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就像另一位答主说的,现在咱们国家自己的艾滋病人已经够多了,相关防治手段已经不是十几年前那样落后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所谓债多不愁,确实没必要纠结于““千八百”感染HIV的外国人”。
但我认为有关政策并不应该放宽,这是一个态度问题。一个关于国家是否拼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国民的态度问题。一个关于国家是否把自己的国民放到第一位的问题。
在我看来,有关政策的放宽传递了这样的一个信号——哪怕这个信号也许根本不是政策制定者的本意——在政策的执行成本和国民健康之间国家选择了节约成本,在“国际友人”和自己的国民之间选择了一等人。
所以也别奇怪四等人会对某些政策骂声一片了。是,从现实角度来说,每年放进来的千八百染病的洋人祸害不了几个中国人,而拦住他们花费的银子和折损的面子则要高得多,表面上看不再禁止入境既能省钱又能展现包容开放的一面,从实际角度而言危害也没多大。但失去了人心。就和之前的南京地铁一样,大家在心里都已经给政策的制定者送了一面“治不了洋人,还治不了你”的锦旗。
最后关于“其他国家也放宽了”这一说法,那我要问问了,其他国家还大麻合法化呢,我们要不要学?其他国家还废除死刑呢我们要不要学?
因为禁止外来染病人员对降低国内艾滋病感染患者增长数量没有什么作用了
境内已有的艾滋病患者数量已经足够把外来传染的数量吸收为误差级别了
其次,由于艾滋病的特性,海关检查很麻烦,基本上是形式主义条款
难道让过境人员都抽血吗?不现实的事
最后,我国是认可国际上主流反对歧视艾滋病患者的意见的,自己搞个实际歧视很不好
看看国内艾滋病大使是谁!
因为媚外 。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原因。
这是一个水龙头。正在往水池里注水。不论水流大小,你要是想排空水池,第一步肯定是把能关上的水龙头都关上。
声称水池里水已经很多所以不用关水龙头的人,无疑是坏。不蠢,就是坏。
2010年4月24日,国家取消了执行多年的禁止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的规定。
从此,时不时有这样的“传言”出现:“外国人在中国大肆传播HIV!黑人来中国大肆传播HIV!黑人把HIV传给了女学生!女学生又把HIV传给了男同学……”
标题看上去很恐怖,然鹅老外们到底要不要背这个锅呢?
今天就来理性的分析这件事,看看是否因为取消外籍HIV/AIDS入境导致中国HIV感染人数暴增?我准备分成两部分来讲,政策取消前和政策取消后。
2010年“取消政策”前:
对我国而言,艾滋病不是“本地户口”,而是一种外来疾病。
外籍AIDS病例在我国艾滋病早期流行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1985年6月4日,我国发现的首例艾滋病病例是一位34岁、旅居美国15年的阿根廷男子。截止到1988年,我国共报告了19例HIV感染病例,其中4例为我国公民,病因是由于输入了被HIV污染的进口八因子而感染,其余15例全部为外籍病例。
根据当时的形势,国家迅速做出了关于艾滋病的防控部署:患有艾滋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禁入”政策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艾滋病在我国初期的流行爆发。但是艾滋病传播本身具有隐秘性,HIV伴随着无保护性行为、毒品以及一些血制品还是传入了我国,并开始大范围流行。
截止2009年底,我国所有的省份以及90.5%的县区都报告了HIV感染者,预估当时存活的HIV感染者达到了74万人。艾滋病在我国已经全面流行起来。此时,仍然禁止外籍HIV携带者/AIDS病人入境也已经不能阻止HIV在我国的流行。而且随着医学研究的深入,HIV的发病机制和传播途径逐渐被人们掌握,人们了解到HIV主要通过无保护性接触(异性/同性)、血液和母婴垂直途径传播,日常生活接触和正常的工作接触 (握手、拥抱、共处一室、共同工作、共同进餐等)均不会传染HIV。
与此同时,艾滋病逐渐不再是“不治之症”了,通过联合抗病毒治疗艾滋病已成为了一种“有药可控”的慢性疾病。此时,依然禁止外籍艾滋病人入境,一方面政策效力已经大大降低,艾滋病已经在国内呈全面流行态势;另一方面,禁止外籍艾滋病人入境,不利于国内与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流。同时,继续限制外籍HIV感染者入境还会进一步加深国内对艾滋病人的歧视,非常不利于艾滋病的有效防治。
从国际上看,截止到2010年,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不再限制外籍艾滋病人入境 , 大约有110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籍人员入境和居留没有艾滋病方面的特殊限制,韩国和美国也分别在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对外籍艾滋病人入境限制。
在这样的国际大环境下,为了提升“国家形象”,促进与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流,在2010年4月24日,我国取消了执行多年的禁止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的规定。
2010年“取消政策”后:
先说,取消了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规定,是否意味着国家就不监控了?
当然不是,2011年修订的《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有这样的规定:
第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以及入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健康咨询,并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第九条 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第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报告的相关规定报告疫情。
第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口岸艾滋病疫情信息。
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检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医学指导。
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为掌握或者控制艾滋病疫情进行相关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国家通过口岸可以掌握外籍HIV感染者/AIDS病人信息,而且还可以做到可控。
2007~2010年,我国(去除云南)共发现外籍HIV感染病例1301例,其中亚裔650例,非洲裔281例,其他171例;2011~2014年,我国(去除云南)共发现外籍HIV感染病例1488例,其中亚裔631例,非洲裔264例,其他243例。
数据显示,我国检出的外籍HIV感染病例并没有因为废除“禁入”政策而暴增。如果把艾滋病人数增长的锅扔给这“千八百”感染HIV的外国人,简直是太小瞧国人的“性能力”了。
接下来,我们分析取消“禁入”政策后,我国艾滋病疫情有没有明显加重?
截止2009年年底,估计我国存活HIV感染者/AIDS病人74万(56~92万人),女性比例占比30.5%,2009年新发现的HIV感染者4.8万人(4.1~5.5万人)。
政策变更后,截至2011年年底,估计我国存活HIV感染者/AIDS病人78万人(62~94万人),女性比例占比28.6%,估计2011年当年新发HIV感染者4.8万人(4.1~5.4万人)
我国的艾滋病疫情,并没有因为政策变动出现明显“不稳定”,而且女性HIV感染比例反而进一步减少,难道来到中国的老外都是“男同”?
另外,有人提到了2011年左右我国报告艾滋病发病数和死亡人数有“暴增”,这是怎么回事?“暴增”数据是真实的,但是被人误读了。先说HIV感染不能被称为AIDS发病,只统计AIDS发病数据不全面,不能完全表明我国艾滋病疫情的变化,只能代表HIV感染者转为AIDS病人的人数有暴增。
对于2011~2012年艾滋病发病数的暴增,卫健委官网在公布的《2012年度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文末专门做了注释:2012年度对艾滋病统计规则进行调整,将过去历年累计报告的HIV感染者于2012年转为艾滋病病人的,纳入当年新发生的艾滋病病例统计,即2012年的艾滋病病人数,包括当年新发现的艾滋病病人,和过去发现的HIV感染者当年转为病人两部分。
2011~2012年,艾滋病发病数的暴增源于统计规则的变化,而且如果对比艾滋病死亡人数并没有成比例的暴增,可以对卫健委的说法进行了复证,因此卫健委的说法可信。
近年来,针对存活HIV感染者/AIDS人数不断增加,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研究员吴尊友在11月23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也作了正面回应,给出了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扩大检测,检测人次数从2012年的1.0亿上升到2017年的2.0亿,扩大检测人数是发现感染者数量增加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是由于扩大治疗,更多的感染者获得治疗以后,病人的死亡率在下降,存活在延长,使得感染的人数在增加。
第三个原因则是,每年还有30%左右的感染者没有被发现,这些没有被发现的感染者还在社会上继续传播。
因此,取消对患有艾滋病等疾病的外国人入境限制没有造成我国HIV疫情的明显加剧,取消外籍HIV/AIDS入境导致中国HIV感染人数暴增这个锅老外不背。
2018年1月~9月,我国新报告HIV/AIDS 11.5万例,截止到2018年9月底全国报告现存活HIV/AIDS 85万例。而据中国疾控中心、UNAIDS和WHO联合评估,截止到2018年底,中国预估成活艾滋病感染病例约为125万,估计每年新发HIV感染者8万例左右。
目前我国艾滋病人全人群感染率在9.0/万,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我国的艾滋病疫情仍然处于低流行水平。且流行方式已经不在限于男同间流行每年异性恋感染人数占据50%以上
我是博州一个专注于防艾和艾滋病去污名化的搬砖研究生,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HIV1201每天都有科普文哟
我说说我的看法——跟题主的问题没太大关系,不过我会顺便解答一下。
我认为解除入镜限制有两个主要目标,
第一,和高危地区的国家搞好外交关系(非洲)
第二,和某些“理念开放的发达国家”找到更多“共同语言”
我一般就这么认为的。这就是一个为了国家生存的外交妥协方案 。回答完楼主的提问,接下来我兜兜自己的私货。
首先,说什么“大爱无疆”,“破除歧视”,艾滋病人是无辜的之类的
请注意,这在法学领域也许成立,这叫无罪推定。但是在医学领域里你敢搞这么个无罪推定……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到查处到最后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前后为了“搞清楚”弄出了多少脑瘫儿。再举一个,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多个批次不合格,长期造假,你对剩下的疫苗来个逐个无罪推定试试?
不可控因素也许就是毁灭一个系统的第一颗火星
第二,某研究生提出的,我国有对入境艾滋病人的控制能力?
就个人目前所知没有,你看人家24小时,跑哪儿去就算向你汇报,你知道他在做什么吗?这并不成为可以放任的理由。
当然大家可能被他的洋洋洒洒的话给蒙住了,实际上他就一句话“为了提升国际形象”,其他的道理你都可以不用看了。为了消除你们的顾虑的没有数据和逻辑支撑的洗白,正常人是不可能会接受的。
第三,国家做的够不够,不够。非常不够。
虽然艾滋病监控是一种事后行为,但是不代表“在事前不做任何措施”,不为“进行高危活动的人以任何防御手段”,“不对高危行为进行任何监控”。
事实上,我们不但有能力,甚至有可能做到兼顾保密性和安全性,能够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链条追溯。
但是我们没有这么做,我想问:为什么?我就讲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比如,外国人入境,必须持有健康证,那么只要国民有手机读卡装置,或者更简单一点,有二维码扫码装置和指纹读出装置,就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是否有高危行为发生风险的可能,大大降低意外发生的可能。这只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勿以善小而不为
1.无下限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谊”
2.在国际上获得夸赞
3.潜移默化调控中国人口
4.根本原因:zf内部跪久了的那一代还在任罢
有助于搞外交的某些人在外国人面前能获得他们的赞美与鼓励,这让他们觉得非常有面子
我们民众一定要有政治意识,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政策制定者取消了对艾滋病的入境限制,他们是肉食者,是高官,而我们普通大众与他们不同,取消艾滋病入境限制对谁的危害最大,肉食者?错了,只是普通民众,就像河南省上蔡县文楼村(艾滋病村),上级对有问题的采血机构的不利监督和对这件事情的掩盖让那些官员得了艾滋病吗?没有,他们可能只是被撤职或降职,抑或是能力不足,依旧活得悠哉悠哉,坑的只是芸芸大众和一方百姓,这个世界只是多了几百个坟墓,若干年后坟墓也被时间抹平,谁还记得呢?
因为以整个国家来看,
让艾滋病患者们入境(可能需要)付的成本比艾滋病入境限制所需成本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