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周恩来的黑龙江省两派武斗
“炮轰派”和“捍联总”
1967年1月16日,在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的支持下,黑龙江省23个单位的造反团成立联合总部,发表《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公告》,声称,自10日起“红色造反者”查封、接管了省、市大部分党政机关;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分局;《黑龙江日报》及其他在哈的地方报纸;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市长途电信局、市电信局;省人民银行、省财政厅;部分大专院校;部分工厂企业单位及其他一些单位。省委和市委发表《公告》表示支持。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召开,大会宣告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范正美(哈尔滨师范学院学生)任“班长”,潘复生、汪家道为顾问。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东北的新曙光》指出:“黑龙江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经验再一次表明,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对夺权斗争的胜利起了关键性的作用。”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连续发布了一、二号通告,一号通告称原省委“是黑龙江省地富反坏右和一切牛鬼蛇神的总后台、总根子”,在文化大革命中“疯狂推行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对毛主席、对党和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二号通告把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说成是“在巴黎公社和苏维埃的经验基础上,制造一种更为高级的,加速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新政权”。3月,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改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中共中央批准潘复生为主任,汪家道为副主任,范正美等人为常委。潘复生在这次夺权中成了“东北新曙光”的核心人物。
在建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之初,“造反派”内部即围绕由谁掌权问题发生分歧。
1967年1月31日,哈工大发生造反团形势辩论会事件(即“一·三一”事件),潘复生调动1万多人,围攻工大主楼,造成工大造反团分裂。事后,黑龙江大学、哈军工学院、体育学院红色造反团又因原省委常委赵去非进革委会问题相继分裂为两派。反对赵去非进革委会的一派成立炮轰联络站(简称炮轰派);潘复生则指使另一派组成“捍卫革命三结合总指挥部”(简称“捍联总”)。从此,“捍”、“炮”两派的斗争遍及全省,以致多次发生大规模武斗流血事件。
频繁的武斗
1967年5月1日,鸡西市属“捍联总”派的“红联总”与属“炮轰派”的“第三司令部”发生严重武斗,造成9人死亡,44人重伤。
5月19日,哈尔滨港务局“捍”、“炮”两派组织之间发生大规模武斗。市革委会和太平区革委会调动近万名群众和干警,以所谓支持哈尔滨港务局红色造反团(“小红色”)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围攻港务局,与港务局港口造反团(“大红色”)的群众发生武斗。25日,市、区革委会再次调动上万名群众和干警围攻、冲击港务局,帮助“小红色”夺权,拘留了张相臣等13人,并向全市发布通告,将这一事件的责任强加于“大红色”,诬称“大红色”制造了所谓“‘五·一九’反革命流血事件”。市革委会支一派压一派,将这次武斗定为“反革命流血事件”,并给大红色造反团一些人戴上了“反革命”、“牛鬼蛇神”和“阶级报复”等政治帽子。
6月3日 哈军工 “炮轰派”到省革委会办公地点门前静坐,要求潘复生、汪家道接见。潘复生派“捍联总”驱赶“炮轰派”。“炮轰派”进入院内,与“捍联总”发生武斗。
6月5日,哈军工“炮轰派”冲进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地址中山路107号与“捍联总”派在院内发生武斗。6月9日凌晨,哈尔滨“捍联总”组织2000多人,冲进哈军工院内,与“炮轰派”发生武斗,并夺取“炮轰派”掌握的学院革命委员会领导权。6月18日至1968年4月7日,汤原县属“捍联总”派的“一二·一四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与属“炮轰派”的“红色造反者第三司令部”先后发生10次武斗,造成24人死亡,4人致残,340人受伤。
1967年6月20日,哈尔滨“捍联总”的头头韩潮,当时任省革命委员会常委职务,他亲自组织数千人,将集中在哈尔滨建工学院的各院、校的学生先行围困,于6月21日凌晨,开始攻打建工楼内的“炮轰派”,发生激烈武斗,20多人受伤。“捍”派占领了建工学院大楼,关押各院、校学生400多人并进行所谓的“政治审查”。这次武斗砸坏了建工学院的教学仪器和设备75种,533件(台、套)。损坏和丢失各种图书一万余册,共折合人民币5万8千余元。
7月中旬,“捍联总”对哈尔滨第一机器厂“炮轰派”实行大包围,7月18日早晨、7月22日晚间,哈尔滨第一机器厂“炮轰派”被迫发动了两次抢粮事件。
7月22日,江青在接见河南代表团时说:“我们不能太天真烂漫。当挑起武斗的一小撮人,他们拿起武器打你们的时候,革命群众可以拿起武器自卫,在双方达成停止武斗的协议以后,他们仍然不把武器收起来的话,你们自卫的武器不能放下!我记得好像就是河南一个革命组织提出这样的口号,叫做‘文攻武卫’,这个口号是对的。我们坚持毛主席提出的文斗,坚决反对武斗,这是第一条,……但是,还有第二条,不能天真烂漫。当他们不放下武器,拿着枪支、长矛、大刀对着你们,你们就放下武器,这是不对的。你们要吃亏的。次日《文汇报》即披露了江青这个讲话的精神。江青关于“文攻武卫”的讲话,使全国各地武斗流血事件更加频繁,“内战”达到高潮。
8月4日至9月6日,哈尔滨“捍联总”在哈尔滨第一机器厂与“炮轰派”先后发生多次大规模武斗,不仅使用棍棒、铁矛,并动用了机枪、冲锋枪、手榴弹、炸药等武器,还出动坦克、装甲车30多辆次,致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第一机器厂是重要的兵工企业,在这次武斗中部分厂房被毁,后果极其严重。8月12日,哈工大“捍联总”在校门前与哈尔滨港务局“炮轰派”发生武斗,当场打死3人,伤100多人。此外“捍联总”为准备搞更大的武斗,由韩潮出面于8月下旬先后向省林业厅、哈尔滨工业大学、林业机械厂等单位的造反派头头游说:“哈市武装部在极乐寺的军械库存有给全市民兵的枪支,你们可以去抢。”在韩潮的鼓动下,上述单位共出动200余人、10多台卡车到极乐寺,将警卫军械库的解放军围住,将军械库门锁锯断,闯入库内,共抢去迫击炮6门、机关炮5门、机枪20余挺、冲锋枪40余支、步枪100余支、刺刀10余把、各种子弹7千余发。
8月28日下午,哈尔滨市“捍联总”同“炮轰派”在松江罐头厂发生武斗,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翌日,市20万人在人民大厦广场集会,声讨哈尔滨第一机器厂“炮轰派”动用武器袭击松江罐头厂的罪行。大会通过了市工代会等5个群众组织联合发表的《再告全省人民书》。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
“捍”、“炮”两派无休止的争斗使黑龙江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惊动周恩来
1967年9月6日晨3点20分到4点50分,周恩来、戚本禹、吴法宪等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接见了范正美、宋振业、边世军等黑龙江省炮轰派和以潘复生、汪家道为头头的“捍联总”双方全体代表。
在周恩来的调停下,9月6日达成了停止武斗的9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条,坚决贯彻毛主席要用文斗,不用武斗的最高指示,用实际行动贯彻和捍卫十六条、“六.六”通令和“九.五”命令,停止打、砸、抢、抄、抓,充分发扬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保证双方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双方释放所抓的和扣押的全部人员,包括被公安机关非法拘捕的革命群众在内。
第三条,双方立即停止围攻和冲击并拆除一切武斗工事。双方的武器、弹药和一切军用装备(包括军用汽车)就地封存,限期上交。任何群众组织都不得非法戒严和划分警戒区,不得擅自宣布停工停产。
第四条,停止经济迫害,不准断粮、断水、断电,不得互相歧视、报复,不准克扣对方工资,不准搞经济主义。
第五条,坚决贯彻中央“七.一三”指示,不准以任何借口调动农民进城,不准到农村搞打、砸、抢、抄、抓,不准破坏农业生产。
第六条,坚决贯彻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保证国家计划完成。凡离开本单位的工人、农民、干部、学生,一律都要回本单位抓革命、促生产(促业务),搞好大批判,搞好斗批改。双方都要保护返回人员的安全,对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不得进行压制。
第七条,保证交通和通讯往来畅通无阻,双方不许扣押信件,不许切断和窃听电话,不许破坏交通、铁路和拦截车辆。
第八条,不要串连外地、外单位人员,参加本单位的斗批改。
第九条,中央调查组监督上述协议的执行。
协议签字后,派出了以总后勤部史一民部长为首的监督小组,到哈尔滨监督调查。
但是由于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两派并未执行协议,武斗烽火又起。10月6日,哈师院“捍”、“炮”两派发生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手榴弹、火药枪、小口径步枪等武器,1人被炸死,40多人被炸伤,几十万元的国家财产遭到损失。10月12日,哈尔滨“捍联总”与长时间被围困在哈尔滨第一机器厂内的“炮轰派”,再次发生激烈武斗,并动用了机枪、冲锋枪和炸药。武斗中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炮轰派汇报团在北京通过联络员向周恩来汇报了这次武斗的情况。黑龙江的武斗又一次惊动了周恩来。11月24日、25日,周恩来分别接见“炮轰派”和属于“捍”派的“山上派”代表,批评黑龙江几派群众组织至今达不成协议,联合不起来。他警告造反派头头:不要把广大群众引到错误方向去,不要热衷于打内战,热衷于出风头。群众是不会跟你们走的。强调:东北三省是全国粮食、煤炭、石油的重要生产基地,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现在煤炭生产下降,粮食、石油运不出来。要求两派在一个星期内达成联合协议,尽早回黑龙江去抓革命、促生产。[1]《“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一书中也有关于这次接见的记载:“11月下旬,他对黑龙江的某‘造反派’代表说:你们东北是最冷的地方,但现在最好的煤矿日产量还不到过去一半。东北离开煤怎么行?他严词斥责几派之间的打‘内战’”。[2]
12月1日,“捍”、“炮”两派群众组织代表为实现大联合,在北京达成《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协议》(即“十二条协议”)16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组成贯彻《协议》监督小组,由郭强为组长。
经过周恩来近半年的反复调停,“捍”、“炮”谈判终于进入尾声。1967年12月23日晚八时二十五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小会议室,周恩来接见了黑龙江省两派代表以及辽吉两省各派代表。周恩来针对还有人到工厂挑起武斗,致使生产停顿,指出:我劝你们不要伸手了,让工人阶级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不要去制造新的派别,不要再去串连了。要下狠功夫去掉小资产阶级的“私”字、派性。陈伯达、康生、姚文元、谢富治、宋任穷、陈锡联、潘复生等也参加了接见。[3]
此后,协议并未得到认真执行。12月中旬至1968年1月,鹤岗市发生多起武斗,双方动用轻重机枪、六○炮、手榴弹和炸药,造成多人伤亡。全省其它地方也都发生不同规模的武斗。直到1968年夏,“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大专院校,强调“大联合”,并随着1967年、1968年高等院校两届毕业生分配离校,两派武斗才逐渐停息。
[1]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202页。
[2] 《“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42页。
[3]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