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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出狱时间成谜,存在两套身份

  早在2010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2011年8月,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2013年起,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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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孙小果的银河俱乐部现已被天籁时代接手。新京报记者向凯 摄

  本文约6586字,阅读全文约需13分钟

  据《昆明日报》4月24日报道,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巧合的是,20多年前,有一个在昆明夜场大名鼎鼎的恶霸也叫孙小果。1998年2月,此人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新京报记者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昆明市公安局等多处权威信源确认,上述两个孙小果为同一人。目前,孙小果案是昆明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一起专案。

  一个20多年前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如何“死里逃生”?为何在新一轮打黑行动中又成涉黑涉恶典型?

  4月25日起,新京报记者持续寻访多个与孙小果有关的机构和人士。经调查发现,早在2010年,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2011年8月,孙小果就已经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2013年起,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恶行累累”

  “孙小果,男,汉族,生年未详,身高约1.70米,略显壮实。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南方周末》1998年初刊发的报道《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中是这样描述孙小果的。

  另一篇刊载在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上、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牛正良的文章中记载了孙小果的一件暴行:

  1997年11月7日晚上,孙小果等人将一名17岁的少女张某某及其女友杨某某带到月光城夜总会,在包房内,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提到了这次事件,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说:"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该报道写道,当时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保护费”。孙小果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娱乐场所的小姐,“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一些娱乐场所在昆明市昆都夜市开业并红极一时,随后几年间,昆都迅速聚集了大量酒吧和慢摇吧,成为昆明夜生活最集中的地方。一位在昆明夜店工作多年的华强(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以前昆明说得上名的酒吧多数在昆都。”

  当时的昆明夜场是个鱼龙混杂之地,“以前玩夜场的人野,动不动就干仗,一秒刀就架人家脖子上。”一名在昆明经营酒吧多年的老板说。

  一位昆明前媒体人郭培(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昆明盛行帮派文化,有昭通帮、东北帮、兴义帮、镇雄帮、四川帮等,“孙小果没有统一过”。据上述报道,孙小果曾参与“东北帮”的两起案件,被认定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罪。

  据上述《中国法律年鉴》,仅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昆明人森哥(化名)曾和孙小果同期混迹夜场,还差点和孙小果打过架,他记得,孙小果身边总是“有小马仔和跟班跟着”,而孙小果是他们的“大哥”。

  郭培称,一个警方朋友告诉他,孙小果手下有“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三十二太保”,还有个初一女生仗着孙小果的威风,把一个初三女孩儿“折磨得死去活来”。后来就是“三十二太保”之一出面“摆平”了这场纠纷。

  《南方周末》上述报道记者余刘文事后曾回忆,昆明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

  上述《中国法律年鉴》称,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几名同伙分别获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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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街头到处可见扫黑除恶的横幅和标语。新京报记者向凯摄

  变身“李林宸”

  2012年底,昆明人陆果(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李林宸”的人,准备合作经营酒吧。陆果说,听说李林宸“政府这块儿比较熟,办证什么都比较容易”。

  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经营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开业。李林宸主管酒吧经营,而陆果负责酒吧的财务事宜。天眼查信息显示,二人都是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的股东。

  微博上至今还能找到不少庆祝酒吧开业的帖子,资料介绍称,该酒吧面积约1200平方米,有100余客座。

  在酒吧开业当天,李颉(化名)见到了旧识孙小果,李颉说,他当时听说孙小果是M2股东,“我还和他打了招呼,问候了一句”。

  每隔一段时间,陆果要给李林宸分红转账。到了2016年,李林宸的银行卡忽然变成了孙小果的,“当时他所有的银行卡那些都是李林宸,后面他的卡就全部改回孙小果”。至于为何发生这种更改,陆果称“不方便去问”。

  陆果对新京报记者说,他通过这件事才“突然知道”李林宸就是孙小果,后来陆续听说了一些孙小果的旧事,但没有过多打听,“当时我想的是既然坐牢都出来了,肯定是以前的事情都处理完了。”

  一位昆明夜场人士华强(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听说孙小果改过名,“李什么我不清楚”。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报透露,经查孙小果的身份信息,孙小果有一曾用名为“李林宸”。

  在陆果眼中,孙小果“很熟悉政府方面,办理业务快,对待工作也很负责。”李颉也说,孙小果“出狱后行事比以前低调了,投资了娱乐公司后闷声赚钱。”

  种种迹象表明,出狱后的孙小果颇为低调。在昆明采访期间,新京报记者几乎遍访夜店,许多年纪较轻的夜场人士即使听说过孙小果,也未曾谋面。一位夜店工作人员说,“孙小果是夜场大神级别的人物,我怎么可能认识?“

  在孙小果的运营下,M2很快就成了多名夜场人士口中的“昆都众多酒吧中上座最快的”。M2酒吧邀请过不少明星前来演出。开业一周后,香港明星陈小春到场演出,一个月后,韩国歌星李玖哲也来演出。一位微博网友曾贴出陈小春的演出照片,现场人头攒动,“挤爆了!”

  2017年8月,因涉及一些使用权方面的调整,昆都所有酒吧及娱乐场所关闭,包括M2酒吧。陆果说,孙小果后来又在昆明其他地方开了银河俱乐部、云纺space酒吧,而自己由于个人原因则退出了经营。

  据银河俱乐部官方微信介绍,该俱乐部隶属云南银合集团,于2017年11月正式营业,斥资3600万打造面积超过千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超过千人狂欢的派对空间。

  银河俱乐部地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占据市中心黄金地段,“能在这里开一个超千平米的酒吧,整个昆明没几个人。”一名夜场人士说。

  天眼查显示,以“李林宸”名字任股东的公司【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都成立于2014年之前,以“孙小果”名字担任股东的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银河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成立于2017及2018年,这与陆果所述孙小果改名时间和先后开店的名称一致。

  随着本次扫黑除恶行动,孙小果的夜场事业戛然而止。4月26日,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银河俱乐部于年前关闭,所属位于新西南大厦的银合集团也已人去楼空,曾在银合集团工作的王女士告知公司所有员工已遣散回家。位于云纺商业城的space酒吧也大门紧闭,一名曾在此工作的殷先生告知,酒吧在今年4月上旬关闭,他也不知道原因,至今仍在等开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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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银河俱乐部所属银合集团人去楼空。新京报记者向凯 摄

  出狱时间成谜

  有匿名人士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两张孙小果的近照。一张身穿红色西服上衣,黑色西裤,正对镜试装。照片提供者称这是孙小果在一家西服定制店里拍摄的,拍照时间为2018年。

  另一张是孙小果在餐馆吃饭,他身穿黑色T恤,正在倒酒。墙上贴的菜单为繁体字,标价为港币,疑是在香港所摄。

  照片中的孙小果俨然已是发福的中年人,脖子上一圈赘肉,脸上不见暴戾气息。经多处信源证实,确为孙小果本人。

  据上述《中国法律年鉴》,1998年2月,孙小果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

  然而死刑显然未被执行。据当年《南方周末》报道孙小果案的记者余刘文回忆,他后来听说,孙小果被改判为死缓。

  按照陆果在2012年底认识李林宸(即孙小果)及李颉在2013年 5月见到孙小果的时间,至少在2013年前后,孙小果已经在狱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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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果在昆明一家定制西装店试装,拍摄时间2018年。受访者供图。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分析,如果孙小果上诉被驳回后又改判,“肯定是再审了”。王殿学说,启动再审的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的申诉,也可以是法院发现,或检察院抗诉。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也表示,“后来再改判是可能的,一审上诉维持原判与后来的改判死缓可能是不同的业务庭所为。”

  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0月2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王殿学称,若孙小果2013年前后在外活动,“在法律上是有可能的”。

  “孙小果1998年2月被判死刑,之后改判死缓一般需要半年时间,假如到1998年8月改判的死缓,死缓执行二年期满即2000年后才可以减刑,最短实际执行刑期为十二年,且从死缓执行期满开始算,最快也要到2012年8月。”

  然而,孙小果在狱外活动早于2012年8月。天眼查信息显示,早在2011年8月5日,有一家昆明饱食杰餐饮有限公司注册,李林宸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安博(天津)律师事务所张军主任律师表示,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47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服刑期间、服刑期满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等职务。这与上述孙小果合法刑期的计算相矛盾。

  张军分析,要想解释这种矛盾,一种可能是孙小果存在两套身份。在从业历程中,他也曾遇到类似情形,同一人,拥有两套户籍、两个身份证号。

  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资深刑警向新京报记者分析,孙小果可能有两套身份,一套叫孙小果,一套叫李林宸,而“李林宸的这套身份是干净的”。因此,2011年8月,用李林宸这套身份去注册公司并担任高管不存在障碍。

  该刑警说,以前身份户籍信息管理不是很正规,“不少人都有两套身份”。

  孙小果的具体出狱时间成谜。上述知情人士甚至透露,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2010年就已经办理了港澳通行证,且有乘坐飞机的记录,2012年4月办理了护照。在2015年办理了新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恢复了孙小果的名字。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公开信息显示,在孙小果今年涉黑被抓前后,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原副巡视员刘思源接受调查。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从1984年至2003年间,刘思源在云南省第二监狱任职。一位与刘思源相识20多年的当地律师透露,“1998年左右,刘思源担任省二监副监狱长。”而有消息人士表示,孙小果的服刑地点就是云南省第二监狱。

  这不是孙小果服刑时间第一次出现谜团。在上述《南方周末》报道也曾提到,1997年7月孙小果等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报了案。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查出,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1995年12月20日,因另一起案件,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3年,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然而,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该报道称,孙小果于1994年10月28日被收审,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则被取保候审,候到审判之后,也未被收监执刑(且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续;只是办案警官在盘龙区看守所看见一张1997年3月27日办的保外就医手续)。

  通过公开渠道,新京报记者无法检索到孙小果案判决及改判、减刑、出狱文书。5月5日,记者前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及提供相关资料。

  扑朔迷离的关系网

  2007年前后,时任昆明某报社记者的张剑(化名)参与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的一次报道,看到五华区南屏步行街的正中间开了家“南屏故事”咖啡店,卖咖啡、烤串儿、冷饮等。他有些纳闷儿,南屏步行街是昆明的旅游文化名街,城管对小商贩管理特别严,“怎么步行街中间有个店呢?”

  南屏步行街归五华区城管局管理。4月29日,一名在五华区城管局工作十多年的某执法中队分队长告诉新京报记者,时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叫李桥忠,是孙小果的继父。

  据《南方周末》上述报道,在1997年强奸案发时,孙小果母亲孙××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李××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孙小果被警方抓获时,他们还开着一辆公安牌照的警用轿车,即是其父李××的车。

  4月29日,五华区城管局局长郑宏滨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桥忠约出生于1960年,先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曾在五华区公安分局任职,后调动到五华区城管局任局长,去年退休。公开信息显示,李桥忠是在2002年调任五华区城管局长的。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企业登记信息显示,“昆明南屏故事咖啡店”成立于2006年3月15日,投资人名为李卓宸。

  一位曾和孙小果合作过生意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孙小果家里兄弟两人,李卓宸是孙小果的哥哥,他见过李卓宸,“公司逢年过节请朋友亲戚来吃饭,来过一两次,喝过一两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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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果。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联系南屏故事咖啡店工商资料登记时留下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代办公司职员,专门帮代办营业执照,“到了年审的时间我就拿着复印件去跑市场监管部门。”其表示不认识李卓宸和孙小果。

  尽管孙小果团伙已被打掉,但调查仍困难重重。有的受访对象在简短回答问题后,便不再回复,称“我是昆明本地人,不想惹上麻烦”;照片提供者也拒绝再回复记者的任何消息,“毕竟孙小果还没有被执行,有些事情不敢摆出来说,你就当我害怕好了。”

  一位受访对象说,孙小果曾与一位名叫张华(化名)的夜店老板有过节,动过手。孙被抓后,张华还发了朋友圈称“抓得好”。新京报记者多次前往该夜店寻找张华,都没能见到本人,询问的多位员工一旦得知是打听孙小果的事,均拒绝评论,也不提供张华的联系方式。

  孙小果被抓的背后,是一场席卷云南全境的扫黑除恶风暴。据《云南日报》,自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以来,云南省打掉了31个涉黑涉恶团伙,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338件。短短数十天内,云南数十名公安局长涉黑被查。

  与孙小果同时作为“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典型被《昆明日报》报道的落马官员涂力军,是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原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原局长。综合孙小果近年来的活动范围,昆都M2酒吧、银河俱乐部及银合集团等都属五华区管辖。

  从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扒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成为此次扫黑除恶的一大重点。云南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杨刚被查,其罪名之一便是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楚雄市则在4月28日发布一篇《关于1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查处一批就公检法系统内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现在群众所反映的每一条涉黑线索都需要形成材料上报上级领导。”昆明市公安局一名警官说。

  在昆明,商场外的大屏幕、各机关大楼、夜场门口,到处可见扫黑除恶的宣传片、标语、海报。“虽然生意淡了不少,治安肯定是比以前好得多。”一名酒吧老板说。

  对此感受最深的是出租车司机,有司机告诉新京报记者,以前深夜不愿去夜场拉客,“有人拿着刀拦车”,路边经常看见有人打架。现在规定夜场凌晨两点必须打烊,“很少再有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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