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人物 钟十五 报道
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北京昌平新东方学校16岁少女姚易(化名)被强奸杀害案的二审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哲(化名,事发时1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为终审裁定。
对该结果,受害者母亲李洁表示“内心没办法接受,希望对方可以死刑”。不过她称,这结果在“等待太久,意料之中,是现行法律的最好结果。北京高院的判决体现了司法公正,已经是对未成年犯罪的最高刑期。”
姚妈妈李洁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前
据判决书显示,王哲于2016年5月19日21时,在601教室强行与姚易发生性关系,后因害怕姚易告发,遂扼压其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将姚易的手机拿走。2017年6月2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定王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庭审时,王哲称发生性关系是姚易自愿的,拒不承认强奸罪。之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2月,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4月通知李洁该案二审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7月再次通知延期至10月审理,10月再次延期,12月27日最终判决。
被害人二审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发文章称,王哲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且拒不认罪,应该依法严惩,因为王哲不满十八岁,不能判决死刑,故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判处无期徒刑。
李洁还就校园安全与管理,以及领取女儿遗物等问题,与新东方有过多次交涉,并要求见新东方总裁俞敏洪。李洁称,俞敏洪助理王学文此前曾表示,二审结果出来后随时可以安排俞敏洪与李洁见面。
今天庭审结束后,每日人物致电王学文,对方表示不方便回应,在开会尚未关注二审宣判结果。之后他会联系李洁商量相关事宜。
李洁告诉每日人物,虽然判决已出,但这件事情在她心里“还未结束”,之后会对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追责。
“未成年保护法应该是保护弱者,而不是犯罪者。”李洁希望更多人通过这次案件,看到未成年犯罪的严重性,关注校园安全。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受害少女姚易的母亲李洁的对话——
每日人物:二审判决结果出来,是维持原判。王哲被判处无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李洁:其实这结果,我和代理律师都已有预判,就是维持原判。北京高院的判决体现了司法公正,这已是对未成年犯罪的最高刑期。说实话,作为受害者家属我心里还是很难接受,我是希望他死刑。我知道很难实现,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未成年犯罪者被判处死刑几乎不可能,而且谁都知道无期徒刑很可能减刑。
每日人物:有想过会改判吗?
李洁:昨天晚上,我还在想,我最大的底线就是接受无期徒刑。如果改判减刑,我肯定会继续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之前我亲自跟法官说过,如果让我接受改判一审结果,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判他死刑,这是他应该得到的惩处。
每日人物:现在对你来说这个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吗?
李洁:现在维持原判,算是告一段落了。我也只能暂时去接受这个结果,因为这已经是目前法律对未成年人量刑的一个最高点,顶格判了。但这些事情在我心里没有结束,怎么能结束呢?当一个女人当了母亲就会知道,女本柔弱,为母则刚,我会继续为我的女儿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
之后我要让王哲承担他该承担的民事责任,之前我没有提起民事诉讼,是因为王哲妈妈跟法官、检察官一直表示她没有赔偿能力,我考虑了一下,那就算了。
每日人物:事后之后的两年里,王哲及他的家人有联系过你吗?
李洁:16年5月20日事发当天下午,我还没见到女儿,校方就和我沟通说,王哲妈妈的意思是这件事情能不能用钱来解决?这简直没人性,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他们家上来不谈赔礼道歉,就说拿钱解决问题,太伤人了。
之后王哲的叔叔打过一次电话,让我原谅王哲,让他尽量早日回到社会,在我跟前替我女儿给我尽孝。我心想,这是在欺负人吗?直到两个月前,法官又告诉我,王哲妈妈再次表示我要多少钱她都给我。我拒绝了调解。因为从一开始,她的态度就是不愿意取得我的谅解,她把自己放在了受害者的角色里。
每日人物:在几次庭审上,包括今天的宣判,王哲母亲有出席吗?她在庭上有表示歉意吗?
李洁:一审的时候他们全家都没去。二审开庭的时候,需要有个家长训诫,他妈妈去了。第一句话是,王哲你看看你现在这种行为,给我带来了多大的灾难。第二句话说,你看看你把姚易杀了,你给姚易的妈妈带来了多大的痛苦。第三句话是,你这个孩子,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多么的可怜,多么的让人同情心疼。最后说了句,对不起姚易,对不起姚易妈妈。今天庭审的时候,她什么话都没有说,最后给我鞠了一躬。除此之外,没有再表示过歉意。
每日人物:王哲有对你表示过歉意吗?
李洁:一审的时候他对我说过,但态度就是很不真诚的,甚至眼神很威胁,我立马就转过头去了,法官当时叫他坐好。之后宣判的时候,他都没有说话。这次看到他,明显精神状态远不如从前了,可能他也知道结果没有办法改变了。
李洁为女儿姚易举办的告别式
每日人物:当时被告方为什么拒绝了一审判决,想要上诉?
李洁:因为检察院经过论证,对孩子遗体(进行鉴定),定下来强奸罪名,但是王哲一直不承认强奸这个行为。所以才提起了二审诉讼,他是想推翻故意杀人,认为是过失杀人。而过失杀人的处罚是很轻的。
每日人物:之前在二审过程中似乎出现了“假证据”,这件事情后来怎么解决的?
李洁:王哲妈妈在二审法庭上出具了一些新东方提供的王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后来被新东方俞敏洪的助理王学文出来指证,说证据造假,说那些证据不是新东方出具的,是王哲妈妈造假,私刻他的公章。我以正式书面文件,申请法院对证据进行深入调查,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结果。
每日人物: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这段时间很艰难吧。
李洁:是啊,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我承认我很坚强,孩子出事以后,我在北京待了一年多吧,租房也漂泊,主要是为了收集一些证据,弄清我女儿死亡的真相。一审的律师只签约到一审结束,后来我请不起律师了。庞九林律师一直关注这件事情,就联系到我愿意免费代理。
最近两年时间,一直在打官司,包括卖了车,卖了房,都是来做这件事情。江歌妈妈也有在联系我,她还发短信鼓励我,希望我可以坚持下去。
很多话我没法跟别人说,也很难说。现在我也需要长期服药,不过副作用很大,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但有什么办法呢,我还得生活下去,为了我的女儿,我总不能脸上一直没有笑容吧,那样给身边的人也会有很大压力。很多事情我只能尽力去做。
每日人物:发生这件事情之后,你好像开始关注一些未成年犯罪的事件?
李洁:是的,我认为《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弱者,而不是保护犯罪者。王哲是未成年,我的女儿也是一个未成年人。一般未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率要更多,那么法律应该保护怎样的未成年人呢?
以前,我的生活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上面,完全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觉得校园应该是最干净的,最安全的地方,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事情。出了这事以后,我就觉得现在的孩子怎么了,怎么会从天使变成了恶魔。我之后会一直关注这方面的事情,甚至不惜去推动《未成年保护法》,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