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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邓力群赢了,李某输了》一文的修正

  对于《邓力群赢了,李某输了》一文的修正

  异史氏

  李某走了。走得冷清而又热闹。

  冷清的是主流媒体。关于他的逝世、他的葬礼,主流媒体不见有一字的报道,这与2015年邓力群逝世后的情形形成了巨大反差。热闹的是自媒体和社交媒体。一时间,这些舆论平台上又掀起了一轮反击李某及其同伙的热潮。按说,中国人讲恕道,讲死者为大,一个人生前再不好,到他死了的时候,也是要表示相当的尊敬的,但是李某为什么就偏偏成了例外呢?公平地说,这怨不得广大网友。怨谁呢?一怨李某自己。是他,对党和人民不依不饶,临死还要再疯狂地咬上一口。既然你不仁在先,广大网友又何必自作多情,对你报之以义呢?二怨境外别有用心的媒体。是他们狐兔不如,其类死了,非但不去认真地“悲”,反而拿死者当猴耍,摆弄着这具僵尸向党和人民发难,难道党和人民就应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么?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李某及其境内外同伙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一轮的发难,他们非但没有捞到任何便宜,反而赔上了老本,连李某过去的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几乎都被抖落了出来(其中有一部分是他自己鼓捣到海外又转为内销的)。这恰如被扒光了衣服,使得这具僵尸以更加丑恶的面目暴露在世人面前。那结果还殃及我这个无辜,害得我还要劳心伤神,对4年前写的一篇东西进行修正。

  2015年邓力群去世以后,因为有网友欢呼“李某赢了”,我写过一篇网文《邓力群赢了,李某输了》。从当前抖落出来的新材料来看,此文的缺陷有三:

  一是有妄断之处。我写道:“至于李某,我不知道他是否睡过别人的老婆。从法学角度讲,没证据就必须认定无过错。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李某要比邓力群好。”回头去看,这个结论太草率了。尽管新材料没有显示李某睡过别人的老婆,却显示他睡过人家的黄花闺女。1977年,他在给中央两位主要领导的信中赫然写道:“最后不听劝阻,竟在去年五月发展到同此地未婚女青工乱搞男女关系 (并跟她讲过些政治性错误事),自属严重错误。” 同年在给水利部主要领导的检查中,他又一次承认:“被捕、庐山以及这次男女关系之大错误,当然是由于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改造,品质不好所致。”据知情网友透露,那位女青年就是李某所说的“一枝花”。1976年8月,他在写给亲属的信中说:“待我如父亲的那个‘一枝花’……我很想介绍与××(引者注:收信者之子,隐去名字)……她是完全信赖我的……最难得的,是肯用脑子,不随波逐流。”一个女青年,你“乱搞”也就罢了,还要在“搞”后塞给自己的晚辈亲属为妻,即使人们的思想再解放,也不能不认定这是禽兽不如的行径。

  二是误解儒家思想。在那篇文章中,我从立德、立功、立言及爱情四个方面对邓力群、李某进行比较之后指出:二人的“博弈为4:0”。记得写到这里,不禁对李某心生怜悯,于是又提出:“为了弥补这一缺憾,建议来一场加赛。赛什么?赛阳寿,因为李某尚在,胜算的几率较大。规则:只要李某比邓力群多活一天,即为胜出。不过,李某如欲取胜,必须变成像邓力群那样的仁者,‘仁者寿’嘛。李某勉乎哉!”有道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盼望李某在加赛中胜出,这个动机直到今天来看也是好的。问题在于对儒家思想理解得不全不深。

  “仁者寿”与其说是儒家的养生思想,毋宁说是劝人向善的伦理思想。据《孔子家语·五仪解第七》载,鲁哀公让孔子为他讲解为什么是智者寿、仁者寿。孔子说,人有三种死法不是因为自然生命的枯竭:一是因起居无时、饮食不节、劳逸过度,被疾病夺去性命,这叫“病杀”;二是因藐视君王、以下犯上、贪得无厌,被刑法夺去性命,这叫“刑杀”;三是因不自量力、意气用事、以卵击石,被战争夺去性命,这叫“兵杀”。智者和仁者是不干这类蠢事的,所以不会死于非命。

  明白了孔子的原意,便可以看出我的错误所在:一是孔子所说的“寿”是指自然生命的正常延续时间,而不是指寿命的长短。在排除外界因素的情况下,人的遗传基因不同,寿命也就有所不同,这是不可以划杠杠、搞标准化的。二是孔子所说的“三杀”,并非必然,而是显示出统计或概率的特征。比如说李某,虽是恶贯满盈,但由于机缘凑巧,却偏偏让他侥幸逃过了“三杀”。一是李某虽犯“病杀”中的贪图安逸享乐,但从来不会像他当年妄图取而代之的周总理那样,犯为工作劳累过度这一条,而是自奉甚厚,甚至惜命到神经质的地步。给亲属的信显示,他可以为医治一个小小的肛门皮炎而八方延医请药,而且在信中唠叨个不停,也就是说他犯“病杀”的条件并不充分。二是李某虽一向藐视我党、以下犯上、以下乱上,却偏偏遇上我党厚道,不管他怎样耍泼皮无赖,还是给出路、给待遇、给职务,始终没有对其“刑杀”。三是他诡得很,知道当今世界谁是强者,非但不会去触犯强者,反而去趋炎附势、投怀送抱、为虎作伥。纵观李某近40年的所作所为,他就是华尔街大亨手里牵着的见富人则驯良、见穷人则狂吠的一条走狗。这样的人焉能像拉登一样死于“兵杀”?

  可见在一般情况下,仁者能够避免横祸,得以善终甚至长寿。但“仁者寿”这个命题是不可以逆推的,恰如我们说人是一种动物,但不能说动物是人一样。善终特别是长寿的人,并不一定都是仁者,也可以是恶者,甚至十恶不赦的恶者。正是因为这种情形的存在,在中国老百姓的谚语中,才既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样的警言,也有“修桥补路寿命短,杀人放火寿数多”之类的气话。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孔老夫子的阐述是非常清楚的。他在强调“仁者寿”的同时,早就对寿而不仁的人进行过无情的鞭挞。据《论语·宪问》载,有一个叫原壤的人,无行却很长寿。一天,他劈开两腿,毫无教养地坐在那里等待孔子。孔子见他这副德性,不禁训斥道:你小的时候不学好,长大了又没长进,‘老而不死,是为贼’。”说着又用拐棍敲打他的小腿。人们都知道,孔老夫子是道德模范,非常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如果不是气急了,他是不会动手打人的。嗟夫!本人虽一向以孔子的忠实信徒自诩,无奈学艺不精,误解了他的思想。我要为此而向他老人家赔罪,同时也要为谬种流传而向广大网友道歉。

  三是材料单薄。比如文中谈到李某在政治上反复无常,仅仅举了两例,这无疑是由用功不够所致。现再举几例,以为弥补。

  1977年,李某在写给两位中央主要领导的信中说:

  “关于叛徒问题。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在北平被捕后,我以群众面目(化名)写了个‘悔过书’,字句没有涉及到党,更没有牵连任何同志。内容虽经警署修改登了报,我对此损害党的威信的‘悔过启事’自应负完全责任。出狱后,即将经过向组织写了详细报告。延安审干时,保安处曾做过‘有损气节’的结论。”

  “庐山犯错误,主要是由于自已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得到改造,又骄傲狂妄,而参加了彭德怀反党集团活动。我同彭无任何直接关系,同黄克诚、周小舟、周惠反党关系,当时已交待清楚。”

  他在同年写给一位中央主要领导的信中说:

  “近来常从报上读到您的诗作,受到教育和鼓励。现为表白自己在秦城八年对党、对主席仍是一片丹心,特附上当时作的若干首很平庸的诗词,请您过目。狱中难以消磨时间,寄托精神(七三年前没开放图书传阅),于是学作旧诗词。讴歌革命、回忆平生,使自己的思想感情时刻端正,不致落伍。”

  “关于歌颂主席的诗有许多首,为了便于记忆语录,还作了二三百句《语录歌》(五言一韵到底)。”

  以上所述,即为“修正”。末了,还要再啰嗦两句。在那篇网文中,我曾称李某为党内的一朵“奇葩”,但是语焉不详。现补充如下:所谓“奇葩”,就是因基因受到破坏而生出的怪胎,就像被污染的河流中生出五条腿的虾蟆一样。但愿以后这样的“奇葩”少有。多了,会让占绝大多数的好人伤心的。

  2019年2月23日

  延伸阅读

邓力群赢了,李锐输了

  邓力群去世以后,二、三网友欢呼:“李锐赢了!”

  论输赢须先是对手。说两位老人是对手,却也勉强。除1943年的纠葛外,二人一向相安无事。只是到改革开放、邓力群地位显赫以后,李锐才开始纠缠邓力群,而且不依不饶,颇有几分牛二的“韧”劲儿,然而却未见邓力群对李锐出手。一头要打,一头不要打,怎能演出林教头与洪教头那般放对的好戏?不过,二人的立场、信念、为人倒是截然对立的,由是观之,也可以一比输赢。比什么呢?既然皆为高官,按古人的标准,须比“三不朽”,即比德、比功、比言。除此之外,按时尚标准和二人的特殊规定性,还须比一比情。上下相加,总计四项。

  先比功吧。这一项好比,不必劳心伤神地到故纸堆里爬梳、考证二人的功业。中国历来讲“按功授勋”、“论功行赏”。也就是说,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人事安排,大致可以看出其人之“功”的大小。邓力群虽在李锐一再状告及其他因素作用下,与中央政治局委员之位失之交臂,但毕竟还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位居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李锐挣扎了一生,仅落得一个副部长。副部长与中央书记处书记,则不可同年而语矣。

  次比立言。比言之多寡,二人难分伯仲,那就只好比“信”。《谷梁传》云:“言而不信,何以为言?”意思是说,倘若说话不老实,就不能算是人话,自然也就谈不到“立”。即使是反对邓力群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其言,基本上是怎么回事就怎么说,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前面怎么说后面就怎么说,心口一致、言行一致、先后一致,不欺人、不自欺。然则李锐呢?却没少干那些掺糠注水、颠倒黑白的事儿。例如,毛泽东从来没让大家喊他万岁,他却偏说1950年国庆游行口号中“毛主席万岁”一条是毛泽东加上去的。庐山会议上,他在给毛泽东的信中本来没说实话,并因此把彭德怀、张闻天等搞得十分被动,却发下“如不属实,愿受党纪制裁”的重誓。毛泽东在的时候,他把毛泽东夸成一朵花;毛泽东去世以后,他又把毛泽东涂成一块炭……这样的谎言、秽言、恶言,又怎能不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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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比德。毋庸讳言,邓力群在延安时期犯过错误,用李锐女儿李南央的话说,就是她的生母、李锐的夫人和邓力群“睡到一起”。然而后来的事实是,不管二人的关系发展到何种程度,总之邓力群认了错,接受了组织处理,而且从不文过饰非。“六四”风波以后,他对本单位参加过“游行”的年轻人说:人在青年时代不可能不犯错误,我在年轻时还犯过生活作风上的错误呢。犯错误不可怕,改了就好。但凡高官,大抵都是更要体面的。敢于在青年晚辈面前揭自己近半个世纪前的“疮疤”,这样的勇气不是谁人都有的。由此可以认定,邓力群之过为“君子之过”。有道是“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除了这个污点以外,邓力群在其他方面,无论公德还是私德,似均无可诟可病之处。相反,他倒是个有原则、敢担当的人。比如文化大革命后期批“三项指示为纲”时,他硬是不检查、不推诿,舍得一身剐,保护了一道工作的同志。据传,邓小平重新掌权以后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全党顶不住,一个半人顶住了。半个指的是刘仰桥,一个指的就是邓力群。到了1986年,在讨论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时,他执拗地坚 持要写上“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要对资本主义思想进行坚决的抵制和斗争”以及“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等词句,而不管位高权重的人怎么 劝、怎么说。“探求真理百年未已,对国家前途人民命运,见微知著、居安思危;不计荣辱一身正气,虽泰山压顶群小攻讦,屹立不动、淡然处之。”“硝烟战火不 死,恶言暗箭不倒,枪也武器笔也武器,百年奋斗中国人民一战士;生为共产主义,死为共产主义,生也可敬死也可敬,顶天立地共产党人一硬汉。”诸如此类的评 价,应当说是实事求是的。

  至于李锐,我不知道他是否睡过别人的老婆。从法学角度讲,没证据就必须认定无过错。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李锐要比邓力群好。但是,在其他方面却是不敢恭维的。比如,你既然卑视共产党、贬损共产党,为什么还要待在共产党里呢?为什么还要吃着共产党、喝着共产党呢?你的所谓“毛泽东的秘书”,本来是一个没有任命的仅供反映一点情况的松散差使,与真正的秘书相距十万八千里。既然仇恨毛泽东、反对毛泽东,为什么还硬要说自己是毛泽东的秘书(混淆了与真正的秘书的区别),覥着脸往毛泽东那里贴呢?没有别的解释,就是因为吃那头必须贴这头,贴不上这头也就吃不上那头。据《人民网·强国论坛》所载周惠的回忆:李锐自视甚高,以为50岁以前能当上总理(其时周恩来总理正值壮年)。庐山会议开始,他以为机会来了,便不顾身份卑微,硬往彭德怀、张闻天等大人物的堆里扎。后来一看大事不好,他又夜闯美庐,跪在毛泽东的床前,检举揭发彭德怀等组织“军事俱乐部”的问题。彭德怀头上这顶“军事俱乐部”的“帽子”,要论知识产权,既不属于党中央,也不属于毛泽东,而是属于李锐所有。正是因为李锐如此反复无常、翻云覆雨,所以被深受其害的周小舟斥之为当代赵高或者共产党内的周佛海。纵观李锐一生,虽在共产党内混了将近7纪,却从来没有拿“理想”、“原则”、“党性”等共产党人视若生命的东西当过一回事。他恰似一只无头的苍蝇,焦躁地急切地不择手段与时机地围着“蝇头微利”嗡嗡地乱飞。既然如此,所得自然也往往是“碰壁”。去年,与一位老同志谈起党内的这枝“奇葩”。老同志说:他属于世界观始终没有改造好的人。我又问:那他当初为什么要参加共产党呢?老同志淡淡地说:革命的同路人。什么叫同路人?说白了就是在其他地方捞不到便宜,跑到共产党这里赌一把的人。然而,共产党的宗旨却偏偏是不谋私利,这就必然使他成为一个尴尬人,而一旦成了尴尬人,自然也就免不掉许多尴尬事。

  最后比情。李锐、李锐夫人、邓力群之间的纠葛发生后,尽管夫人接受组织处理,回到李锐身边,但心却永远地留在了邓力群那里。这有李南央的“著作”为证:“她告诉我爸,她和邓力群是真诚的爱情,她从心里敬佩邓,崇拜他的学识和能力。”可以说,在这一情场角逐中,李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李锐的爱是无力的,作为恋爱者通过自己的生命表现没有使自己成为被爱的人。为什么呢?据李南央说,李锐夫人的颜值、才值和理想信念值都是非常之高的,系延安“四大美人”之一,李锐称其“能力在自己之上”,坚信共产主义,真诚拥护毛泽东,可见是一个有品位、有信念的人。很明显,这样的人不可能爱上李锐这样喻名喻利、汲汲戚戚的人物。她与李锐的结合,原本就是特定情境下的一场误会。感情上存在如此巨大真空的一个青年女子,遇到邓力群这样情趣相投、志同道合的青年异性,碰撞出爱情火花,虽然于礼不合,于情却非纯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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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嗟夫!时光如涤,70多年过去,一切叽叽喳喳、涂涂抹抹都被荡尽,只剩下了人和事的本相: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究是苍蝇。邓力群逝世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给出的评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宣传战线的杰出领导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这是对邓力群所立之德、所立之功、所立之言的公正概括。纵观邓力群一生,“虽强项不能谐时,而直心终以遇合”,可谓极尽哀荣。尽管李锐尚在,但是凭其晚年疯狂地砸共产党的锅的行径,百年以后绝对无此哀荣。求仁得仁,又何怨呢?

  至此,即使有一方尚未盖棺也可以判定:从大比分上说,邓力群与李锐的博弈为4:0。这是一个令看客兴味索然的结果。比如看首钢队与本溪药都队的篮球决赛,球迷们大多是愿意看到4:3而非4:0的。壮汉与壮汉角力才能较上劲儿,壮汉与侏儒角力还有什么看头?为了弥补这一缺憾,建议来一场加赛。赛什么?赛阳寿,因为李锐尚在,胜算的几率较大。规则:只要李锐比邓力群多活一天,即为胜出。不过,李锐如欲取胜,必须变成像邓力群那样的仁者,“仁者寿”嘛。李锐勉乎哉!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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