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乱世佳人》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来,许多西方学者、记者对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都给予极大肯定。比如琼·罗宾逊夫人多次来到中国,对于中国 60 年代到 70 年代所形成的经济制度和企业管理高度赞叹(至于她后来态度有所转变与她所依赖的信息的性质有关)。加拿大人 Richman1960 年代以记者身份来到中国,对中国的工业发展与印度、苏联、美国进行比较研究,证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特色,Richman(1969)甚至花了 100 多页的篇幅专门讲中国 60 年代的教育体系的独特优势。可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乃至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集体经济乃至公有制经济几乎成了效率低下的代名词。在这种话语声中,中国许多集体经济也伴随着许多全民公有制企业的消失随风而逝了,而“三农问题”、贫困问题也在这种随风而逝后突然现身并顽固不化了。
2016年11月7日,浙江省18位乡村干部联名致全国农村干部群众的倡议书:“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创新土地经营制度”在网上公布,反响热烈;22日,包括吕新雨在内的诸多学者联署倡议:“改革,应重构集体经济的‘统一经营权’”,也得到了很多响应。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稳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部分参会代表自发筹划了“尽早谋划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加大巩固土地集体所有权支持力度”的提案,提交两会。【1】然而,我国集体经济发展的再出发还步履艰难。在建国70周年的时候,我们拿出过去的一篇文章并作一定修改以飨读者,既作为建国周年的纪念,又来推动我国农村工作的正确开展。
一、从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论证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
对中国集体经济进行攻击的人即使不是良心暗昧,也是愚昧无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1957,转引自威廉姆森,2002,第一章)指出,私有制必然引导人们追求次要的目标,这样固然容易得到(视野狭隘的)人们的认同,但将以牺牲整体目标为代价。王今朝、龙斧(2011)第 2、3 章用极为简单(因而可靠)的公理化方法证明,对效率进行可比性比较,公有企业高于私有企业。如果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正确,那么所有认为集体经济等公有制经济无效率的观点都是在不具可比性的基础上得出的错误结论。而集体经济存在的合理性就毫无疑问了。实际上,中国依然有许多坚持集体经济道路的村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令人惋惜的是,这些村庄的成就在许多人眼里,在许多文献当中,被视而不见了。而这些存在所取得的成就的背后的机理也就有待进一步阐明了。
二、从奥斯特罗姆(2000)看集体经济存在、发展的合理性
针对西方 20 世纪 60、70 年代普遍存在的私有制等于效率的观点,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罗姆(2000[1990])用一种特殊的集体经济模式治理的有效性进行了反驳。奥斯特罗姆所研究的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即基于可再生的公共资源的集体经济。一些学者把奥斯特罗姆对近海渔场、较小的牧场、地下水流域、灌溉系统、公共森林)的研究统一称为公共池塘研究,就像新古典经济学用土地来指代自然资源一样。这个池塘坐落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它是可再生的、稀缺的、内部具有竞争性的,对外部不产生影响的资源。受其影响的人数在 50 人到 15000 人之间。这些人的经济收益极大地依赖着该公共池塘。奥斯特罗姆论证了这种集体经济存在、发展的合理性。
中国许多以粮食、池塘、森林、牧场等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就属于奥斯特罗姆所研究的公共池塘。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始自 20 世纪 60、70 年代,而在此之前,中国早已不仅在农村,而且在城市开始了大范围的并不限于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经济的建设。也许可以质疑中国发展集体经济是否事先存在系统理论指导,毕竟,关于集体经济发展的系统性论述似乎还比较少见。然而,奥斯特罗姆(2000)至少论证了 1949-1976 时期许多集体经济企业和生产单位发展的合理性。
从方法论上看,奥斯特罗姆(2000)不应该被认为是只证明了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既然在可再生的公共池塘的资源治理上,集体可以有效地行动,那么,在不可再生的公共资源的治理上,集体也可能可以有效地行动。从数学上看,不可再生相对可再生只不过施加了另外一个资源约束而已。克服这种额外的约束,只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而已。而且,既然自利动机导致资源的耗竭性使用,那么,公有制就可能是一个替代的更好的办法。实际上,无论是囚徒困境、公地悲剧,还是集体行动逻辑,都是自利的动机导致了公共福利的次优,如果限制了自利动机和自利行为,公有制就可以导致巨大的公共福利。
奥斯特罗姆(2000)给了所有那些宣称资本主义私有制最有效率的观点一个反驳,于是,那些主张只有资本主义才能带来最高效率的观点都需要重新证明。在重新证明之前,否定集体经济的无效率是没有逻辑依据的。况且,奥斯特罗姆(2000)还否定了私有概念本身。奥斯特罗姆指出,在诸多场合下,私有产权是一个内涵不明的术语。如果土地实行私有产权还可以理解为把土地拆分,个人可以占有、使用、转让,那么,对于水和渔场等流动性资源,就无法定义为私有产权了。许多西方学者认为,从制度之间的关系看,没有各种公共制度作为基础,任何市场都不能长期存在下去(奥斯特罗姆,2000);并且,许多资源更接近于公共,而非私人。奥斯特罗姆(2000)还把那种越私越好一元线性方法论称为隐喻,这种修辞借助资本主义一两个方面(即片面)的合理性,就论证资本主义整体的合理性,而且借助社会主义一两个方面的不合理性,就认为论证了社会主义整体的不合理性。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认为,奥斯特罗姆(2000)的研究对于所有集体经济,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具有普适性。【2】这位出生于美国、生长于美国、受教育于美国的女性在经济理论上表现出了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高度一致性。
如果考虑到在社会主义国家,人们的消费被自觉地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则每个集体企业不需要利润的最大化,也不需要产量的最大化,也不需要市场份额的最大化,只要差不多满足市场需要就可以了。除非在面临外敌入侵时,才有必要讲究效率最大化。列宁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竞赛之说是在苏维埃俄国处于强大敌人的敌视、包围和侵略的环境下所提出的。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已经证明,利用较弱的物质条件,它们也可以打退资本主义强敌的进攻,因此,生产率的竞赛在今天的意义已经不大同于以往了。中国的集体企业根本没有必要如资本主义私人企业那样去竞争。中国集体经济企业所追寻的目标应该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这个目标上,集体经济相对私人经济的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
三、集体经济合理性的内部条件性
集体经济在理论上相对于私有制的优越性并不否定集体经济合理性的条件性。实际上,私有制的合理性也是有条件的,不然就不会有管理学、产业经济学存在,不然,也不需要资本家存在。对于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而言,其有效性同样是需要条件的,也就是说,它(如人民公社)的好坏不是简单地由公有化程度高低决定,而是与制度细节密切相关。
所谓制度细节,不仅包括建立公有资产的所有权问题,而且包括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理权问题及不同资产所适用的契约的有效性、配合性问题。把治理结构作为博弈规则就会发现,选择的顺序排列、信息以及相对的奖励和惩罚,相关的物质环境的特定结构,都会对它及其优化性产生影响。由于这些诸多细节因素的影响,有些治理结构在有些场景下能顺利运作而在另一些场景下却不能。从优化性角度看,不同的交易需要不同的治理结构,复杂的交易对应复杂的治理结构,简单的交易对应简单的治理结构,否则,就会产生交易成本过高或交易成本过低问题 (威廉姆森,2002)。无疑,奥斯特罗姆(2000)所指的自然规律、现有条件、市场条件、过去的冲突数量和种类都对制度细节的设计产生影响。而确认变量及这些变量的相对重要性,也要求参与者具有较高的(排理、提出问题)素质和能力。而当考虑制度改变时,为改变规则所使用的规则、领导人的技能和权威、所提出的规则、改变规则的自主权、利益相关方的价值观和利益预期等也对集体经济的治理有效性产生影响。
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看,集体经济存在、发展的条件性还因为它受到如下因素的影响 :一是企业内部贴现率的分布。个人对未来收益进行贴现取决于若干因素,如拥有资本的多少、知识水平的高低、时间的长短等。没有资本的人贴现率很低,而拥有资本的人贴现率很高。文化水平较高的人贴现率可能较低,而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贴现率可能较高。个人对较远未来的预期收益评价较低,而对近期的预期收益评价较高。贴现率高的人会采取短视行为,而贴现率低的人会采取长远型策略。一个组织其成员在贴现率上的分布会对该组织的创造合力产生影响。二是判断力的分布。不同人由于天赋、经验、能力等的不同而对正确和合适的理解不同。许多行动需要在对问题后果缺乏全面知识的情况下进行,这时,判断力的分布也会影响组织的创造合力。三是决策者的总数。决策者的总数越多,如果没有合适的意见表达和综合机制,组织的创造合力也会受到影响。四是利益相似性程度的高低。如果企业成员在利益上具有相似性,建立合作机制的创造力最容易发挥出来。这时,即使存在其他具有实质性领导权的人进入,或者出现其它资本占用者参与进来(奥斯特罗姆,2000),原有的创造力可能同化这些外来者,或者将它们排斥出去。五是信息的完整度和准确度。企业处于一个大的环境中,因而需要大的环境的信息,这种信息越完整,越准确,就越容易激发出组织创造力。企业内部也需要信息的流动和处理。同样,这种信息越完整,越准确,就越容易激发出组织的创造力。六是组织的机遇和挑战。无论是新机遇还是新挑战,都会激发出组织创造力。新技术的创造(包括获得西方已经有的技术和未有的技术)和新技术的生产潜力可能都需要管理革命,也就是发明一组章程和依从程序来实现。当然,识别出机遇和挑战,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力的表现。七是企业本身的产品定位等发展战略。企业在“市场”中定位不同,其创造力赖以发挥的平台也不同。比如,中间产品市场的交易比其他交易要更少地受到契约含义,即非对称信息、资源、专长和风险厌恶等的困扰。在中间产品市场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如果定位在中间产品市场上进行生产,就容易创造出合理的内部关系。如果一个集体企业能够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能够调整到最优值,那么,集体经济的有效治理就一定是可行的。这正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内容所在。这个内容所在既包含了许多正式的制度,也包含了许多非正式制度。
从西方管理学角度看,集体经济存在发展的合理性程度还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在霍桑研究中,克莱尔·E·特纳把引起产量增加的因素按其重要性排列为:组成小团体、监工的类型、收入增加、对实验的新奇感以及由于公司官员和其他调查员们对试验室工人们给予的关注(雷恩,1997)。抛开泰罗的科学管理的不合理因素不谈,其积极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很显然还远远不是现实。而人们之间的关系还受到许多封建因素的影响。归结为一点,那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有太多的因素影响产出。所以,纵然集体经济具有对生产力的极大促进作用,这种作用也受到多种其它因素的制约。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制约的因素对于产出的影响更为显著。所以,从复杂性系统的观点看,不能把现实中的生产力的一时的问题看成是集体经济本身的不可靠、不可行。那种借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出现问题就否定公有制优越性的观点只能是形而上学的不懂得逻辑关系的庸人观点(比如人民公社运动如果发生在今天,就不会出现什么饥荒)。
集体经济治理的有效性还面临一些对立力量的重要约束。对某些人而言,权力和金钱是巨大的腐蚀性力量。在人力资本缺乏、会计制度不健全、封建思想残余影响较为严重的社会中,某个人一旦得到委托(不管是上级任命还是通过投票选举)来代理组织的领导责任很容易异化,产生出委托 - 代理问题。加之,不同家庭的富裕程度、资产拥有量也是不同的,天生的能力也是不同的,这些客观的经济因素很容易产生对异化的激励。然而,这不能证明集体经济的无效率,而只能证明,在集体经济中,提高管理水平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总体而言,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一种扁平组织。扁平组织治理结构的细节相对简单。毕竟,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其成员之间原来是比较平等的,也是比较熟悉的。而且,人性并不都是自私的。一些人虽然在经济激励刺激下可能不服从社会的章程,但另一些人在个人算计使他们采取其他行动时却循章而为。如果意识形态增强,则后者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实际上,作为劳动阶级,机会主义行为根本不是普遍现象。比如,没有人认为农民阶级是一个懒惰阶级,因为世代的劳作已经使农民养成了辛苦劳作的习惯。
四、集体经济合理性的外部条件性
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内部条件,而且需要外部条件。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就是国家作为一个政治机器所给予的支持。诺斯(1994,第17页)说,国家规定着产权结构,最终对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而产权结构的效率则导致经济增长、停滞或衰退。诺斯所谓的国家当然是指政治制度,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它们的作用也并非固定)。仅就这个观点来说,它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在经济发展领域的一种现代表达,【3】与龙斧、王今朝(2011)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所提出的政府功能定位、为特征、运行效率效益问题极为相似。它们构成集体经济存在和发展最重要的外部政治制度条件。给定政治制度环境(制度、社会、宏观经济)(奥斯特罗姆,2000),就有一套或几套内部条件与其相适应(威廉姆森,2002)。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之间的这种因果映射关系决定了没有制度环境的确定也就不可能有内部条件作用的发挥(La Porta,et al.,1998)。
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不以促进经济利益关系的平等性、公平性及正义性为宗旨和原则,那么,集体经济存在的基础机会将逐步丧失,更没有发展的机遇。这就像一个天才的孩子夭折后根本无法证明他是天才一样。同时,也必须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对平等性、公平性和正义性的理解根本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平等性、公平性和正义性对政治制度的要求是必须在可能发展公有制的条件下尽力发展公有制。这意味着政府必须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采取以下方面的措施:
措施1:国家在发展(包括建立和维护)集体经济单位上要有规划、有计划、有拨款,否则,已有的单位就可能垮掉,新的单位就无法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不是空洞的口号,也不是上层建筑上的空洞宣传,而是必须有其经济基础,必须有依赖此基础上而生存的社会人群。社会主义如果在能够发展公有制的地方还发展私有制,就不能说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更不用说使这种经济基础遭受侵蚀,使赖此生存的人群规模下降了,更不用说无视这些人群所表现出的社会心理状态了。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措施2:除非国家急需(例如战争、救灾等),否则,国家不能对私人企业的生产进行补贴,不能允许私人企业获得更有利的财政和金融支持,也不能让社会产生这种舆论环境,还应该要求私人企业提供与集体企业一样的福利。否则,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之间就会处在不平等的位置上进行竞争。比如,私人企业可以采取行贿的办法(发行股票、获得贷款、取得批文等),集体经济则较难。扩张就业、扩大产出、提供基础设施等都不能成为对私人企业进行补贴的理由。实际上,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中,私人企业在社会就业、产出中不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而国家即使对它进行补贴对于达到这些目的也毫无助益。国家给私人企业的订单也可以看成是某种补贴,只不过,这种补贴依赖于订单中订货价格以及私人企业的交货质量。国家所下的订单不能给私人企业带来超额的利润,而且对于经常性支出,应该采用公有制企业的办法替代私有企业的供给。
措施3:国家不必允许外资企业的进入。一个国家不可能从外资企业中得到真正的利益。即使存在某些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也完全有更低交易成本的方法替代之。一是对于最先进技术的产品,外国企业不会选择在中国生产。中国不可能通过商业往来的途径吸引这些企业将其核心活动在中国进行。二是对于即将过时的技术,其经济价值已经大大降低,中国无需急于购买,完全可以采用自办企业进行模仿、引进、吸收,来最大限度地利用其经济价值。三是对于日常消费品生产企业,完全可以采取派出留学生学习等办法,得到相关的管理知识。总之,资本主义生产力虽然发达,但其经济中矛盾重重,中国应该利用这种矛盾得到最大的利益,而不是创造条件让资本主义的矛盾得到缓和,否则,就是自设陷阱之路。
以上措施的具体应用依赖于国家的具体形势(或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或快速使用,或慢速使用),但它们本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体和政体的具体实现。它们所解决的是奥斯特罗姆(2000)所提出的资源“提供问题”,即建造、修复或长期维护一种经济资源,供人们在其中进行活动——“占用”。它们不仅对人们的一次性行为产生影响,也特别对人们重复性行为产生影响,因而对于企业的运营产生最重大的影响。没有它们,就无法建设和维护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公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就缺乏一个适宜的外部政治环境。任何单个企业(无论所有制)都无法与这些措施所体现的社会政治力量对抗。
五、结 论
本文运用由公理化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历史实证主义及逻辑实证主义方法所得出的结论论证了集体经济的合理性。这个论证本身就表明,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是有条件的。本文在这个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交叉科学的角度论证了集体经济存在与发展可能需要的条件。这种归纳是一种不完全归纳,然而,这种不完全归纳已经表明,集体经济理论上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并不简单等于现实中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当存在与发展的条件由于种种原因恶化,集体经济的绩效就会变差。然而,既然资本主义企业可以破产、倒闭、利润率下降,那么,集体经济的绩效有时变差也无足为怪。所以,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出现问题,并不能推出把它卖掉、废掉的结论,推出的反而是它需要整个社会的呵护、爱护的结论。
注 释:
【1】吕新雨:《农村集体经济的道路与制度——从新时期以来集体经济的三个案例谈起》,《经济导刊》,2017年第6期。
【2】对于农村以农业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当我们考虑到它们发展为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的可能性的时候,这个结论的可靠性就令人信服了。
【3】诺斯本人的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基本上没有涉及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诺斯本人比较同情马克思主义。
参考文献:
1. 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和市场签约》,段毅才等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
2.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2000.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余逊达等译. 上海:三联书店. 370.
3. 道格拉斯·诺斯. 1994.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陈郁等译.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252.
4. 丹尼尔·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李柱流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5. 道格拉斯·诺斯. 1994.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陈郁等译.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252.
6. 龙斧、王今朝:《社会和谐决定论: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重大理论探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7. 王今朝、龙斧:《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理论与政策》,科学出版社,2011年。
8. La Porta, R., F. Lopez-de-Silanes, A. Shleifer, and R. Vishny, 1998, “Law and Financ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6: 1113~1155.
9. Richman, B.M., Industrial Society in Communist China,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9.
【作者分别系武汉大学中国与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老教授协会财经管理分委会研究员、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本文原载“昆仑策网”,该文改自王今朝、龙斧:《中国集体经济存在、发展的合理性和条件性》,《中国集体经济》2012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