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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选》传家久,《语丝》入红楼——老收藏家遗物入藏北大红楼

12月10日上午,北大红楼四层会议室里,暖意融融,大家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候着两位特殊的观众。他们要将自己家族珍藏了近一百年的文物——《语丝》(前20期)正式捐赠我馆。

 

包有封皮的第1至第20期《语丝》

 

早在今年7月,“光辉伟业 红色序章——北大红楼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主题展刚刚对社会开放,有一位热心市民就找到工作人员,说手里有父亲留下的《语丝》(前20期),表达了要捐赠文物的意向,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虽然专题展的展品中,不乏热心藏家捐赠的文物,但作为纪念馆开馆后迎来的第一组捐赠文物,大家都觉得意义非凡。得到这个消息后,纪念馆高度重视,文保部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积极对接捐赠人。家在昌平区的黄何女士是社区工作的热心参与者,平时工作也比较忙,后来又因为疫情的原因,直到最近定下来捐赠的时间。

 

上午十时许,黄何女士带着女儿孙星演一起来到北大红楼。他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拿出《语丝》(前20期),向大家讲述了文物背后的故事。据黄何女士介绍,这是父亲的旧藏,珍藏了近百年的历史。父亲生于1913年,1943年以笔名萧艾发表短篇小说集《萍絮集》,是追求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后来,父亲在西单商场工会图书馆负责图书管理工作,于1985年离休。

 

黄旭先生

 

黄何女士回忆,黄旭先生嗜书如命,家里除了必要的家具外,到处都是书。无论经历怎样的风雨,父亲都把书放在最安全的地方。她还记得特别清楚,父亲特别喜欢阅读《毛泽东选集》,每出一个版本,父亲都要买一套研读,并收藏起来。她当时还不理解,还问她父亲,同样的书,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套呢?2003年,黄旭先生去世后,后人们将留下的书分别进行收藏,每家一套《毛泽东选集》,成为家里的传家宝。

 

这次捐赠的《语丝》(前20期),品相十分完好,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语丝》创刊于1924年,由鲁迅等人发起,是北京大学新潮社编辑的刊物,1930年停刊,共260期。主要撰稿人有周作人、鲁迅、林语堂、钱玄同、孙伏园、俞平伯、刘半农、顾颉刚等。刊物提倡自由思想,独立判断及和美的生活,介绍研究文学创作及艺术思想,发表学术论著,主要刊载散文杂文,也刊登小说诗歌创作和学术论文。

 

黄何女士说:“我父亲特别爱护书,他为家里的每本书都包了封皮,即使是从图书室借来看的书也要包上封皮,归还时再把封皮取下。每次看书前还要洗净双手,把书摊平在桌面上才开始看。”此次捐赠的20期《语丝》,黄旭先生曾精心装订并包有封皮,保存较完好。

 

1924年11月17日第1期《语丝》刊有鲁迅《论雷峰塔的倒掉》

黄何女士的女儿孙星演也说:“我们为姥爷收藏的书寻了一个好去处,不仅有利于文物的保存,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更多的人在展览中看到。”

 

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常务副馆长杨家毅代表纪念馆接受了捐赠,并对黄何女士一家的捐赠义举表示感谢。他表示,这是纪念馆开馆以来第一次接受捐赠文物,丰富了我馆馆藏,我们会妥善保管、积极研究,充分挖掘文物的内涵与价值,让更多的观众从展品了解历史、感悟历史。

 

常务副馆长杨家毅代表纪念馆接受《语丝》(1—20期)捐赠

 

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

文物征集启事

 

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以北大红楼为展览场所。北大红楼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近代建筑,是李大钊、陈独秀等人开展革命活动、推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酝酿和筹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场所,是我们党在北京早期革命活动的历史见证地,在建党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为了进一步丰富馆藏文物,深入研究、宣传和展示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文物史料,发布启事如下。

 

征集范围

 

(一)反映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的各类文献(包括照片、图片、材料、书籍等)、实物。

重点征集:

1. 反映新文化运动的各类文献、实物;

2. 反映五四运动的各类文献、实物;

3. 反映北京地区的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各类文献、实物;

4. 反映北京各进步社团情况的各类文献、实物;

5. 反映马克思主义在北京地区传播的各类文献、实物;

6. 反映北京工人生产、生活、思想的各类文献、实物;

7. 反映北京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交通、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各类文献、实物;

8. 研究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的各类文献。

(二)参与过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的进步人士的各类资料、物品、用品等。

(三)为纪念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而创作的文化艺术等各类作品。

(四)其他未列入的反映民族精神、反映北京地方党史(包括历史文化)的相关文物。

 

征集办法

 

(一)坚持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为主、有偿转让为辅的原则,欢迎社会法人机构,民间收藏者、文物爱好者及自然人向本馆捐赠或有偿转让。

(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可签署捐赠协议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接受各界有偿转让,组织专家评审,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四)对于借展的文物史料,确保借展期间文物安全,同时负责如约退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5220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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