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不愿吃转基因的同胞们:
我们不想吃转基因和有害添加剂的选择权马上就要彻底丧失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7月27日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五)、(六)中,赫然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字样,如果此条成为法律,我们将在不知何为“非转基因”“无……添加(剂)”食品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吃下种类繁多的转基因和有害食品添加剂,我们的家人,孩子、老人也将同样如此,我们愿意落入如此悲惨的宿命吗?如不愿意,心有不甘,就发出你们的声音——提交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吧!只要大家都站出来表达意见,就会形成强有力的舆论,震慑那些谋财害命的转基因贩子,我们或许还有一线生路!如果我们在此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仍无动于衷,我们就将面临最终亡物种,亡人种的悲惨绝境!何去何从?大家选择吧!这或许是我们最后的选择!
大家可把你们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方式最为方便快捷,重点推荐!)注意:别忘了填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下面是某食品安全志愿者提交的(简版)修改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020年7月27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第三十二条(五)、(六)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字样,引起了普遍的社会恐慌和震动,人们担忧从此将陷入转基因和有害食品添加剂的汪洋大海而无从选择。
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显然是为了抹杀转基因和反转基因,有添加剂和无添加的区别,使民众无可选择地吃下转基因和有害添加剂。由于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相比完全没有竞争性,95%以上的消费者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都会选择非转基因食品,因此,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无疑有利于转基因利益集团而不利于民众的选择权,这是将转基因利益集团的私利凌驾于公众不吃转基因的选择权之上,其实质是利用行政权力剥夺民众对无害食品的选择权、乃至健康权、生存权!这同时也不利于生产、销售非转基因食品的企业,其被消费者需求的非转基因食品因被禁止标帜而不能与转基因食品相区别,但其成本却高于转基因食品,于是非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也会因行政权力人为造成的其竞争劣势而逐渐萎缩、凋零,乃至消失,转基因食品则会因此毫无公正性可言的行政手段而全面占据市场。其最终结果就是亡物种、亡人种。因此,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完全体现了转基因利益集团以转基因食品取代一切天然传统食品的路线。
尤其在当前转基因食品全面恶性泛滥,市场秩序和法制状况严重混乱,标识化等转基因管理根本不可能实际操作的情况下,还要禁止标注“无添加”、“非转基因”字样,就彻底断绝了民众的唯一活路——不吃转基因的选择权、乃至生存权!这是将利益集团的私利置于人民的食品安全利益乃至生存权之上,把转基因强加给中国人民的前所未有灭绝人性的E法!!
因受转基因农业严重摧残,现我国人民生命健康及生育能力已大大下降,农村和农业已由生态佳境变为高污染地区,很多农村地区癌症发病率高于城市。传统天然农作物良种也频临灭绝。
现我国癌症普及(没有癌症患者的家庭已不多见,有些家庭直系亲属中竟有多人患癌症),不孕不育遍地都是,病夫过半(各类疾病井喷式的爆发,已使国家财政难以负担)。中国人民人种质量严重下降,尤其年轻人精子合格率早已降至百分之十(而十几年前却都是在至少50%以上),并且这两年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照此下去,用不了几年,国中将难觅能繁育健康后代之青年男女,不见可滋养国民之健康食品及其物种。
现我国16岁以下孩子占总人口比例仅7%,而世界(不含中国)平均水平则接近30%。
近年征兵体检,我国兵员重地江汉平原只有20-30%体检合格。林则徐奏折所担忧的“中原几无可御敌之兵”竟正在成为现实!显然此趋势再持续数年,我亡族灭种定局将再难以挽回。
在此危急关头,我们居然置民族存亡于不顾,还要将利益集团的私利凌驾于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健康权、乃至生存权之上!这是要干什么?这符合中央健康中国的发展战略吗?
现全世界(中国除外)人民反转基因运动已取得决定性胜利,美国孟山都公司因其转基因伴侣草甘膦除草剂致癌已惹上9000多起赔偿官司,每个都要赔上亿或近亿美元,转基因毒枭孟山都已实际破产。占转基因产业95%以上的抗虫、抗除草剂这两类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毒性转基因作物/食品,现已被全世界除中国外的几乎所有国家彻底禁止,基因编辑农业也作为基改作物而被欧盟等严禁其产业化,连美国也无明文对其放行。我们号称社会主义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无比关爱。在制止转基因危害人类生命健康方面,难道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吗?
转基因食品的危害其实早已尽人皆知,贵局难道不清楚吗?搞转基因产业化的那些人难道不清楚吗?不然怎么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农业部机关食堂和幼儿园、还有外国人(严禁转基因出口)、恐怕还有你们市场监管总局,谁都不吃转基因,却偏偏强迫我们老百姓无法选择地吃转基因。这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还有几千种添加剂,其中很多是有毒有害未获批准的添加剂,就这样让我们在不知情而无法选择的情况下吃下去,你们安的是什么心?
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1.我们强烈要求:删除《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第(五)、(六)全部内容。
2.第二十五条,不仅应要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而且还应要求:
1)完全用转基因农产品为加工原料的“转基因食品”(例如“转基因大豆油”),不仅要标识“原料:转基因大豆”,而且要标识是何种转基因(例如“原料: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40-3-2”)。
2)不仅完全用转基因农产品为加工原料生产的“转基因食品”要标识,而且加工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食品”(如“转基因豆油”)或添加了“转基因食品”成分(如“转基因大豆蛋白粉”、“转基因Bt玉米糖浆”等),无论含量多少,也必须清楚标识(如,添加了“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蛋白粉”、添加了“抗虫转基因Bt玉米糖浆”等),而不是像目前这样根本不标识。
3)在农业农村部对“基因编辑”作物实施更加严格全过程监管前,凡采用了“基因编辑”技术的农作物加工的农产品, 应要求其全部标识为“基因编辑”作物。
4)不仅对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籽、棉籽加工的食品成分及其形成的食品,而且对收割前作为“催熟剂、干燥剂、增甜剂”喷洒草甘膦除草剂的非转基因大豆、玉米、小麦、大麦、高粱、稻米、甘蔗、葡萄等水果也应当表示“可能含致癌、致生殖毒性草甘膦残留”!
5)“婴儿配方乳粉”必须禁止添加“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蛋白粉、“化学浸出”转基因豆油与“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加工的卵磷脂,而且,在禁止这样做前,必须强制要求“婴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食品”必须明确标识是否含“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蛋白粉、“化学浸出”转基因豆油与“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加工的卵磷脂!
签名: 李香珍 田香萍 杨晓陆
2020年 8月24日
联系人:李香珍 联系方式(手机):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