人会夸这彰显了法律精神,只会有一大批人在喊叫,这是司法腐败!
没得办法,谁让这个世界是双标的,谁让法律界一门心思的想走美式的发财之路,谁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们都是傻乎乎的,只知道不满,又不清楚这火该发向何方?
所以章莹颖案被告的辩护律师依旧在做无罪辩论:这很美国,嫌犯杀了人,分了尸,而且认了罪,但依然是无罪!
现在,这件事放在中美贸易战的当口,一定有很多人会在那里喊叫,这是摆明了欺负中国人。
喊口号的人有热血但是还是图样图森破,他们搞不懂,在美国,从来就没有什么真的为被害人鸣冤昭雪的正义,有的只是打着人权的幌子,为犯罪分子脱罪的传统。
你要问为什么?这在中国绍兴师爷时代就开始心照不宣了,称之为救生不救死,说白了,他们说起来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尊重人权),实际上呢?帮死人主持正义能捞到啥?死者还能从棺材板里跳出来,分你一套寿衣?但是帮活着的人脱罪,那就是门大大的生意了,遇到富家大族之子犯案,那就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了。
所以,同胞们,醒醒吧,在美利坚,只有活着的人才有人权,死了的,只有沉默权。
今天美利坚的法律界追求的不是正义,而是生意,谁能带来好处,法律的天平就会向那一边倾斜,所谓的陪审团制度、英美法系、律师代理模式,无一不是在创造一种垄断的生意经。你要是信以为真,那就是傻了。
一、陪审团制度,为的是合法的受贿
如果各位研究一下陪审团制度,就会觉得非常荒谬,把生杀大权交到一些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手上,指望他们按着圣经就能给出正义,这不是开玩笑吗?
我搜索了一下陪审团制度的起源,它源自英格兰。
中世纪的时候的英国到处都是封建小诸侯,国王想要彰显自己的权力就派出一个巡回法庭来处理地方法律事务,可惜法官走到哪里都是蒙查查,对本地情况一无所知,所以需要当地的势力来配合审判,于是就搞了个大陪审团制度。
当然,法律课本上肯定不会告诉你,陪审团大陪审团变来变去来源自国王和地方势力的角逐,它只会说源自追求正义诸如此类冠冕堂皇的话。
后来资产阶级势力爆发,一下子从国王和封建领主之间找到了生存空隙,这些人通过学习和操纵法律来享受特权,既然政体最后都能改成君主立宪,那么法律迁就一下子资本家们又有何妨?
英国人殖民美洲之后,当然会把这一套带过去,法官毫无疑问是由英王指派的,但陪审团都是本地人,代表了本地的利益,到殖民地矛盾开始冲突升级,英王开始收陪审团的权力,美国人不干了,独立战争的时候,这也是推翻英国统治的一条重要理由。
最开始的时候,美国所有的政体划分考虑的都是精英治国,哪里想到后来妇女、黑人和少数民族都取得了选举权?当然,最后也就有了参与陪审团的权力。
经过几次三番的折腾,美国的精英们发现,陪审团越蠢越好,可以鼓弄唇舌来左右这帮人的思维。而且最妙的是,如果做决定的是陪审团,那么法官就可以推卸责任了,操纵法律的人可以用种种方式来选择让自己有利的陪审团。
(你敢说现在大家不跳傀儡舞了?)
上图是电影《芝加哥》里有名的一段傀儡舞,李察基尔扮演的律师用种种手段让被告和舆论都当了自己谋利的傀儡,故事真的夸张吗?未必!
今天美国有一门学问叫《如何逃避陪审团义务》,但凡是脑子灵活好用的,基本都用手段逃脱了,毕竟庭审期间,每天拿着超低的补贴,吃着难吃的伙食,还要跟外界隔绝,有点能力的人都不会受这个罪,但对于生活在底层的人来说,总归是不干活还能享受冷气有饭吃又拿钱,再好不过了。
于是,最开始的时候,美国立国者们以为可以用来制约法官权力的陪审团制度,就沦为了一圈傻瓜看骗子(律师)们来回聒噪的闹剧了。
当然,有人说,原告和被告都请了律师啊,你怎么说是法律界的操纵。
其实你们换个角度来看问题,正是因为断案的人都是一帮低于正常水平之下的法律素人,所以律师的水平才显得如此重要,你要会说会表演,会挑逗那些一脸懵圈的陪审团的神经。这样的律师是不是价格很高啊?
你要是牛了,原告和被告都会抢着给你塞钱的,这样律师们的收入不就都上来了?
所以美国人的诉讼里律师费动不动都是天文数字,试想如果没有陪审团来的存在来哄抬价格,有必要搞那么贵吗?
这里必然有杠精要说,那司法援助你怎么看?所谓司法援助,其实代理律师也能得到政府给的最低酬劳,菜鸟上路哪里能吃到肥肉呢?有些特色案件也会有律师们争着来做援助的,比方说章莹颖案,这么大的影响力,如果他的代理律师再一次在全球人民面前演出了美式的诉讼奇迹,让这个恶魔脱罪了,那么以后再有变态的亿万富豪杀人被抓了,你说这个律师是不是阔佬们保命的首选呢?
一切都是生意,要么是刷经验值,要么做活体广告,最好的是直接赚钱。
试想,如果美国现在实行的是大陆法系,一切量刑裁判由制定法官来判决,那律师们的日子有现在这么好过吗?原告被告轮流吃的幸福,哪里再找?
今时今日,国内的法律界人士好多都在痛心疾首的恨我国不能学美国的那一套法律制度,其实看看微博里的公知们,搞法律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为什么他们那么希望变天呢?其实不过就是为了经济利益,美国现在律师费超过1万亿美元,在GDP里接近6%的比例,中国呢,只有他们的1%,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专业人士骂娘当然正常,不骂才是不正常呢!
二、高额的律师资格取得途径
法律界骂娘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了,人家美利坚学法律靠的是拼爹。
在中国,法律是本科教育。而美国是没有法律本科的,专门设立了一个法律学位叫Juris Doctor(简称JD),一般翻译成法律博士。美国所有的法律博士都要先上4年大学,拿到一个本科学位,之后再学3年法律。不计算其他成本,美国法学生要交7年学费。
你想要进好的律所,首先要先进好的大学读法科,起码要在美国top16里找一席之地。
2017-2018年,美国大学学费又涨了不少,与此同时,进名校的门槛又大大提升了,你爹妈不是个超级富豪,实力派人物,想去哈佛?做梦!
5月份炒的沸沸扬扬的步长制药老总赵涛花了650万美元给女儿买了张斯坦福的门票,这是哄抬物价,美利坚很不高兴。但实际上,名校的门槛已经明显的高了起来,即使你能付得起平均每年5万美元,总计35万美元的学费,如果不拼爹比捐赠,除非非常优秀,否则,很难进到名校,那么做个不入流的律师,在肥猪流的案件中消耗人生吧,动不动就进出上亿美金的官司注定与你无缘了。
据说奥巴马一直到当上参议员才还上了自己的学生贷款,而他并非穷出身,他的外祖父家里是夏威夷有名的银行家。
普通家庭的小孩,请你不要做当大律师的梦,天赋异凛除外,但这个世界上天赋异凛的人有几个呢?
7年法学生基本上是没什么时间去打工的,学业非常紧张,35万的学费,加上最低消费的生活费,我们就算50万美金吧,在名校里,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够的,这接近人民币350万元,只有少数金字塔尖的美国家庭才能负担的起。
看这显赫的一家人,都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呢,你们动不动就想对比美国法律制度的,就问你有没有这个背景上名校,有没有这个财力读7年?没有你还说个啥?
在美国,法学院和医学院基本是没有奖学金的,这就是给画的门槛,只有特权阶级家庭出生的人,才有资格去玩这两样。
但美国的法学院非常有意思,对国际学生倒是相当慷慨,即便是没有给你奖学金,也会给点勤工俭学的机会?这说明美国人善良可爱吗?对自己人都不给钱,反倒是对外国人慷慨?
问题是,本身来美国读名校法学院的都是全球精英,这些人回国以后大概率最少也能混个意见领袖,这些许的奖学金就相当于钓鱼的鱼饵,大家心照不宣的交换利益,我给你镀金做招牌,再给你奖学金,把你捧高了以后,你会刮自己的金漆吗?肯定回去大夸特夸美国式的法律精神,美国式的社会制度,毕竟放下碗骂娘也就是砸自己的碗,还是花花轿子人抬人来的比较符合人性。
所以,你看大部分跑到美利坚学了经济学和法律的人,现在都跑过来做了僵尸病毒,一到这个点上,都出来蹦跶的欢快无比呢。
三、哪有什么白左,一切都是生意经
前段时间,希拉里被吹捧的很高,这位前国务卿,前前第一夫人,在中国人心里地位相当高,直到后来川总跟她搞竞选,直接不顾政治潜规则,扒了她光鲜靓丽的皮。
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网上发毒鸡汤说希婆认为中国人没有信仰,所以现在这样那样的文章。
恩,希拉里是白左代言人,有信仰,各种人权武器拿出来耍得贼溜,动不动就给人扣帽子没信仰,堕落之类的。
然而,希拉里从没当政客起就没把所谓的信仰和道德当一回事,1975年,刚出道到的希拉里接了一件差不多算是铁证如山的强奸幼女案,这件案子性质恶劣,所以新闻媒体非常关注。希拉里明知道罪案属实,依然帮忙脱罪了,打天下的时候要的是名声。多年以后,她讨论此事的录音带外传,大伙看到这个白左领袖竟然是这幅嘴脸,都愕然了,当年被害的女孩被侵犯后昏迷了5天才醒来,接受10年的心理辅导,终身未育,然而白左圣母希拉里连一句道歉都不给,她觉得自己做了应该做的事而已。
我这个没有信仰的人看了这样的事,都觉得令人发指,没有设法把那个畜生踹死都算是客气的,一个有信仰的人竟然为了成名如此决绝。
可见在白左,所谓的坚持,无非就是拿来追求名利的幌子,蒙上一张人皮鼓,敲它几下,以为自己灵魂得到了升华。
美剧里面,法律剧一向能出精品,傲骨贤妻固然能够长红,但我一度最爱看的还是波士顿法律,里面两个不要脸的主角,教你怎么打不要脸的官司,只要你能滔滔不绝的讲下去,实在讲不动了,给人家丢几个故事,总之要看起来振振有词,反正那些陪审员们都是傻乎乎的,那么长的专业词语大辩论,谁听得懂,俏皮话和故事就在自己的理解范围里了。
所以很好,会讲故事的赢得了最终的审理。
所以,你问我,为啥法律界里都是白左?
只有修炼成希拉里那样的白左,才会不受良心的谴责,今天你帮一个残酷的凶手脱罪了,你没信仰的话,你能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不受煎熬吗?
但是如果,你忽悠自己相信了所谓的人权,那么一切都将顺理成章。
被强奸的幼女是没有人权的,强奸犯40多岁了,太特么可怜了,为了他的人权博弈一把,有错吗?
章莹颖已经死了,死人有个屁的人权,人权都是为活着的人提供的。
这个逻辑谁敢说有错?想出这种绝妙自我安慰法的人,都会在乐的跑到墓地里去耍几圈。心安理得的吃死者的人血馒头,滋味竟然是如此美妙。
在了不起的美利坚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很容易玩角色互换,但是,一般提起公诉的恶性案件里,检察官力量都是有限的,而且他们且不知道下一份工作是干啥的,犯得着往死里得罪法律界的同行吗?
公平只存在于民事诉讼里,比如说微软和苹果的官司,谁也不是出不起钱的角色,那么大家就开始拼时间和耐心了,慢慢整吧,反正双方都有钱请最好的律师,官司打十年大家都开开心心,为GDP做了吃屎的贡献。
有人说,那得癌症的告强生呢?唉,这种明显有大肉的,能分几个亿美金诉讼费的案子,谁特么不是抢着接啊,强生是有钱请好的律师,但是再怎么付费也不可能是几个亿那么多啊,所以谁的干劲更大?
好了,我们回到章莹颖的案件上来吧。一个本科中大,研究生北大,来留学的优秀姑娘,她如此年轻,如此悲惨,在还没有来得及绽放的时候,就当着全世界人的面,消失的尸骨无存。
检察官只有一群人,我相信他是真心想把凶手绳之以法的,可是他要面对的吃人血馒头的辩护律师团体理论上是无限庞大的,只要能为凶手脱罪了,那么这个血馒头以后在接大单子的时候可是个宝,秃鹫们早就口水流了三尺长。
除非这个案子的证据链能做到天衣无缝,否则只有一点点小漏洞,疑罪从无,凶手非但判不了死刑,连无罪释放都有可能,律师有无穷的动力,有高大的榜样,看看下面卡戴珊一家的富贵荣华,还不是靠了当年吃辛普森惨死前妻的血馒头兴旺起来的?
所以美利坚了不起的三权分立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所谓司法独立是为了什么呢?我想去想不明白,后来想通了,这是做生意的诀窍啊,分拆成三部分来卖,相互之间再卖,这样货币流通了,GDP上来了,权贵们有钱了,而且有人鼓唇弄舌,做了坏事只要有钱就是没事了。
亲,我们没有贿赂法官哟,我们尊重人权哟,我们从人民中选出来的陪审员,我们有严格规范的庭审制度,我们放过了坏人,我们让受害者含冤屈死,因为这是美利坚法律的伟大之处:都知道他有罪,法律上无罪,这才是法律。
什么,你想跟我谈常识?很抱歉,专业法律人士有的是信仰和良心,就是没有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