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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年仅17岁的妻弟在长征中被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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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延安

 

1928年3月22日,毛泽东在桂东沙田向工农革命军部队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三大纪律为:

(1)行动听指挥;

(2)不拿群众一个红薯;

(3)打土豪要归公。

 

六项注意为:

(1)上门板;

(2)捆铺草;

(3)说话和气;

(4)买卖公平;

(5)借东西要还;

(6)损坏东西要赔。

 

 

 

两个红军战士在一起议论。

 

“听说了没有,今天师部枪毙了一个人?”“知道,他违反了群众纪律,拿了藏族同胞的钱。”

 

“这个被枪毙的人,你知道是谁吗?”“就是咱们团的司号员贺敏仁呀,大家都叫他‘美人’。”

 

“不错,你知道贺敏仁的姐姐是谁,姐夫又是谁吗?”“不知道。”

 

“告诉你吧,他的姐姐是贺子珍,他的姐夫是毛泽东。“啊?把毛泽东的小舅子也枪毙了。”

 

“是啊,领导说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的干部和战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谁违反群众纪律,谁就要受到惩处。”“对嘛,我们红军就是有铁的纪律。”

 

贺子珍有兄弟姊妹5 人:

哥哥贺敏学,妹妹贺怡、贺先园,弟弟贺敏仁。

 

哥哥和她很早就参加革命,小妹先园被敌人杀害了,贺怡和贺敏仁后来也参加了革命。

 

大革命失败后,贺子珍的父母逃离永新县时,把小弟贺敏仁寄养在舅母家里。贺敏仁长到十三四岁,就参加了革命,在黄公略领导的第三纵队当战士。第三纵队扩编为红六军后,他就在军中当小号兵。长征时,他才十七岁,在一个团里当司号员。

 

贺敏仁人虽小,但聪明机灵,长得十分俊俏。由于他的名字“敏仁”与“美人”音相近,所以战士开玩笑叫他为“美人”。

 

贺敏仁自恃年幼,大家又喜欢他,生活上对自己要求不严,自由散漫,有时骄傲自大,爱发牢骚。

 

1935年6月中旬,红军部队进驻藏民区。这是一个人口稀少、高山多谷、土地贫瘠的地方,部队的粮食供应发生了困难,许多部队断了粮。贺敏仁已饿了好几天了。他头昏眼花心中发慌。哪里才能找到吃的东西呢?他听说山上有座喇嘛庙,说不定那里可以找到食物。于是他一个人悄悄地上了山。

 

走到喇嘛庙门前一看,没有人看护,大门上却贴着一张标语、上面写着8 个大字:“红军战士不准入内”。

 

这是红军的纪律!要不要进去呢?他犹豫了。刚跨进去的一只脚又缩了回来。


但转过来又想:我饿着肚子爬到山上,不进去看看太可惜了,况且周围又没有人,我偷偷进去,悄悄出来,神不知鬼不觉的,怕什么呢?他壮了壮胆子,终于跨进了喇嘛庙。

 

庙中一片狼藉,地上全是喇嘛、藏民逃走时来不及带走的东西,有衣服、神像、佛经及各种杂物。

 

国民党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反动宣传,说共产党共产共妻,红军杀人不眨眼,加上原来汉藏的民族隔阂很深,所以红军来到之前,庙中喇嘛及藏民仓皇出逃。

 

贺敏仁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吃的东西,十分懊丧,真是白跑一趟,转身就往回走。

 

“叮”,地上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响声。他顺声音循去,弯腰仔细一看,啊!铜板。原来他的脚踢在铜板上,发出了响声。

 

他捡起铜板,仔细端详起来,心想:铜板虽然不能吃,可是有了它,下了山说不定可以买到吃的。想到这里,顺手捡着地上的铜板,1 个、2 个、……足足捡了近百个铜板。

 

捡着捡着,他突然想起了纪律。进入藏民区后,领导再三强调要遵守革命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不拿藏民的一针一线。如果拿了这些铜板,就违犯了军纪,这可非同小可。想到这里,就把捡起来的铜板放在地上,拍了拍手,站了起来。他刚一站起,觉得天转地旋,肚子更加饥饿难熬。

 

难道让这些钱闲置在这里,而让自己饿死?他心想,这些钱不是我抢来的,而是捡来的。抢来的要严惩,捡来的大不了挨几句批评,作作检讨,但肚子饿至少暂时有点缓解。

 

也许他饿昏了头脑,也许他平时散漫惯了,不把纪律当回事,他终于下了决心拿。他把刚才放下的铜板又捡了起来,塞进了衣袋里,摇摇晃晃,出了庙,下山。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贺敏仁刚下山,就有人跑到团部:“贺敏仁私自进入喇嘛庙,拿走1000多个银元!”“什么?”团长、政委大吃一惊:“你没看错?”“千真万确,我亲眼看到。”团政委感到事情重大,立即报告了师部。

 

保卫科很快来了人,找到贺敏仁,问他:“你擅自跑进喇嘛庙是不是?”“……”贺敏仁语塞。

 

“你拿走了1000多个银元是不是?”贺敏仁痛哭流涕:“那是冤枉呀,我只拿了百十个铜板,不是1000多个银元。是谁胡说八道……”“把他带走!”几个战士上前,把他五花大绑起来。

 

这时,贺敏仁才如梦方醒,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哭喊着,悔恨不已。


他恳求同他一起参军的一个永新老乡,替他写封信,告诉他姐姐,希望他姐姐干预这件事。

 

贺敏仁严重违犯群众纪律的事很快在部队传开了,大家非常气愤。

 

“贺敏仁胆子也太大了,竟敢拿藏民的钱财,破坏我军纪律!给红军抹黑。”

 

“他不配做红军战士!”“真是害群之马,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有的建议斗争他,有的主张开除他的军籍。

 

师政委接到报告后,大发雷霆:“三令五申要严守纪律,遵守群众纪律,他竟然充耳不闻,明目张胆地破坏纪律,必须严肃处理!”

 

师领导决定严肃军纪,枪毙贺敏仁。

 

命令下达后,贺敏仁所在团的团长和政委为这事伤透了脑筋。贺敏仁擅自闯入喇嘛庙,拿走藏民的钱,对红军的纪律置若罔闻,明知故犯,不严惩就不能维护红军铁的纪律。但是他年龄小,又是贺子珍的亲弟弟、毛泽东的小舅子,还是谨慎处理为好。于是就对师政委说:“贺敏仁罪不容诛,但他是毛泽东的妻弟,还是……”

 

师政委一听就火了,打断他的话说:“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的战士,这是红军铁的纪律!难道他是毛泽东的妻弟就可以徇私情、从轻发落吗?王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

 

团政委连忙说:“我们不是这个意思。既然他是毛泽东的亲属,毛泽东一向对自己的亲人要求很严,我们建议还是发个电报给毛泽东,听听他的意见,这样比较稳妥。”

 

“说得有道理。”师政委点了点头:“那就发个电报吧!”在那个艰难的环境里,发份电报并非是件容易的事。首先要给电池充上电,电充不足还是发不出。给毛泽东的电报三拖两拖,延误了不少时间,好不容易才发出去。

 

师领导等急了,这样的事应该及时处理,如果处理晚了,就会在少数民族中、在部队里产生不良影响。

 

“不能再等了!”师政委对大家说,“现在要紧的是维护部队铁的纪律,坚决制止可能再发生的损坏群众利益的行为。如果军纪不严,乱拿群众东西,怎么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的拥护?这还是为穷人打天下的军队吗?这与国民党军队还有什么区别?”停了一会,他又继续说:“我们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更需要铁的纪律,在这个问题上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最后他下令:“立即执行!”军法如山。

 

贺敏仁被处决的时候,痛哭流涕,高声呼喊:“冤枉啊冤枉,我只拿了百十个铜板……大哥大姐,你们在哪儿!快来救我啊……”他要那个永新老乡写的信,还没有来得及写哩……

 

贺敏仁的叫冤可能是对的,因为长征路上的最强壮的民工,也很难拿走1000多个银元,而贺敏仁身体单薄、年龄又小,怎么能拿走那么多银元呢?


但他确确实实拿了藏民的铜板,触犯了红军铁的纪律。

 

毛泽东始终没有收到电报,也没有接到任何报告,他对贺敏仁被杀一事毫无所知

 

一个多月后,消息传到了贺子珍耳里,她很震惊,又很伤心,偷偷地痛哭了一场。但她强抑住内心的悲痛,没有告诉毛泽东,怕分了毛泽东的心,因为那时红军正处在危难时刻,革命太需要他了……直至到了延安,贺子珍才把小弟在长征中被枪毙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毛泽东。

 

毛泽东听完了贺子珍的诉说,沉默不语。过了半天,毛泽东才吐出一句话来:“红军就应该有铁的纪律,我们应该用红军铁的纪律来要求自己的亲人!

 

(来源:昆仑策网,转自“格瓦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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