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当我们的劳动果实被他人贪婪夺取,当太阳被群星夺去光芒,当太阳来到黑夜,当世界开始嘶吼……
他们说,你们一定要讲法啊。
对的,我们要法,我们要严格遵守依法治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企业法》第九条规定,企业的主人是职工,主人就是产权所有者,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经济性质至今依然是全民所有制,所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召开了职工大会,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
当初,为了把债务全部甩给国有企业,王克华等“老板”通过欺骗职工签名和伪造文件等手法实施了“假改制”,实现了既侵吞资产欺骗员工,还把债务甩给了职工,真是一箭双雕啊!不得不感慨,不是人人都可以当老板的,这样的计谋真不是人人都可以想出来的。
职工们时隔十几年之后,偶然的机会撕开了谎言的口子,发现了当初的真相,他们起来了,既然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还是国有企业,我们就是企业的主人,现在我们要接管公司,我们要把寄生虫赶出去,我们从来不会逆来顺受,我们从来相信自己的命运由自己主宰,我们要保卫属于人民的国有财产。
可是,事情很微妙。
科产局的干部在做什么?他们请了一个律师+打手来对职工代表进行恐吓威胁,他们说要共享证据,可是历史告诉我们,共享证据的意思是要我们把手里的筹码拱手让给他们,我们不会这样做。他们花言巧语,给你们一点赔偿就走吧,你们还想要什么呢?不就是看人家房子升值了想来分一杯羹吗?
我们要的不是赔偿,我们要的是在国有企业中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你们眼中,我们低贱如蝼蚁吧!为了钱我们可以连尊严都不要的是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我们就可以出卖战友是吗?反过来看,你们觉得自己是那么高贵,自己为这个国家创造了多少税收啊,我们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用来接济你们,难道你们不应该感恩戴德吗?现在还反咬我们一口,真是不识好人心,果然下贱。
脏话就不说了,讲道理,财富是谁创造的,大家心知肚明,谁高贵谁卑鄙一眼就可以望穿。当然当老板也是很累的,因为你们要时时刻刻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麻痹劳动者,要编造各种花言巧语,这些谎言真的让你们都快江郎才尽了,你们真是心疼你们自己啊“我如此高贵的头颅,竟然要浪费在你们身上”
可是,我们会昂起头来的,就算你们给我们再多的重担,就算你们给我们再多的打压,我们还是会昂起头的,然后坚定不移地往前走。
披荆斩棘,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们在路上,他们拆穿了国家干部与商业窃贼王克华勾结的谎言,窃贼们已经手足无措了,他们的证据被职工们紧紧地握在手里,他们的分化瓦解被职工们无情拆穿,他们的小恩小惠被职工们嗤之以鼻。
职工拿起法律的武器,而法律在利益面前一向是被制定法律的人所瞧不见的,难道科产局的干部不知道法律吗,难道大律师还不知道法律吗?当他们站在利益面前的时候,法律就变成了障碍,于是支支吾吾。
他们说恢复国有制是开历史的倒车,说职工根本没有能力可以接管企业。如果说人民当家作主是开倒车的话,那只能说司机车技真是了得,能把正反都认错了!职工没有能力接管企业吗?那是谁在管企业呢,具体下来是广大的职工,是会计,是采购,是销售,而老板呢?
他们坐在椅子上数钱,偶尔出去搞个资本联盟把资本的爪牙伸得更远,他们干的活除了欺骗和各色联盟之外再无其他——欺骗职工为他干活,各色联盟把正在兴头上的创业者和行业竞争者们狠狠地打掉山崖。
而他们竟然说这是管理企业的能力,真是让人笑掉大牙!难道还有比职工更清楚企业状况的人吗?老板去过几次车间?老板去过几次办公室?
可是现在,那些维护国有资产的职工们,那些最有资格为企业发声的职工们,被资本一起摔到了泥潭里面,他们依法选出的职工代表被拘留,说他们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公司秩序!什么时候行使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保卫国有财产不被侵占变成了扰乱社会治安了?竟然我们都不知道!
他们让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当我们按照法律行使权力的时候,他们却把法律当做一纸空文。
职工代表的尊严被肆意践踏,被职工大会认定非法的“法人代表”王克华却能调动警力来对付职工代表,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们郑重地重申:职工大会是依法召开的,职工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王克华是非法的,王克华的行为属于“鸠占鹊巢”。警方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轻信王克华等人,轻率介入企业内部事务,是失职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们已经光荣地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我们也绝不会放弃对王克华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的揭露与追究,直至最后的胜利。
公平与正义属于人民!
(作者:若青。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邱铭珊)
原发于激流网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