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中,都很明白地指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已经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价值规律自然也就失去了发生作用的社会条件了。那时是全社会的公有制、产品经济,计划调节和按劳分配。到目前为止,真假马克思主义的区别仍然是承认还是根本否定这个人类社会的未来趋势。尽管至今人类的实践活动还没有达到这一高度,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也从来不会否认马克思对未来的没想在历史发展逻辑上的正确性。
2.那么,为什么我国理论界一直在长期争论,是否应该坚持社会主义和是否应该发展商品经济并允许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存在?问题出在哪里?是理论上的混乱?还是实践的不成熟?我认为全部问题在于,不论是苏联和东欧,还是后来的中国,一开始都以为革命胜利后就要马上建设马克思设想的这种社会主义,或者很快向这样的社会主义过渡。我国直到58年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时期也都是如此。错误就发生在这里,即大家都没有认识到,在当时的条件下,还不能建设那样的社会主义。当然,这也决不能等同于不能开始建设一个不发达的、或者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3.现在回过头去看,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我们都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后发国家,虽然通过革命手段取得了国家政权,但工业化的课还是必须要补的。补课就是赶超,就是超英赶美嘛,并不一定就是补资本主义制度的课。但这种补课又离不开利用商品货币关系。这就出现了一个理论上如何解释的问题。其实,斯大林也同样遇到了这个问题,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专门对恩格斯的话进行了解释,说还没达到恩格斯讲的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而是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所以,还要保留商品生产。
4.毛主席同样也遇到这个理论和实线问题。为了纠正共产风,他搬出斯大林的这本书,坚持还要保留和发展商品生产。但在理论上他又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上,而是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进一步提出一个不发达阶段和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划分问题。这就使共产主义社会由马克思原来设想的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两段论变成了三段论,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相当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这个三段论实际上只适用于后发的社会主义国家(此点仍需讨论)。如果做一个比喻,这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相当于全国解放前被资本主义包围着的各个根据地政权,其内部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了,但也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至于这个初级阶段什么时候结束,要取决于社会主义革命在世界范围上的胜利。
5.如果上面这个问题弄清楚了,那么,很显然,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达到马克思原来设想的程度,还仍然处于那之前的发展阶段。正是基于此,有人说我们现在还处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这就在理论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讨论空间,即我们当初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否搞早了?还是需要巩固一段新民主主义秩序?这是毛和刘最初的分歧。刘是主张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所以在实践中压制社会主义因素的产生和发展,而毛则因势利导,利用政治上的优势加快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这两种态度和方法那个更好、更正确?这就己经不是理论论证的问题,而是应由实践来检验的问题了。这种实践的主要内容可以集中于以下一点:毛主席的国家集体两种公有制形式和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能否顺利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赶超?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质的检验标准。所以,对人民公社制度的否定,也就在本质上构成了是对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的否定。
6.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又不能不利用商品货币经济,所以,这就成了既非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产品计划经济,又非商品经济最高形态的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上的混乱由此产生。斯大林称为特殊商品经济,毛主席称为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制度,邓以后又称为特色市场经济。到底与资本主义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只能有两种可能的类型:一种是回到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回到三大改造之前。国营主导下的多种经济并存,在这一阶段,还有大部分劳动力是商品性质。另一种,特殊的商品经济,是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是不同公有制主体之间的商品生产和交换。这时劳动力已全部退出商品交换关系。毛主席说,和旧中国比,所不同的只是所有制变更了。所以,斯大林和毛主席的商品经济,实际上是后一种,而邓的特色市场经济是前一种。
7.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向前走,那就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不断革命论,不能把初级阶段固化,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向更高的形态升级。固化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必然会陷入恩格斯所批判过的杜林的经济公社同样的尴尬。从这个角度看,习近平的新阶段和新发展理念是在向正确的方向调整。相反,如果继续向资本主义后退,则心然继续实行妥协投降的资产阶级路线,最后成为西方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附庸,被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所控制。这才是当下经济和社会全部问题的本质和焦点。
张文茂
202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