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纪委 、 武昌区科产局、武汉市第五巡视组、武昌区工会、王克华及股东: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召开了职工大会,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企业法》第九条规定,企业的主人是职工,主人就是产权所有者,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经济性质至今依然是全民所有制,所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所有者是全体职工。因此,今天我们成立职代会就是要依法行使企业主人的权力,经与会人员表决一致通过:
由刘艳等17人组成职工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王克华未经真正有效的职代会审核通过,是非法无效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法人代表”,且任职以来滥用职权,伪造改制文件,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非法转让处置国有资产,成为公司的蛀虫,根据《企业法》第62条,现决定罢免王克华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法人代表职务,由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代会接管。
行使企业职工的法人权利,把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建设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
收回属于原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所有资产。
自此,武昌五金交电职工执行《职代会决议》的正义行动是合法的,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机关更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权威。
特此告知!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
2017年10月9日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原发于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