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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办贪腐官员  还我清白评反

  情况说明:一位持有正义感的村民,在当地政府部门,连续6年揭发其所在村委会书记等犯罪事实,换取的是:被以“寻衅滋事”而量刑,冤屈入狱一年半,出狱后,不甘受辱,继而上访四载有余未果!在他万般无奈之下,求助于网站。网站针对当前全国多地存在着关于拆迁贪腐的普遍现象,以此作为典型事例,教育且警示知法犯法者们,从而起到亡羊补牢的效应,故予以原文首发,旨在提醒当地政府还举报者一个公道,同时引发广大读者的热议和讨论。原文如下,谢谢各位参与阅读评述!

法办贪腐官员  还我清白评反

  近日,网站突然接到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原东山北头村村民温海瑞同志发来的举报材料。材料披露说:他们村,即东山北头村,本是天津市于桥水库的饮用水基地,政府早已决定将本村迁出,另建新城。这本是备受村民欢迎的好事,人人都盼望着通过拆迁能够改善一下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可是没想到,原东山北头村村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的温景友,竟把这次拆迁当做他本人向国家捞取高额补贴的好时机。为此,他在现任别山镇党委书记张冠军、现任新城管委会主任高金城和镇土地所所长张春生、副所长马树利等主要镇领导的支持、袒护和策划下,借着全村拆迁的机会,不惜违法违纪,硬是在他租赁地的非建设用地上,强行盖饭店、建厂房、修健身房等,大捞国家的高额补贴费。

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

  被举报人:温景友,原是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原东山北头村村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现住蓟州区州河湾镇西园40楼1601室。其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一、温景友作为原东山北头村的村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早在2012年就从别山镇领导处得知该村要拆迁的信息。得知此事以后,温景友就开始谋划如何利用拆迁骗取国家高额补贴的罪恶计划。

  首先,他设法将自己的叔伯大哥温瑞臣所承包的小学转包到自己的手中。其中包含200平米楼房一座。光这一建筑物,在后来的拆迁中,就为其套骗了国家高额补贴80万元。

  接着,他又纵容其儿子温建雄等人从临近的翠屏山村转包了该村的一所小学和一套村委会办公场所,并于2016年3月,在未经合法审批且未取得建设和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在该土地上盖了约20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作为厂房。厂名为:中亿达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这一违建厂房刚刚问世,就在群众的多次“举报”下,就被依法拆除了,但是违建人温建雄却在别山镇党委书记张冠军、镇长高金城、镇土地所所长张春生等镇上领导的保护下,未予追究和查办。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违章建造的厂房和违章添置的新设施仍然被拍照、登记列入补偿计划。事后披露,温建雄、赵义恒等这些直接参与搞违建的人,仍然通过这个违建项目骗得补偿款370余万元(至于这些参与违建者及其保护伞们,在内部是如何分配这批脏款的,就不得而知了……)。

  二、之后,温景友又将另一人承包的非建设用地,改在自己名下,进而就在这块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以极少的投资,违法建造了一个上千平方米的大饭店。当地政府在明知温景友是为了捞取高补而建的,可在拆迁时,当地拆迁办仍然认可这个建筑物是符合补偿范围的,并决定给其所盖的大饭店评估补偿373万多元,所进的一些设备评估补偿费29万多元,另外,占用耕地和坝台评估补偿19万元。合计补偿421万元。按法规政策讲,他所建的这个大饭店,是在非建设用地上建的,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而且是他明明知道该地要搬迁的情况下建的。鉴于此,一分钱都不应补给他。真要补,只有那19万的占地费应该补。不过这个土地的补偿费,要补也不该补给土地承包方温景友,而应该补给土地的所有方:原东山北头村村委会。可是温景友连土地补贴费也以他是土地承包方为名搂在自己手里了。由此可见,温景友只是从违章强建饭店这个项目中,就从国家手中骗得高补421万元。

  三、温景友不仅在他承包的那块空地上搞了上千平米的大饭店,而且还在那块空地上抠出一块非常小的地盘(大概200平方米)搞了个小小的健身房,投资充其量不过几千元。温景友知道得很清楚,仅凭这一点是骗不了多少高补贴的。于是他想出来一个歪招:他利用他同镇政府的亲密关系,说服上级领导同意将这个小型健身房与已经进行了高补贴的地盘合起来,一起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了一个名为“山野天鹰户外运动”的营业执照。他以此为由又向“拆迁办”讨要高补偿款。“拆迁办”经研究,决定给他50万元补贴款。

  按理说,这个50万的补贴款已经是很高的了,但他温景友仍是嫌少,拒绝签字。他大叫大嚷地说:“我这个人能耐不大,但就是和上级领导的关系还是好的,到什么地方都会给面子,难道镇里的拆迁办连这个面子也不给吗!”这实际上在给拆迁办施加压力。最后,温景友既凭着和镇领导关系好,又不断采取增加虚报旅游项目的欺骗手法,逼迫拆迁办将高补贴一升再升,最后一直涨到768.3981万元,才算了事。

  四、在2012年,温景友家从原东山北头村迁往新城时,全家共有6口人。当时政府规定:每人只准分45平方米,合计应得270平方米,而他家却分得了400平方米,多骗取了130平米。按市场价计算(每平方米8000元),就是他多骗取了104万元。另外还虚报了两座农家院,折合款项10万元。由此,温景友在房产上通过虚报冒领的办法,又合计骗得房产114万元。

举报人的初衷与结果

  从以上所述事实就看得很清楚,原东山北头村村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温景友就是这样以权抗法、以权代法、以权知法犯法、以权贪脏枉法,已构成犯罪。国家的高额赔偿本应赔在因拆迁而真正遭受损失者身上,可事实却不是这样。实际上,国家的相当一部分高额赔偿款都流到了那些专门生造“损失”、有意骗取国家高额赔偿款的像温景友之类的骗子手上。温瑞海同志看到这种情况十分痛心。他敢于为国除患、为民除害,下定决心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些贪官。这就是说,他当初举报这些贪官的初衷就是为国除患,为民除害。对于这一举报,开始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还接案、查案,后来他们就只接案,不查案,更不办案了;再后来就干脆直接拒绝群众向地方和司法机关举报了,甚至直言说:你所举报的这些事,都是区政府同意这样做的。这话有可能是真实的,但即使是真实话,也掩盖不了他们合伙犯罪的事实。

  更加让人想象不到的是,地方政府不仅不接受举报,而且对举报者开始实施“拘留或抓捕”举措,甚至对进京举报次数较多的举报人温瑞海,竟然将其“抓捕”起来,并于2018年11月20 日,以其所谓“寻衅滋事”为由,将其判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竟然将那些为国除患、为民除害的勇士判刑入狱,这真是天下奇闻!

举报人的最后诉求

  本来举报人只有一个诉求:这就是将他所举报的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原东山北头村村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温景友,在别山镇主要领导同意、保护、支持下,利用原东山北头村拆迁建新城的机会,不惜违背国家土地法各项规定,建大饭店、修健身房、盖厂房等,来骗取国家高额补贴的罪行得以遏制,并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立案调查。若经调查属实,对涉案干部一定严惩不贷,所骗取国家的高额补贴款全部追回。由于这一要求,地方政府和司法当局也没有立案调查并给出一个明确交代,所以,举报人坚定地表示:我的这个诉求,继续保留不变,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

  除此之外,举报人要求再增加一条他的诉求:这就是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0 日以“寻衅滋事”为由,所判举报人的“一年半有期徒刑”之事,必须予以彻底平反昭雪,让举报人所受的精神(经济)损失予以补偿,所遭受的名誉伤害予以恢复。

  本文根据举报人温瑞海提供的举报材料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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