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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年前她连杀3人!人民日报却刊发长文为她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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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2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蒋爱珍杀人案。图为蒋爱珍在被告席上】
 
1978年的“蒋爱珍事件”——24岁的兵团女护士蒋爱珍用步枪射杀3人,却赢得全国上下一片同情,成为著名的“烈女”,连《人民日报》都为其说话,为其请命。
 
最终,她只坐了10年牢。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当年《人民日报》为民请愿的文章:
 
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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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对蒋爱珍杀人案件的深度报道】
 
缘  起
    
她名叫蒋爱珍,是浙江绍兴人,1972年初中毕业后,随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先在农场劳动,后被推荐到一四四团医院当护士。她一贯工作积极,思想进步。1973年加入共青团,1976年入党。同年被选为党支部委员,兼团支部书记。
    
蒋爱珍的哥哥与一四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过去是一个部队的老战友。蒋到医院后,她哥哥嘱托张国政,要像亲兄妹一样关心蒋爱珍。张国政热心帮助蒋爱珍进步。加上工作上的原因,两人关系因此比较密切。
 
 一四四团派性严重,李佩华、谢世平(都是党员)和医院个别领导人,同张国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1978年3月18日,蒋爱珍被批准回浙江探亲。17日晚,张国政和另一个人曾一道到蒋爱珍卧室(外科值班室),嘱咐她路上应注意的事情,然后即告别回家。李佩华、谢世平妄断这天夜里张国政要和蒋爱珍发生关系,就在副院长粟某的支持下,行动起来。
 
半夜两点多钟,谢世平叫了钟秋等六七个人,把外科值班室的门窗、周围过道以及张国政家(紧挨医院)的大门,处处把住。然后哄使一个护士,诡称要纱布抢救病人,叫开了蒋爱珍的门。谢世平闯进蒋的卧室,四处搜查,不见张国政。
 
蒋爱珍陪护士在另一处取了纱布,回来时发现谢世平。打过招呼后,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门外,蒋爱珍发现李佩华在黑暗处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怀疑。
    
18日清晨,谢世平去团党委,捏造事实,诬说张国政昨晚在蒋爱珍房里干了不可告人的事。早晨一上班,钟秋就到各房间游串,散布昨夜张国政在蒋爱珍房里鬼混。与此同时,医院外面的商店、学校等处纷纷传出:昨夜抓住了……
 
两三天后,李佩华、谢世平等几个人又传出:17日夜半有人看见张国政从蒋爱珍的卧室出来,有人看见他闪进自家的门,等等。谎话陆续补充,越来越圆全,以后成为领导上逼蒋爱珍承认“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证据”。
 
调  查
    
3月30日,一四四团党委派工作组到医院,专门调查“三一七”事件。组长杨铭三是一四四团的副参谋长,主管医疗卫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张国政曾几次同他大吵大闹过。这次他带领工作组到医院,一开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佩华、谢世平一方。因此,3月17日的事情越查越复杂。
 
4月6日,团长亲自到医院动员,号召开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发张国政的问题。调查“三一七”事件的工作组改为领导运动的工作组,“三一七”事件放在运动中一起搞。
    
运动中,李佩华、谢世平等又提出了许多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的疑点,杨铭三要蒋爱珍一个一个说清楚。
 
几个月内,关于“三一七”事件和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问题的大字报,从医院各处到团部招待所等地方到处张贴,许多漫画污秽不堪。
 
 “三一七”事件,医院很多人持否定或怀疑态度。工作组一来,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院因这个问题受到打击或歧视的共有三四十人。
 
党支部根据最初掌握的材料,对“三一七”事件倾向于否定。工作组把支委们看作“保张派”,运动中全体支委都靠边站。
    
文教干事苏天艳贴了一张《呼吁医院广大群众为受害知识青年蒋爱珍伸冤》的大标语,运动没有搞完,就被调离医院。
 
医生牛素玲,仅仅听蒋爱珍诉说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几句,被杨铭三一次一次追逼,不仅要她写书面检查,还叫她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
 
医院有个青年医生,同蒋爱珍谈过恋爱,一天,杨铭三走到他家,当着他爸爸的面警告说:“我以领导的名义、长辈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谈了。”
 
蒋爱珍的行动受到监视,人们都不敢接近她。后来,她发觉自己的信也被李佩华等人拆看,感到在工作组的压力下,医院里再没有人敢出来为她说真话了。
 
绝  望
    
工作组初进医院时,蒋爱珍满怀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杨铭三,想诉说3月17日的事。不料,杨铭三冷冷地叫她回去,并说:“3月17日的事,没有,要给你搞清楚;有的话,就改,改了就好。”
    
蒋爱珍虽然对杨铭三的话有气,但她坚信:只有依靠组织才能解决好问题。于是,她写了一份详细材料交给工作组,等着杨铭三来找她谈话。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了。直到8月1日,杨铭三才找蒋爱珍。不过不是谈心,而是通知她第二天在群众代表会上“老实交代”3月17日的事情。
    
8月5日,在全院群众大会上,工作组宣读了对张国政的审查材料,其中对3月17日的事情作了肯定性的介绍。蒋爱珍有气,找机会顶了杨铭三一句。杨铭三说:“你也要检查!就是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对杨铭三和工作组失望了,8月6日晚上,去找团长诉说冤情。团长哼哼哈哈,一个问题也不回答,只是说:“你要相信组织。”
 
蒋爱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区派驻一四四团的工作团团长,工作团团长也是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来。
 
蒋爱珍曾想到乌鲁木齐去告状,但是又想:自治区领导那么忙,不可能直接下来处理问题,最后还是要落到杨铭三他们的手里。
 
她对“相信组织”这一条,终于绝望了。
 
拼  命
    
26日晚上,蒋爱珍在宿舍里写了一夜申诉信。27、28日晚上,又给工作组、父母兄嫂和好友写了好几封遗书。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个人在宿舍里,煤油灯通宵不灭。28日,民兵排长通知她参加第二天的打靶。
 
晚上,她终于做出决定:“同他们拼了!拼一个算一个,拼两个赚一个……”
 
她从箱底里翻出过去打猎、打靶留下的八颗子弹,又仔细拟定了要拼杀的对象。
 
29日晨,她领到一支步枪,悄悄压上子弹。走到内科门口,对准李佩华说:“李医生!你不是要我死吗?叫你造谣!”一扣扳机,李佩华倒下。欲打另一个医生时,门被推上,未打成。
 
她直奔外科走廊,见钟秋正跟人讲话,举枪便说:“叫你造谣!”话落枪响,将钟秋击倒。李佩华的爱人戴淑芝闻声出来问:“咋啦?”蒋爱珍说:“咋拉,叫你造谣!”又把戴淑芝打倒。
 
她走出外科大门,撞见一个参与“抓鬼”的医生走来,举枪就打。这个医生慌忙奔逃,一弹未中。
 
蒋直奔宿舍,欲找别的打击对象,被群众包围在球场上,相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逮捕了。
 
余  事
 
蒋爱珍打死人以后,一四四团立即拘留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的指使者。关押九十二天后,又把他放了。
 
一四四团领导认为,蒋爱珍杀人发生在运动中,应定为“反革命杀人”。对被杀的三个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一个月以后。团里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并送花圈。
 
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众不满。至今,原一四四团团长仍然坚持:“三.一七”事件虽然可以否定,但蒋爱珍是“反革命杀人”,被杀者是“烈士”。
 
蒋爱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去复查,提出判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党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自治区党委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指示石河子地区党委慎重处理,同时做好下面的工作,统一认识。最近,石河子地区党委复议了这个案子,建议重定蒋爱珍为“死缓”,同意追究工作组长杨铭三的责任。
 
但是,在办案人员一再提出要求处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把杨铭三调到河南去了。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石河子地区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经办此案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都认为:
蒋爱珍杀人是在被诬陷、被迫害的情况下干出来的。对蒋爱珍必须依法制裁,但是,人们普遍认为:仅此不能平民愤,必须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特别是杨铭三)和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者,追究法律责任。
 
这件事牵涉面广,应由公检法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同处理,防止片面作决定。
 
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区震动很大,议论很多,可以开庭审判,可以让群众公议,借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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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爱珍在法庭上】
 
《人民日报》专门写了采访报道《蒋爱珍为什么杀人?》,报道发表后,五个月的时间,《人民日报》就收到了社会各界来信15000余件,这些信的大致内容都是为蒋爱珍求情,恳请法外开恩的。
 
石河子地区法院也收到了大量同样内容的群众来信。社会舆论最终影响了蒋爱珍案的终审判决。
 
最高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针对此案说了这样的话:
不应为了追求一个法律价值而不顾其他社会价值。
 
1985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蒋爱珍持枪杀人案并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有意思的是,蒋爱珍服刑期间,一共收到各地群众给她寄来的信件、粮票、食品、衣物等50000多件。
 
蒋爱珍服刑期间被多次减刑,刑满释放后回到原籍浙江绍兴,被安排在一家工厂上班。

 

后来蒋爱珍的生活如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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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三人的知青蒋爱珍
为什么没被判死刑
作者:凌愉
原载《家庭》1997年第10期
 
1978年,在民兵习武的时候,她用步枪射杀了3位曾经伤害她的人,一时震惊全国。是庄严而公正的法律惩罚了她并挽救了她,使她获得了新生。
 
如今,她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蒋爱珍出狱后,我两次到她家里做客。
 
第一次到她家里,是1992年9月,那时她刚出狱2年多。
 
她年迈的母亲坐在一张矮矮的有靠背的竹椅上摘豆角准备午饭,见我们进来,便热情地沏茶让座。她已经77岁,但耳聪目明,她看了看桌上的钟,忙说:“爱珍一会儿就回来吃饭。你们先坐坐。”果然不多一会儿,蒋爱珍回来了。
 
眼前的蒋爱珍,穿一身白色连衣裙,细心烫卷的短发,白色的高跟鞋,身段苗条,端庄大方。人们怎么也看不出,她曾经干出那惊天动地的杀人案件。饭后,在她的卧室里坐了一会儿,她便领我们去看她工作的单位。
 
她是一位医务工作者,这几天正在街道上给孩子们打防疫针。我们走过几条充满江南水乡气息的小街小巷,来到她的工作间。只见工作台上堆放着许多针剂和针管、棉球,办公桌上放着几本医药书籍,玻璃板下压着一张贴有她半身相片的《学员证》——她正在上中专函授班。蒋爱珍自信地笑着说:“过去荒废了很多时间,学习知识对我太重要了。”
 
青春岁月,她曾是军垦一枝花
 
1972年,16岁的蒋爱珍初中毕业后告别了养育她的家乡——浙江省绍兴市,由哥哥蒋根土接到新疆石河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8师144团场一营一连落户,当了一名军垦战士。
 
这个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姑娘不但聪慧勤劳,干起活来还很泼辣。挑土,赶车,修水库,摘棉花,这些大多是男工干的活儿她也抢着干。抗旱,她一挽裤管跳到雪水中,在渠底一勺勺抠那泥水,一担担挑到大田中,一根红柳扁担磨得油光锃亮。定甜菜苗,一干几小时不直腰,竟累得趴在地头。到了节假日,她总在伙房帮助洗洗涮涮,给军垦战士缝缝补补。勤劳的汗水博得人们的信任,周围的人们逐渐喜爱上这个身材修长、高鼻梁、深眼窝的健美姑娘。
 
不久,她以先进青年代表的身份出席了144团共青团代表大会。1973年5月,也就是她当上军垦战士一年后,加入了共青团,同年出席农8师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4年,农场医院招收一批护理员,她被推荐到短训班学习,结业后留在团场医院当护理员。1976年,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又当选为医院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民兵排长。
 
那时她才20岁。在一次全师的表彰大会上,一位领导同志握着她的手说:“蒋爱珍呀,你是我们军垦的一枝花啊!”
 
正当她一步一个脚印端正地走着自己人生之路时,厄运走近了她。
 
十年动乱,扭曲了人们的灵魂,少数人为了小派别、小团体的利益不择手段地争斗。在你争我夺的内耗中,谣言的污水泼到了蒋爱珍头上。一个努力上进的少女,洁白无瑕,视名誉如生命。但毁谤击倒了她,她失魂落魄,形容憔悴。
 
在受到百般折磨而又求告无门、陷于绝望的情况下,她利用国庆前夕民兵实弹比武的机会,拿起了一枝步枪。于是,1978年9月末的一天,不该发生的惨剧发生了,曾用言语、大字报和漫画伤害过她的3个人先后倒在血泊中。
 
蒋爱珍成了杀人罪犯,她理所当然地被逮捕了。
 
她的犯罪引起世人瞩目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以几乎整版的篇幅登出长篇通讯《蒋爱珍为什么杀人》。在这篇7000字的文章中,用“缘起”“发展”“调查”“绝望”“拼命”“余事”等6个小题,全面介绍了蒋爱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人民日报》还发了近300字的编者按语。从此,她的案件为国人所知,为世人所瞩目。
 
蒋爱珍最初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死刑;尔后改判为报复杀人罪,无期徒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剧场开庭公审。笔者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参加了事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并对蒋爱珍、法官、律师都进行了单独采访。
 
这次边城百万市民人人关注的为时两天的公审中,终审判决蒋爱珍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刑15年。这时,蒋爱珍已经在石河子监狱关押了7年零3个月。
 
参与诽谤诬陷蒋爱珍的人也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和处罚。
 
蒋爱珍在狱中收到了大量信件和包裹,得到广泛同情。人们不是同情或支持她杀人犯罪,而是因为大家对“文革”期间遗留下来的那种诽谤诬陷人、肆意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风气深恶痛绝。
 
蒋爱珍在高墙内度过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虽幸免一死,但代价惨重。
 
蒋爱珍在狱中和法庭上痛切地追悔自己杀人的罪过,向法庭表示,出狱后愿意照顾被害者家中的老人,并要求法庭释放因参与诬陷她被捕入狱而身患绝症的人。
 
森严的法律使她大梦初醒。
 
公正而善良的人们的关心和鼓励,使她恢复了生活的信心。
 
由于蒋爱珍在狱中认罪表现较好,提前获得释放。
 
噩梦醒来,是一个新的早晨。
 
获得新生后,她渴望平静地生活
 
1990年7月,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使绍兴市这座古老的江南水城显得生气勃勃,一片兴旺繁荣。
 
蒋爱珍16岁离家到新疆,转眼之间已经18个春秋,小城变得年轻、漂亮了,但母亲衰老了。蒋爱珍自己心中伤痕累累,可说是身心憔悴。70多岁的老母亲把蒋爱珍紧紧搂在怀里,一行行老泪滴落在34岁女儿的脸颊上:“妈妈再不让你离开了,妈妈讨饭也要把你带在身边……”
 
蒋爱珍给绍兴市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写了信,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她的信引起了重视,被安排面谈。
 
信访办的同志听取了她的陈述和要求后,审查了她的狱中表现的材料、她的提前释放证、她的作为劳改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奖励,以及关于她的经历、她的犯罪经过,她的案件在全国引起反响的报道,其中包括笔者1988年10月发表在《法律与生活》刊物上那篇《蒋爱珍杀人案始末》。审查了这些材料后,绍兴市市长作出了由公安局为她落户、由卫生局为她安排工作的批示。
 
1990年10月,蒋爱珍的户口由新疆转入绍兴市。这期间的一个晚上,蒋爱珍到卫生局长家里商谈工作安排的事宜,正巧来了一位中年男同志向局长请示工作。局长介绍他认识在座的蒋爱珍时,他兴奋地与蒋爱珍紧紧握手,说:“1979年我在《人民日报》上看到对你的案件的报道,我当时在部队当兵,我给你写过信,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你……”
 
这位男同志是某医院的院长。他对蒋爱珍说:“欢迎你到我们医院工作。好吗?”
 
卫生局长也很高兴:“有你院长拍板,那蒋爱珍过两天就办手续到你们医院上班。”
 
蒋爱珍去到这所医院后,默默地工作,平静地生活。
 
她与年迈的母亲住在一起,骑自行车上班来回只需几分钟。穿过两条窄窄的小巷,便是她三哥蒋阿龙的家,三哥三嫂对她都特别关心,做了点好吃的也要通知她。
 
走向了新的生活,蒋爱珍心情很舒畅。她感谢国家改造犯人的政策,感谢许多人对她的关心,她要用自己出色的工作报答大家。她与同事友好相处,碰到脏活苦活抢着干。
 
很快,她取得了人们的信任,受到了好评。1991年度,她被医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2年7月,医院与台商合资建立了一个清洗剂厂,领导上经过研究,任命蒋爱珍为厂长,并在《厂况介绍》中印上了她的名字。
 
蒋爱珍对院长恳切地说:“我干点具体工作可以,但要我当负责人,甚至把我的名字印在说明书上,我不同意。我不要任何出头露面的事情和机会。”
 
后来领导上接受了她的意见,将印好的说明书全部废弃。与此同时,蒋爱珍谢绝一切来访。
 
她渴望平静地生活。
 
她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小家
 
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已经34岁,许多人关心她的婚姻。在服刑期间,她曾收到100多封向她表示爱情的信,但蒋爱珍从未加以考虑。回到故乡后,朝夕有母亲哥嫂相伴,她心情舒畅了,开始注意打扮了。这使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走在大街上,常常引起一些男士注目。不久,她身边就出现了几位向她表示爱慕的男性。但她还是经人介绍认识了小高。
 
小高比她大两岁,聪明朴实,曾在北大荒接受再教育,也经历了不少坎坷。他知道蒋爱珍,同情蒋爱珍,认识蒋爱珍后又深深地爱着她。经过半年多的恋爱,他们确定了关系,于1992年国庆期间举行了婚礼,建立了小家庭。
 
结婚前夕蒋爱珍带着幸福的笑容,领着笔者到她的新房做客。这是市内花园小区一套约50平方米的新宅,小高花费了近2万元把新宅仔细装饰了一番。小高和蒋爱珍一起为客人递烟沏茶。天气很热,他们拉开时髦的百叶窗,窗外飘进一阵花香,青绿的芭蕉树和盛开的鸡冠花在微风中轻轻摆动。主人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日子过得很快,待我第二次来到绍兴市在蒋爱珍家里做客时,已是5年以后的事了。
 
1997年5月下旬,笔者出差在杭州逗留期间,再次往绍兴市造访蒋爱珍。在她家刚坐几分钟,小高提着一只活鸡和一筐枇杷也回来了。于是宰鸡,做饭,屋子里充满温馨。吃饭时,蒋爱珍的哥哥蒋根土骑自行车来了,蒋爱珍心爱的小儿子淘淘也由一位带他的阿姨送回家来了。小儿子一进家门便扑在蒋爱珍的怀里。淘淘今年快4岁了,天真活泼,有几分帅气。
 
蒋爱珍是一个幸福的母亲、幸福的妻子。尽管家里有几位客人,她的手脚几乎没有闲过,非常麻利地干这干那。小高慢慢地喝着啤酒、抽着烟,与我们谈他的事业、他的收入、他调皮的儿子。
 
江南小城的夜晚是非常美好的。我望着大街上闪烁着霓虹灯的商店以及喧闹的小商摊,望着夜幕下数不清的万家灯火,有一种百感交集的感叹。人生,社会,政府,法律,周围的种种环境,对一个人短暂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啊!
 
但愿正直善良的人们都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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