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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炒作华为“251事件”是对美帝阴谋的战略配合

恶意炒作华为“251事件”是对美帝阴谋的战略配合

开篇首先强调,本文题目和文章主要内容所说的战略配合特指的是那些带有一定政治目的炒作“251事件”的人,不包括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跟着起哄的人和因为平时对所在企业的管理不满借此机会发泄出来的人。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事情缘起于华为员工李洪元在网络上给任正非的一封公开信。

他的公开信中有这么一段话:

【“最近网络上的舆情汹汹,这并不是我的本意。虽然我最终还是会找公司讨要说法,但绝不会是以这种方式。在此,我对于自己的不小心,想在这里对您和公司表示歉意。这种舆情发生,不仅仅是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我和您的利益。因此我这里表个态,如果公司愿意,可以以我的名义来追究某新浪大V的法律责任”。】

那么事情经过又是怎样的呢?请看看某媒体的报道——

【近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高管涉嫌诬告陷害一名离职前员工,致使该员工被羁押251的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围绕该事件,很多法律问题值得一一申述。
从网上流传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和《刑事赔偿决定书》的内容来看,事件大致经过如下:
2005年10月,李洪元入职华为公司,担任工程师。2018年1月31日离职,离职前曾与华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口头协商离职补偿金为33万余元,华为201838日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秘书周某的个人账户向李洪元转账30万余元(税后),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之后,李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8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龙岗区(华为公司深圳总部所在地)检察院批准逮捕。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9年3月21日将案件移送龙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者4月19日退回补充侦查;前者5月17日第二次移送审查起诉,后者6月14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前者7月12日第三次移送审查起诉,后者8月13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并于8月22日做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起诉决定。至此,嫌疑人李洪元共被羁押251天。
李洪元申请国家赔偿后,龙岗区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5日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向李洪元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10.7万元。为要求华为道歉,李洪元将以上两份决定书上传至华为内网,后外传至全网络。】

事情经过大部分没有错,但是却存在着一个带根本性的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并且起码是在客观上对网络舆论产生了很大的误导作用,那就是带下划线并且用红色标注的那段话。这段话把华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个人行为说成是华为的公司行为。这段话与事实不符,即使是不算歪曲事实最起码是严重报道失实。

而且“涉嫌诬告陷害一名离职前员工”这句话本身起码在客观上带有很强烈的误导作用,因为“涉嫌如何如何”通常是司法机关公文公布案情的时候使用的表述涉嫌违法犯罪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用语。

华为“251事件”发生后,本人仔细观察了方方面面的人的反应:美国佬和西方媒体的反应、国内某些媒体和公知大V的反应、跟风炒作的人的反应、任正非的反应、法律界人士的反应和李洪元本人的叙述。得出的初步结论如下——

第一、李洪元本人的工作不怎么样,工作13年却只升到15级。说明他是一个比较平庸的人。无论是其本人主动离职还是由于企业的制度被动离职都是事出有因。

第二、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19〕637号不起诉决定书中可以看出,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退补和一次延长,最后才做出不起诉决定的。而该案的受害人是其部门主管何某某,转账的也是私人账户,并不是华为公司。检察院最终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何某某如果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友都会错了意,认为这是华为公司在迫害李某某,但实际情况是被害人何某某个人控告李某某敲诈勒索,最后检察院做的是不起诉决定。

因此说,无论李洪元是否受到了诬告,都是部门主管何某某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

第三、由于上面的原因,李洪元被羁押只是与部门主管何某某个人控告李某某敲诈勒索有因果关系,与华为公司没有因果关系;与此同时,造成的李洪元被羁押251天的是法律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也不是公司管理问题。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我国把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微罪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三者的区别一望便知,不多解释。华为李某某这个案件,是存疑不起诉。也就是说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洪元对何某某个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下的不起诉。

同样,证据不足,但不是说完全没有犯罪证据,当然,更没有证据证明是诬告陷害。诬告陷害罪需要有证据证明举报者存在捏造、夸大、隐瞒事实行为,存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企图。据此,该举报者何某某是否涉嫌诬告陷害罪应当由检察机关结合现有证据进行衡量,若该举报者为“错告”或者“检举失实”,则不构成诬告陷害。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客观上造成对李洪元人身自由的损害,责任也在于报案的何某某和办案的司法机关,而实际上,龙岗区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5日做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向李洪元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10.7万元,说明司法机关实际上已经承担责任。因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除非是有证据证明是诬告,而至于被举报者是否有罪是司法机关的事情。

第四、就起因而言,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宗比较复杂的劳资纠纷案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李洪元的离职不符合享受2N的待遇的条件,但是由于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可能有把柄抓在李洪元手中,李洪元以向华为高层反映情况相要挟,何某某被迫通过部门秘书周某的私人账户给他补偿款30万,事后又以敲诈勒索的事由举报导致李洪元被羁押251天。当已经诉诸法律以后,就不仅仅是什么劳资纠纷了,何况是何某某的个人行为。

事件发生以后,有人早就看不惯华为,认为这事是诬告陷害,应予追责;也有粉转黑的,认为华为应该道歉,否则欺人太甚;但也有坚定地支持华为的,认为华为没错,李某某只不过是因为证据不足被不起诉,而不代表其没有问题。

网络上烽烟滚滚。

——华为是“一个可以把员工送进监狱的企业”、“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诬告”。

——“这么一个由国家支持的巨无霸企业,真的是好事吗?”

——“华为的作风横行霸道,已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公共权力”。

——“这个公司真的不简单”、“可以凌驾于政治和法律之上”、“僭越公共权力”。

——“狼性好斗的少壮派似乎已经绑架了华为,公司正处于沸腾而失控的道路上”。

——“华为的面目正在揭开。丑陋、黑暗一面正在吞噬它的光芒”。

——“华为内部的互相倾轧,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

——“孟晚舟的华为有国家大叙事的加持,越来越矫情,也越来越傲娇;李洪元的华为则脱去一切伪装,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卑微”。

——“让人没法再说你好,没法再替你说话”。

——“‘251事件’对华为的打击很可能是致命的,而从目前的公关看,华为还没有意识到这次危机的严重程度。处理不好,有可能就是华为的滑铁卢,比受到美国制裁更严重”。

——“如果我推荐华为产品、夸华为好、替华为辩护,只要网友回复‘251’,我就只能立刻闭嘴,没法也没脸继续替华为说话”。

——“‘爱国、民族’的道德福利不是这么容易领的,有所得必有所失”。

——“现在是资本家捅了老百姓一刀,血淋淋的事实重新把老百姓唤醒”。

——“看,任正非这个资本家为了30万元,不惜陷害员工,他剥削的面目正在揭开。丑陋、黑暗一面正在吞噬它的光芒”。

——“这两天很多人在网络上刷一个关于华为的梗——‘读书985,工作996、维权404、离职251’”。

......

大部分的网络平台、账号,全都参与进来了。

这些腔调是否似曾相识?!

这场大围剿是怎么样形成的?

李洪元显然是没有这么大能量,做这种操作。他只是一个可怜的棋子,被人利用了。谁能有这么多的钱,并且还有动机来黑华为呢?因为通过分析,损害华为,谁能收益就知道了。美国是第一黑手。华为的强大,最害怕的是美国人。所以,幕后的第一推手,肯定是美国潜伏在中国境内的非政府组织。他们刚在香港做了几个月的见不得人的事,现在又对华为下手了。竞争对手是第二黑手,有一批人是见不得华为好的。这就是华为的竞争对手。因为美国打压华为,激发了国民的爱国热情,华为的品牌越来越强,已经成了民族英雄。这让华为在国际上,虽然受到一些损失。但是在国内,增长特别迅猛。

这让其他的“友商”们压力非常大。其中一些人最起码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们如果不健忘的话应该记得,上次投票事件发生以后,网上流传着一张巨长的图,据说是支持某著名企业家和著名企业“战斗到底、捍卫荣誉”的名单,几乎囊括了国内所有知名的企业家。当时的涉事企业确实有问题,就因为是柳某当老板,于是众多企业家一起发声“捍卫荣誉”,而这次251事件发生后,看不到那些挺身而出的企业家们“捍卫荣誉”的身影,岂不是怪事?

另外,还有好些人是平时对自己公司的HR敢怒不敢言,因为在一些民营企业里面存在任意增加劳动时间和克扣劳动者报酬的情况,现在有一个安全的对象可供发泄自己怯懦的愤怒,同时又可以将自己置于道德的高点,这么低成本、低风险成为“正义使者”的机会,怎能放过?于是就借此机会发泄不满。

也许有人会对我的说法提出质疑。

“对华为就不能提出批评”?

答:可以,对任何企业都可以批评,不过请把事实真相弄清楚再放炮,别先开枪后瞄准。

“这就是剥削,难道工农的利益就不应该维护?”

答:按照自由派人士定义的所谓的“世界潮流”,私有化也属于其中的一种,在私有制企业中,剥削现象是存在的,为何专门拿员工持股的劳动者集体所有的华为说事?更何况这件事本身跟“剥削”八竿子打不着呢?

从最近的世界大背景看,这件偶然发生的事已经被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以达到一箭三雕的效果:一是从中国内部打击华为,阻碍中国在5G领域的发展和占领领先地位;二是对中国的国内企业之间的的关系进行挑拨离间;三是结合到美国策动和操纵香港动乱以及美国国会通过的涉港涉疆决议案看,美国已经把黑手伸进中国内地,企图借此事件在内地复制香港动乱。

关于第一第二种可能性,就不用我多说了,谁都看得出来,关键在于第三种可能性。

我长期关注网络舆论,注意到到最近一段时间的一个变化。在十八大之前,美帝操纵的中国国内网络舆论的特点基本上是吹嘘美国和西方的社会制度,丑化和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贩卖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之类的“普世价值”,手法是造谣惑众煽风点火和通过诡辩术忽悠民众,但是这些年来,在广大网民的有理有据的有力反击之下,自由派公知溃不成军,并且一个个臭名远扬,再加上特朗普上台以后,把美国的遮羞布撕得干干净净,再用原来的招数已经没有任何效果了,于是他们改变战术。

前段时间,公知秦某就看出了自由派势孤力薄名声太臭的特点,提出所谓的“左右合流”理论,忽悠左翼参与或者是支持右派的推墙行为。

而近几年来,自由派则是已经把这种理论变成了实践。在自由派表面上销声匿迹的同时,一些人摇身一变混进各种QQ群和微信群里面,打着革命的旗号,用各种冠冕堂皇的说法煽动左翼人士把矛头对准高层。另外,把一些正确的理论教条化以后硬套到香港动乱事件和这次华为251事件中。这是非常值得高度警惕的一种倾向性。

香港事件里面渗透有阶级矛盾因素吗?有。在国内的民营企业的运作中,有剥削吗?有。但是香港事件中的阶级矛盾是由于香港的买办资本家集团造成的,与“一国两制”和香港回归没有关系,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美国就是因为阶级矛盾激化导致发生了席卷全美国的“99%反对1%”的抗议示威。在国内的民营企业的运作中的确有剥削员工的剩余价值的现象,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做了很大努力,而且偏偏是在这一点上华为做得比其他私营企业好,任正非本人只是占很少的股份,并且“251事件”根本与剥削八竿子打不着。

所以我们在这次事件中,应该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那些因为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趁机起哄的企业与我们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影响很坏,玩这种火,会有一天引火烧身的。

那些因为受到别有用心的人用另外一种手法忽悠而围攻华为的,也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很多是认识问题,而且他们的观点表达的效果具有两面性,正面效应就是提醒所有企业,任何时候都不能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负面效应就是他们的正义感被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被敌对势力当成了枪使用。

除了这两种人以外,那些通过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对网络舆论进行误导的媒体和自媒体实际上是在对美国在中国内地推动颜色革命的图谋进行战略配合,联系到他们的一贯来的所作所为来看,他们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因此,我们应该支持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华为这种民族企业的正确的和善意的舆论监督,批评和反驳那些趁机对华为泼污水的做法,并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教育那些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正义感的网民,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和思想觉悟和增强辨别力,同时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这次事件耍的阴谋保持高度警惕,并且随时进行有力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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