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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伟丨红楼梦:以“人”为范畴的阶级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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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新生代精品读书坊”作品系列所推荐成果,意在为中国经济学宏基。正如作者所云:中国学人向来不缺乏自信,所缺乏者“站立时代潮流的历史回看”理论建构勇气。岂不闻“八张机”:三五中秋明月夜,却是芳园寂寥时寒塘渡影,又为谁依,红楼梦里人。路漫漫兮其修远!在回家、回历史、回中国的新时代语境中,“中国人的资格”应当作为学术研究需要遵守的规范。由此出发并以此为尺度,可杜绝语义解释学。中国经济学之路正沿着“中国风→中国梦→中国风”路线前行,可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对象思维学、自然过程、历史过程、红楼梦、资本论、共同体生产、商品生产,这些关键词将成为莘莘学子的经济学“新辞典”,又岂不闻“红楼四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是为记。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期望为党的一百年华诞芳园献礼,一语点醒梦中人!

 
何谓逻辑:你证我证,心证意证;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无立足境,是方干净。何谓历史: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以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工作理念看党的一百年历程,总的一句话就是要“读懂中国”“读懂毛泽东”,要“读懂马克思”“读懂《资本论》”,同时还要创造性“读懂恩格斯”“读懂列宁”。由此上溯,“闻多素心人,诗奇可大观”,只有咏读经典,方可勇立潮头。《资本论》和中华典籍之间穿越时空的对话显示出经典的力量恒久、魅力无穷,历久弥新!这样有如此之概要:可将《红楼梦》中得到的“贾府身份构成”明确为:政治身份+生产身份+财产身份;简明起见,并且为和资本主义商品价值构成相互支应,可同样用字母符号m表征“财产身份”。盖因无论《红楼梦》抑或《资本论》,所刻画典型形态的阶级分赃关系均和m(社会剩余产品)直接有关……以此观之,生产力(自然过程)与生产关系(历史过程)相生相克关系中就包含有“劳者-官者”“劳者-资者”双重阶级矛盾的关系(可谓“一体二重”)。同时提请注意:本文的“红楼梦”乃是去掉了书名号的,专指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相匹配的工作规定。然则,它的要义由以下几点内容所澄清:
 
其一,“传统文化”不是纯粹的文化形式。屈原昔有“天问”,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闇,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明明闇闇,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后人演绎有“九问”,曰:问天何寿?问地何极?人生几何?生何欢?死何苦?情为何物?轮回安在?宿命安有?苍生何辜?皆“天地史考”,问极矣!然今人的学问终究输在通史研究之不足也!1964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明确地说:“我是把它当作历史读的。”关于《红楼梦》研究之“为什么需要从小说形式中走出”,需要澄清这么几点:(1)走出世情书局限,把“政治”看作唯物史观研究路向的“政治身份”;须知宝玉拥有“三重身份”:政治身份、生产身份以及财产身份范畴。(2)《红楼梦》是以世情书为依托的“人情小说”吗?显然不是。(3)关于“自叙传或自传小说”说;胡适-周汝昌路线的“自传说”对后世影响颇大,“其长处是将曹氏家族历史的研究和《红楼梦》小说的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但不幸的是,“过于执著对曹氏家族的研究,往往走火入魔,结果将红学蜕变为曹学。”(4)关于“百科全书的文化小说”说;所谓:“《红楼梦》卓越地扬弃了人情小说的三种路数,为它登上人情小说的顶峰扫清了巨大障碍。而《红楼梦》的正面建树进一步表明:曹雪芹不只是‘破’旧传统的好手,也是‘立’新传统的行家。” 以上是“红楼小说逻辑”自我生成史概述。其好似将“旧红学”转折为“新红学”,实则说明《红楼梦》在显性方向上的学科定位可以说正是“主体社会批判”。这恰恰又说明《红楼梦》决不能归于通常意义小说,乃伪托小说表现形式作为载体,如此全书以“诗词艺术”一统之。
 
其二,《红楼梦》中的“人的范畴”解析。迄今为止,经济学有四类:人的经济学(I)、物的经济学(II)、身份经济学(III)和财产经济学(IV)。前两者之间展开了本位论的“历史最初较量”,后两者展开本位论之间的“历史最终较量”,由此牵涉到历史本位论及其本体论工作形式的复杂性关系的建构与解构,例如西方经济学即是以“虚假本体论”为工作调和关系的“物本位论经济学”。和《资本论》(关于“财产范畴”的经济学)相比,《红楼梦》乃是关于“身份范畴”的经济学,它立足的本位是“人的经济学”。一定需要了解到,马克思是以剩余价值来写《资本论》的。而在曹雪芹的构思中,宝玉这个人物典型的设计目的亦在于实现对《红楼梦》的艺术总写;如果说“剩余价值=十六种财产范畴”,那么也就同样存在“宝玉=十六种人物范畴”这样的公式。这一十六个人物范畴是:(1)秦可卿,贾元春,王熙凤,贾雨村;(2)林黛玉,妙玉,史湘云,薛宝钗;(3)晴雯,甄士隐,贾政,李纨;(4)香菱,探春,袭人,北静王。由于本质-现象合一,即《红楼梦》中的财产身份(狭义“经济身份”规定)在生产环节始终完全和共同体生产的整体机构贾府不离不弃、水乳一体,在流通环节则直接蕴含于“贾府的系统运转”,以至于很难像《资本论》那样拥有一个独立的“剩余价值范畴”。说到底,《红楼梦》以“无”“有”解真假,实则以“无”托“有”。在知识生产上,说到底还是“贵有论”,此追求教化也。如《资本论》第一卷可谓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直至由历史现象生活深入到社会本质生活,这是“道(无)”,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历史矛盾作用的生成过程把握资本总公式历史形成和发展;第二卷是从本质到本质,可谓有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客观知识之“德(有)”,其领导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谓为“生产关系上的生产力形式”(购、产、销),定格财产关系管理“三个阶段”“三种职能形式”“三种循环形态”。概言之,《资本的流通过程》对“个别资本→社会总资本”社会发展路径的研究阐发,根本目的在于揭示生产条件在资本主义划分上的特殊历史形式,提示微观层面的有计划何以导致了“宏观层面的无政府”;于是所谓市场形式,不过指示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之特殊财产结合形态与运动方式——生产资料自主、生活资料非自主之经济体制形式。《红楼梦》则不然。身份形式的科层配置或曰“封”与“建”的规律,乃是生活资料自主型的劳动过程文明规划(如戏曲《天仙配》版本的劳动过程概念),强调身份协调与合作性(“天仙配”即“身份配”)。兹可确定第一重身份曰“政治身份”——有产者身份,代表权贵阶级或庶民阶级的上层;第二重身份曰“生产身份”,无论少产或无产者皆可有此身份,代表庶民阶级的下层。此处按:生产身份是和劳动力价值相互支应的概念。由之再引出劳动者身份和劳动力财产的“二重性态”问题。盖因劳动二重性是在“关系(合约)”中所形成的具体性规定,对象-关系I(生产)-合约-关系II(分配),这显然不是生产函数上的仿真,而是按合约关系的具象。所谓合约,言对象(规定)和关系(规定)的现实统一也。进一步以按“劳”分配为例,依照二重劳动合约“整体关系的规定性”——合约的身份规定+技术形式+权威形式+法律形式(即契约本身),这个“劳”必定指向了身份和财产的统一性,也即所谓“两番人作一番人”。以中华思维学的表达方式,其必然是“心”“物”一体、合一,乃至是知识用语上的“不二”。盖因“以心、物命名‘事的二重性’”,“由此启发‘事的科学’之构建。”
 
其三,客观史与主观史的同步叙述。须知生产关系(范畴)二重性是制订拜物教理论的依据。但也不能由此将之与生产过程本身或生产方式的二重性相混淆,要之,生产关系(范畴)二重性由“生产一般”(对象思维学的规定)而来,是在“生产关系特殊”这个层次上继续寻求“范畴的二重属性”(历史客观性和社会主观性),以深化对“特殊对象性”的认知。既是“历史”,亦是“认识”,从而,生产关系是“母”“子”两面,围绕认识本身的阶级斗争成为拱卫阶级关系的另一面景象。梦非梦幻,幻非梦之系。梦是一种半真实状态,是介乎沉沦和走向自觉的中间状态。身份和财产的必然性规定是梦魇的根源。藉由文学笔调,《红楼梦》的解说限于“女性的解放”,但这当然是实现共产主义所必由的主体条件,盖因中华道路的女性身份关系的特殊性规定使然:不仅严重缺乏社会主体性,而且“非独立”(分配关系上即是如此)。然通灵之人乃是红楼之魂,点梦的题旨也。在《资本论》中,劳动之抽象(财产)乃“抽象劳动”的物格化;进一步,资本主义抽象劳动乃是和“总财产关系”直接对应而获得间接的人格身份。在《红楼梦》中,宝玉之通灵(通灵人)直接即是“身份劳动”的人格化;而“通灵”的理论意义就在于此,其着眼于对“皇权社会关系”的内部刻画,体现劳动者及下层人民对“父权关系”的挑战,为求出路之规定也。固然囿于时代局限,《红楼梦》的作者们尤其是曹雪芹未能实现“直笔”书写,却曲以“一僧一道”的点化——仿佛是冥冥力量之谋划,使其或多或少罩上了迷信色彩,然瑕不掩瑜,理论之光灼灼其华,委实难以否认。然则,传影关系指范畴的内部联系机理形成。盖因中国范畴皆通过人的载体,以历史过程事件截取,而有“隐”可索(如“十二钗”可影射各阶级女子)。蔡元培依循的明小说旧体,笼统以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逸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其显得完全不适当。故此,胡适坚持认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胡适的回驳蔡元培是纯然论战式的,却也无意中说出真相:“《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复读下面这句话,遂哂然一笑,又得一重意义也,谓“《红楼梦》脱胎在《西游记》,借迳在《金瓶梅》,摄神在《水浒传》”。
 
其四,家国对象的深层“阶级意蕴”。《红楼梦》同《资本论》一样乃千古奇书、一种特殊意义的“修史”,是易代修史传统的再创造,是“修中华史”,是从理论上宣布古代王朝的历史终结。然则固然不在于“悼明”,更不会是给明王朝唱赞歌,不是美化,而是以“信史”的角度予以内在批判。就对资本主义的历史终结而论,《资本论》的工作性质亦必如是。并且可以说,原道之宗旨、通史之工作路径乃是《红楼梦》《资本论》的两个共同特质。早期共同体自中华古代社会始,中经传统家国社会,而至晚期共同体——明清的“垂暮形态”,概述共同体的全部规定使早期晚期以一贯之。这一对象的精准定位让《红楼梦》获得巨大之理解成功。以此观之,《石头记》明写家事,实言国也。所谓王家血史国,黛云钗妙心,洞山海天幻,痴情愁恨人;黛玉之死、宝玉出家,两种革命互为隐喻表述,此为呼应之笔。然则“红楼梦”总其名,故其方法论要旨又云:国史即家史,心史即情史,仙史即幻史,人史即魔史。以此尚可推论:石头记名实,红楼梦名虚,二者关系犹若“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是以王国维指出:“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显然,《红楼梦》与《资本论》同样是“阶级斗争的书”。而无论资产阶级理论经济学或《资本论》均是“资本家在讲话”的财产经济学,二者之间具有工作仿真关系,以自然仿历史、以个人仿社会,乃是“财产拜物教”教科书的机巧。与之不同,《红楼梦》中“经济学”属身份对象规定,可见,阶级关系比较研究具有非常之经济学意义。在当下语境中,则应遵循“行难-知难-行难”路径探求经济范畴的身份形式和财产形式及其当代结合与历史扬弃。
 
归根结底,《红楼梦》中的身份范畴突出了阶级经济学的“另一面”,促成了经济学的阶级性的再思考,故而有所谓:“人人皆知红学出于《红楼梦》,然红学实是反《红楼梦》的,红学愈昌,红楼愈隐。真事隐去,必欲索之,此一反也。假语村言,必欲实之,此二反也。”(俞平伯语)关于“历史派与文本派的路线斗争”,我们需要回到毛主席的工作指示:“有极丰富的社会史料”“《红楼梦》不仅要当作小说看,而且要当作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这种“活的教科书”靠逻辑本体论的演绎机巧是办不到的,只有回归人民本位,坚持“国学是人民的”,才能为我们呈现鲜活的历史、思维和语言。
 

【备注】本文改编自“《红楼梦》与《资本论》:历史过程定制范畴的机理剖解”(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0年双月刊第6期),原作五万多字,现压减至“五千言”,希望收到言简意赅、主旨突出的阅读效果。衷心感谢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新刚教授的审稿支持与建设性意见,以及特别鸣谢学报责任编辑彭晶晶老师极为细致的文字审订工作和对全文术语的技术性推敲!毕竟没有这些劳动,该作的错讹将更加地多,可谓如琢如磨,虽则如此,作者本人仍期待读者和专家对此类作品给予更多理解和思想包容。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导,研究领域为《资本论》与中国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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