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于“我国单身成年人口 2.4 亿人”的报道,让青年男女性别失衡、天价彩礼问题再次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
中式婚礼的习俗据说起源于周朝后期的“周礼”,并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下来。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或聘礼,《礼记.昏礼》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小农经济时代,家庭的稳固是统治阶级稳固统治的基础。因而《礼记》关于“昏礼”的表述,至少字面上是将“昏礼”视作“君子”重视婚姻和家庭的重要形式体现。然而,事实上,在阶级对立、社会贫富分化的私有制社会,彩礼的多寡往往成为社会地位的象征,而有产者的婚姻往往带着“经济联姻”性质,如《红楼梦》里的贾史王薛通过几代人的姻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
《红楼梦》里四大家族的姻亲关系图
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这样一个男权社会,女性无论是在上层统治阶级内部,还是下层被统治阶级内部,地位都是低下的。聘礼往往带着买卖性质,特别是“灰姑娘嫁白马王子”实现阶层升迁的“桥段”里,交易性质体现得往往更加明显。
而在古代广大劳动人民家庭,女儿嫁出去就成为“别家人”,不再承担父母的养老义务,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方到男方家,相当于多了一个劳动力。因而,男方支付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费用,如同“卖女儿”——这种习俗根本上来讲是由于封建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的。唐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涌流,“卖女儿”的现象也就越来越普遍了。
民国时期,体现封建社会“明媒正娶”的彩礼之风依旧盛行;在那样一个小生产者大量破产的动荡时代,穷人付不起彩礼娶不了亲,而地主阶级则普遍地“妻妾成群”——这不仅仅是封建恶俗,更是社会贫富差距严重拉大的体现。
歌剧《白毛女》中,杨白劳一辈子辛辛苦苦,却反而欠下了地主黄世仁还不清的利滚利的债,最终被逼将喜儿“卖”给黄世仁抵债。在万恶的旧社会,“卖女儿”在广大贫苦劳动人民家庭普遍地存在着。
五四运动以后,一批先进青年知识分子走上了反帝反封建的道路,反对“买卖包办婚姻”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1920年的冬天,19岁的杨开慧和27岁的毛泽东结婚。他们的婚礼一反当时的社会潮流,用杨开慧的话来说,就是“我不做俗人之举!”
这场婚礼没有彩礼、没有花轿,也没有那些繁琐而隆重的仪式,仅仅是换上了新装,在亲人和几位挚友的见证下,在湖南一师的教员宿舍里进行了简朴而简洁的婚礼,新房里没有一件家具是新的。毛杨婚礼在当时被传为佳话,成为进步青年竞相学习的楷模。
然而,仅仅作出这样的表率,离改造中国与世界的远大理想仍相去甚远。不彻底摧毁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平等社会,那么作为不平等社会产物的天价彩礼“卖女儿”现象就不可能被消灭。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年,我国就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彩礼”被视作“买卖包办婚姻”的产物,在古今中外几千年来的法律中,第一次被明文禁止。
然而,仅仅在法律上明文禁止是没什么用的。后来的1980年、2001年《婚姻法》有进行了数次修订,虽然都保留了这一条款,但“彩礼”之风在80年代却死灰复燃,禁而不止。最关键的问题,其实是铲除“卖女儿”现象产生的土壤。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推进,不平等社会的经济基础被铲除,贫下中农再也不用为了生计将女儿卖给地主阶级。另一方面,农村社会能够支付高额彩礼的地主富农家庭丧失了这种能力,农村社会趋向平均。没有了攀比,彩礼的数量迅速下降,传统贫下中农家庭的嫁娶负担也随之大大减轻。
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彩礼虽然被作为封建社会极具代表性的社会风俗,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批判(事实上也没有采取过火的强制行为),但是并没有一下子消失。
真正促使彩礼现象进一步消亡的,其实是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以后,社会主义福利保障体系,特别是集体养老制度的建立。
城市社区一般实行的是国营工厂办社会,公有制企业包办职工及家属的教育、医疗、养老。而在广大农村地区,195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对农村村民中无法定赡(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吃、穿、住、医、葬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生活照料和物质帮助。
1958年大跃进过程农业合作化进程大大加速,很多地方的农村开始集体开办敬老院的尝试,局部存在一些冒进和曲折。到1962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确立以后,农民的生活质量大大好转,“敬老院”的模式也逐渐成熟并固定下来,形成了公社集体养老与居家养老并存的模式。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公社里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集体劳动或不参加集体劳动,而生产队依旧会划拨工分。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家庭自然不必再为女儿出嫁后的养老问题担忧。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也不需要通过“卖女儿”为自己积攒剩余。
当然,旧的私有制生产关系虽然被消灭了,但旧私有封建观念依然会残存较长的时间。为了彻底消灭这种封建社会的旧习俗、旧观念,毛泽东时代的基层组织也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新时代成长教育起来的年轻人更容易接受新社会的新观念,很多地方涌现出了年轻儿女帮着一起开导父母的感人事迹。在旧观念支配下,毛泽东时代的农村地区依旧会存在私下悄悄的实物赠予行为,但总体而言,这类现象已经大大减少,并逐渐走向消亡。
60年代的结婚照(铁锹是女方的“嫁妆”,图书是男方的“彩礼”)
到文革破四旧运动以后,婚礼的形式就更进一步被简化为“极简模式”:一般也就是到公社扯个证,两人共同置办一些家具,单位同事来家祝贺一下,也没有份子钱,亲友间相互通知一下即可,不需要吃婚宴,也不需要彩礼,在“组织”和亲友的见证下,交代几句话,对着毛主席像鞠个躬就礼成了。
上世纪70年代结婚的新人们
70年代末以后,旧式的婚礼及相关仪式又开始慢慢复兴,一开始是亲友同事之间小范围地吃个饭,亲友送一些茶壶、糖罐、被单等作为“份子钱”。80年代中期以后,份子钱、彩礼逐渐从实物赠礼转换回新中国成立前的现金赠予。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逐渐瓦解,之前的集体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各地本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社敬老院相继关门;国企办社会的模式也在国企破产改制的浪潮中走向消亡。“社会化养老”演化到今天,主要已经成为商业行为。
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先富”起来的人没有带头致富,却带头搞起“一辈子只办一次婚事”的奢靡婚礼,婚宴的排面、礼金数额的大小也就成了竞相攀比的内容,就连份子钱也随之水涨船高。彩礼数额逐年增加,从而重新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天价礼金”行为。
伴随着城市和农村养老负担的重新家庭化、个体化,“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观念亦在这个过程中重新抬头,底层劳动者家庭面临与旧时代相似的问题,索要礼金也就成了“应然”。
观网的萧武同志出了一期视频,指出“打工人的钱都是血汗钱,来之不易,彩礼等于一下子耗尽一个家庭两代人的积蓄”,在摘要中更是生动地用了一句“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来苦口婆心地劝告:
今年5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所针对的正是目前盛行的天价彩礼、奢华婚庆宴会以及份子钱等问题。这些年关于红白喜事“移风易俗”的通知或指导意见不知下过多少次了,但类似的风气却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在主流媒体的论述里,往往将天价彩礼的行为归咎于老百姓“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然而,封建社会在新中国成立的70多年前就被消灭了,彩礼、份子钱、奢靡攀比之风在毛泽东时代更是曾经接近消亡,怎么着就“根深蒂固”了?
几年前,笔者的朋友里已经算是志同道合的一对青年新人要结婚,女方家里开口就要十几万的彩礼,男方家里很穷,只能找周围的朋友东拼西凑地借钱。按理说,这对新人对社会问题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属于已经觉悟起来的年轻人。但是,女方家里还有一个哥哥,结婚的时候被要求送了十几万彩礼,女方家里也不宽裕,女方父母只好从女儿身上“赚”回来。道理大家不是不懂、非要“打工人为难打工人”,实在是大环境所逼。
市场大潮下,长相、学历有优势的农村女孩嫁到城市、待富家庭女儿嫁到先富家庭都成了商品社会的必然趋势。“三千万剩男”甭管是不是舆论炒作,但越往社会底层,未婚男数量与未婚女数量的差距就会越大。在这样的“卖方市场”,彩礼怎么可能不水涨船高呢?
显然,要制止天价彩礼、奢华婚宴,绝不是什么对“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移风易俗”那么简单。
河南兰考惠安街道2018年5月出台了倡导新风的规定
某个地方出台了规定,彩礼不能超过两万。行政命令可以管住明面上的“晒礼金”,却管不住暗地里的“私下交易”。只要“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一天不消除,这种天价彩礼“卖女儿”的私有制“副产品”就一天不会消失。
附言:本文是在昨天被“投诉”的文章的基础上删改而成。有网友看到昨天的文章后,诘问笔者“西方私有制更甚,为什么没有天价彩礼?天价彩礼源自于道德的沦丧,人情交际市场化的放纵。”这里简单回应一下,彩礼的确是东方私有制婚姻的特殊产物,但东西方私有制下婚姻的本质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具体体现形式上有差别,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婚姻的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