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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贵生:不能偷换“改革开放”的科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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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应有之义。但近日见到某大报刊登评论文章,题目是《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笔者读后,对文中的某些基本观点的论述,实在不敢苟同。
 

学过“形式逻辑”的同志都知道,形式逻辑中有一条原理,即任何概念都有相对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使用“概念”绝对不能犯“偷换概念”的错误。固然,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任何“概念”可能伴随着时代的变化其内涵和外延有所变化。但在相同的历史条件、相同的学科范围内,使用“概念”必须保持同一性,不得使用主观任意或对立学说的不同含义。如大家所熟悉的“社会主义”,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逐步代替封建主义的过程,资本主义否定了封建主义的生产和剥削方式,但并没有根本消灭剥削方式,而是用一种新的剥削方式取代了另一种剥削方式。有剥削压迫,就有反抗斗争,于是社会中出现一种要求否定“资本主义”的社会思潮。这种社会思潮要求用平等的没有剥削压迫的社会去代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个思潮就是“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最初的含义有三点:一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二是主张自由、平等;三是主张消灭私有制。如最早出现的以莫尔、康帕内拉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内涵就是如此。欧文、傅立叶、圣西门为代表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也基本是在上述三种含义基础上使用“社会主义”的。但19世纪初期也产生了形形形色的“社会主义”。如《共产党宣言》中批判的反动的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等等。他们不同程度地也批判了资本主义,但他们不主张消灭私有制,或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或用封建主义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所有制。这实质是偷换了“空想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的内涵,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和程度不同的反动。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共产党宣言》时不主张用“社会主义”概括自己的学说,而使用“共产主义”概念,但到19世纪60 、70年代之后,也开始用“社会主义”概念表述自己的学说。恩格斯1888年英文版《序言》对此做了详细的说明。但马克思恩格斯使用“社会主义”并没有否定三大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含义,他们否定的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哲学依据和现实基础,而主张用唯物史观解读“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看做人类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现象,看做对资本主义发展和阶级斗争现状研究的结果,看做依靠无产阶级阶级斗争实践才能实现。这种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消灭私有制”,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发展生产力和消灭阶级,最终实现没有剥削压迫的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者,本质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成立时一大党纲确立的初心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和消灭阶级”。任何离开“消灭私有制”、离开“无产阶级专政”、离开“消灭阶级”使用“社会主义”,都是偷换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含义,都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偏离或背叛。

 
同理,我们使用“改革开放”同样如此。“改革”、“开放”概念马克思主义之前就已经存在。但马克思主义者使用之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解读之。中国共产党人讲的“改革开放”是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开放”。所谓社会主义“改革”不是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公有的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做主、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指导的政治制度,而是在这个基础上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是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的部分,是改革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

恩格斯说过,社会主义就是一个不断改革的过程,但这种改革是前进而不是倒退,绝对不是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改为私有制度,把人民当家作主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制度改为取消削弱人民当家做主和剥削阶级意识形容占主导地位。目前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书籍中讲到“改革”时大都是这样讲的。如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全国大学通用公共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说:“通过改革实现社会的自我调整和局部改革,即实现在社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旧的社会体制的变革。改革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量变,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完善自己建立的社会制度而在社会各个领域采取的革新措施。”“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改革的直接对象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和旧观念等。改革就是要用新体制取代旧体制,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
 
同时,社会主义的改革从毛泽东时代就开始了。如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维护集体经济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公社所有、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及分配制度,1960年的“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就强调“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及60年代所进行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文艺改革等。毛主席亲自树立的工农业两面旗帜即大庆和大寨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和政治制度改革的产物。这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强调“对外开放”是正确的,但它是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同时“开放”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而非“资本”。毛泽东时代也开始了“对外开放”,尤其1972年尼克松访华之后。且毛泽东时代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
 
毛主席去世之后,强调“改革开放”没有任何错误。但在实践中“改革”“开放”的内涵被某些人曲解,“改革”不是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而是改革社会主义公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虽然官方讲还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但在实际过程中,原先70%、80%的工业企业已经私有化了,除国家还保留部分大型的国有企业外,各省市中小国企几乎都私有化了。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更是破坏严重,很多地方的集体经济名存实亡。这是社会主义“改革”吗?这实际成了对社会主义的“改制”,把公有制改为私有制。不仅在所有的私人企业,劳动者完全变为雇佣地位,即使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工人当家做主人的权利也被削弱。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还写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但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被严重淡化,以自私自利为核心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已极其严重地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角落,腐蚀了干部,腐蚀了知识分子,腐蚀了青少年。近几十年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就是这种观念泛滥的必然结果。此外,把市场经济规律盲目扩大到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住房市场化、医疗市场化、教育市场化,其社会危害性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中国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根本标准。几十年社会腐败、贫富差距拉大、私有观念泛滥、社会道德观念沦丧、社会矛盾加剧等客观事实,已经给予我们深刻的教训。邓小平同志讲过:“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事实一再证明,“改革开放”走什么路是有根本性质的区别的,那种“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不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只会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灾难,中国绝不能走上这条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如果对改开以来中国社会的严重问题视而不见,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来判断认识的正确与错误,也不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武器来辨析两种“改革开放”的根本区别,理直气壮地阐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正确立场和正确原则,仅仅以当下中国外资企业数量又增加多少、外国资本又增加多少为标志,便一味地抽象地鼓吹要把“改革开放进行到底”,那么请问:这个“底”指的是什么?怎么才算“到底”?究竟是要把中国拉向何方?

 

(作者系系天津师范大学教授、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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