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力电器的活力是怎么形成的?
格力电器30年抓质量,20年抓创新。质量与创新,制造企业皆知,为何格力能持之以恒并成效斐然?根据董明珠的归纳,是“使命驱动价值创造”。使命,即人人皆知的:“格力,让世界爱上中国造”。
格力的“使命驱动”,具有七十年来中国企业的深刻文化特征:既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精神、物质鼓励,又打磨出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内部机制。
格力电器前身1985年成立时,是政府的“附庸”。为了成为符合价值规律的自我发展市场主体,自1996上市,开始了混改,公有股份占70%的控股权,经过十余次大的股权减持,2019年12月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高瓴资本旗下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15%的相对控股权易手给私有性质的高瓴资本。
人们首先关心一个问题:原控股方股权的步步丧失对于格力电器企业活力,起到了什么作用?
总结格力电器的企业活力,可以认为是建设两个“主体”的结果。
第一个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形成自主的主体。也就是从政府的附属体发展为市场主体。有观察家认为格力的专业化胜过了海尔(上市部分)的多元化。从市场评价上看,在国资控股期间,以董明珠为首的企业自主独立决策是成功的,从世界资本发展角度,今年达到世界500强414位[1],股权资本运作总体助力了这个过程。
第二个主体,是营造由市场、创新、生产、管理构成高度竞争力的劳动团队主体。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大环境下,董明珠领导团队优化资源配置,在原控股方减持期间,八万员工形成了一支有高度执行力的高效员工团队。
(引自公众号“ 加班的会计”)
两个主体的建设,同步实施,相互促进。以格力电器的市场活力为实现目标,市场主体是必要条件,没有市场主体地位,就不利于做大做优做强。当然,取得市场主体地位,也未必必然激发企业活力,如我国私企平均寿命为2.5年。而唯有荟聚董明珠为首的全方位人才,继承前期基础,凝聚人心,形成上下同欲的员工主体,锐意质量创新,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企业自组织,才是振兴格力的充分必要条件。
二、资本与劳动的矛盾与解决
格力电器的员工主体,尽管高超地建设了“让全球爱上中国造”使命驱动文化,但也无时无刻不受到雇佣劳动市场竞争的挑战。如2014年被挖走600多名技术骨干。2018年董明珠承诺给员工一套住房,强化了格力“先奉献,后回报;有奉献,必回报”的分配激励,促进了严格的制度、严厉的标准、严明的教育、以及设计、工艺、服务、考核、处罚上的严格等“八严”,构成了企业质量管理核心竞争力。格力发挥国企政治思想工作传统优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讲奉献、讲真话、讲原则”,激活企业各生产要素,在雇佣劳动市场条件下,格力电器的各类资本与劳动之间实现了动态的、暂时的平衡。
为了有效解决劳资矛盾,自马克思时代开始,就存在着员工持股的合作工厂,被马克思誉为工人“自己做自己资本家”,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积极扬弃。上世纪五十年代起,社会主义国家中南斯拉夫出现工人自治,中国稍后总结出鞍钢宪法,改革开放后的华为等现象,这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主体下的员工主体实践。在美国、以色列等西方国家,各种程度的员工持股企业也自发出现,从管理层收购,到全员持股,一方面是在社会主义阵营发生后,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补救,可以看作是在不影响垄断资本地位的前提下,资本家对阶级矛盾的收买和让步。更为重要的是,无论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是社会化大生产对劳资矛盾和员工主体性质的反应。
中国国企在混改中,对员工持股也做出了一些制度设计。遗憾的是,在格力23年的混改中,公有股在1998年丧失2/3控股权,2006年丧失绝对控股权,2019年丧失相对控股权,除了有1.3%的管理层持股,其中董明珠个人占0.7%以外,前国有控股方并未考虑到员工主体为目标的员工持股。历次混改,按国资委分析人员的观点,是给资本更多机会,目光紧盯的是私人资本最终控制的社会资本。虽然运用杠杆型方式施行员工持股本来也可以取得与减持股权同等的资金补偿,虽然各种外部资源的转化必须依靠员工主体,适当的温度只会让鸡蛋而不是石头孵出小鸡。——可见,只要在股份制形式中,即使公有控股,各类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在实践上依然存在。这恰好证实了马克思对股份制两重性的分析“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的),及其一切矛盾”。[2]在资本运作中,因为是国有控股,在既定的政策和体制下,反而客观上对劳动者人力资本产生了约束。解决这种因观念、理论、政策、制度形成的约束,恰恰就是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这种约束,依靠引入私人资本解决,既是缘木求鱼,又是“宁与友邦,不予‘家奴’”。因为尊重员工主体,不仅对公有企业,对私有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2年十六大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来,格力混改在实践上,基本忽略了后半句的按劳分配主体的意义,之所以业绩非凡,是以董明珠为首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了国企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在雇佣劳动制环境下撑起了一片天地。随着控股权质变,格力员工也就变为完完全全的雇佣劳动者,在这样的条件下,原有国企的使命驱动还能有多大的效力?
显然,新控股方的控制人高瓴资本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花了416亿当上了最大股东后,依然保留了董明珠等高管对格力电器的控制力,特别是计划对董明珠为核心的格力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4%,金额约为130亿;此外,通过董明珠个人股份占比高达95.482%的格臻投资持股珠海明骏,董明珠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将达到2.4055%,增强了董明珠核心管理团队的控制力[2]。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在西方往往是资本方的收买工具,培养工人贵族以维护资本利益。反映了私有资本为了利益最大化所做的灵活调整。私有资本控股后,格力电器按照资本逻辑,八万员工凭借按劳分配参与收益分配的可能性趋近于零。我们可以预计到新的控股方会竭尽所能,支持董明珠团队维护格力电器这个明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只是发挥好“补充”作用,已与公有主体、按劳分配主体无关。但从企业内部的发展机制来看,格力电器未来变革方兴未艾,能否如华为以劳动为本体正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有待观察。
三、从几个角度看格力混改
对于最终的控股方珠海明骏所属的高瓴资本,在管理大学基金、主权基金,家族基金的全球性私有资本中,控股明星企业,是对资本所有者振奋人心的成功运作,必然受到市场资本控制媒体的雀跃欢呼。
对于前国资控股企业,拱手相让任何资本都垂涎三尺的销售增长率和市场占有率“双高”的明星企业股份,属于违背市场原则。
对于国资管理部门,据说减持是因为“无法赋予格力电器更有效的激励机制”[3]。因此的减持,无论是对国企机制的改革,还是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都做了一个可疑的示范,与总书记要求的做大做优做强大相径庭,在这场国有资本运作中,又放弃了对按劳分配主体的道义责任。而依附于国资管理部门,或以国企改革指导角色产生影响力的一些学者和评论,将格力前国有控股企业割股啖腹式的股权减持无原则地吹嘘为“靓女先嫁”,指鹿为马地吹嘘为对管企业转为管资本具有“标杆意义”,把国资在竞争领域的“放开”肆意歪曲为“完全退出”等等,是穿国资外衣,替资本家说话,是在制造思想混乱。
对于格力电器,在控股方的不断减持中,减少了“婆婆”,摆脱了羁绊,助力了企业市场主体的形成。根据控股方的成功投资业绩,会带来一些新的资源。但企业收益归各私有股东,以及员工身份的彻底转换,必将对原有的国企企业文化优势产生消极影响。这是董明珠面对的问题。
四、几点启示
通过格力电器的国企混改,可以总结几点:
1,作为完全竞争行业,解放企业生产力固然首先要让企业成为市场主体,但一切落脚点依然是使劳动者和劳动资料、成果紧密结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格力电器市场主体、企业活力的形成,不是私有化的成果,主要是以工人出身的董明珠为首的工人阶级劳动贡献的成果。
2,混改以有助于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取得市场主体为限。国企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大企业病不能依靠出让股权,依靠资本逻辑解决,要按照总书记讲话精神,通过联系群众和实际,自我革命解决。
3,无论何种股权结构,企业活力主要靠艰苦细致的企业内部变革,建设凝聚力和竞争力。股权调整在一定范围内并不能直接促进企业劳动分配和人际关系的变革。即所有制是起决定作用的,但不能替代分配和人际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变革。
4,国企改革,管企业转为管资本是为了保值增值,不能出让优质资本,杀鸡取蛋。
5,格力电器的发展说明,国企的重要优势是党的领导和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在制造行业,这个优势需要工人队伍认可的、有凝聚力的工人领袖构成的企业家及其团队,它的产生不能依靠社会资本,或者上级委派,只能依托工人群众,在市场竞争、协作实践中产生。
6,最重要的一点,国企改革,不能只盯着货币形式的资本,必须重视员工主体地位。这是国企混改和运行中值得普遍注意的一个倾向。在市场经济实际存在剥削雇佣劳动的条件下,尊重归劳动者所有的劳动人力资本创造的全部价值,在实践上,是国企改革决策者、参与者对党的决议的全面理解问题,在理论指导上,是与修正主义的界限问题。
2019.12.9
注释:
[1]新京报,2019.7.2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9卷299页
[2]聚富财经,2019.12.6
[3]昆仑策,李锦:“格力混改”在法理上药站住脚,20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