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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炜敛财长达16年 知情人:他台上台下完全两个样子

  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3200万,一审获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图/视觉中国)

  《财经》记者王丽娜鲁伟| 文鲁伟| 编辑

  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有了最新进展。新华社3月26日发布消息,鲁炜案当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其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财物3200万余元,因受贿罪获刑14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现年59岁的鲁炜,安徽巢湖人,他于2017年11月21日被查,是“十九大”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在一份《忏悔书》中,鲁炜表示:“我感到了痛,深及肺腑;我充满了愧,无地自容;我无限地悔,肝肠寸断。我诚恳地向组织认错,悔错,改错。”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财经》记者注意到,若以鲁炜2002年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为起点,至2017年担任中宣部副部长为终点,其敛财时间可能长达16年。

  “鲁炜是典型的‘两面人’,台上台下完全是两个样子”。一位了解鲁炜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鲁炜在公开场合看上去温文儒雅,实际上在内部嚣张跋扈,“他喜欢提拔老乡和对他阿谀奉承的人,在内部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和声音。”

  上述知情人士强调,鲁炜的问题很多,总之一条,辜负了党中央对他的信任。

  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2017年11月23日,鲁炜落马的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鲁炜落马启示: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

  文章称,问题在以前,落马在当前。回头来看,鲁炜正是被重点查处的“三类人”的典型代表。鲁炜曾经担任过中央网信办主任,他的落马让人联想到今年(2017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机动式”巡视。而“机动式”巡视正是直奔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而去的。鲁炜接受组织审查,不仅彰显了巡视利剑的强大威力,更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不要以为自己能够捂着盖着相安无事,该领受的惩罚迟早会来。

  2018年2月13日,鲁炜被“双开”。经查,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钱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对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报被不少媒体称之为“史上最严厉措辞通报”。此外,《财经》记者注意到,“‘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这种说法也是最先出现在鲁炜身上。

  2018年7月,鲁炜被提起公诉:其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鲁炜受贿一案。庭审画面显示,鲁炜面色凝重,头发花白,早已没有了昔日掌控中国互联网事务的神态。

  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鲁炜受贿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仕途顺利,被指“好大喜功”

  “从工作能力角度来看,他并不是一个专业干部,尤其是干了很多违背传播规律的事情。他有些好大喜功,有些唯数据论,一些他认为应该广泛传播的报道就必须有很好的点击量。”前述知情人士如此评价鲁炜。

  1960年出生的鲁炜,大部分的从业经验都与媒体有关。在短暂的当过小学、中学的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后,鲁炜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桂林市分校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在电大学习的同时,他还先后成为一名机械工人、宣传干事、法院书记员。电大毕业不久,鲁炜进入广西司法厅工作,在广西法制报开始记者生涯。

  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的组建给年轻的鲁炜带来机遇。1991年3月,鲁炜调任新华社桂林记者站站长。《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曾报道鲁炜的先进事迹,该报道称,“鲁炜一手抓单位组建,一手抓报道”,在繁重行政工作的同时,勤奋写稿。短短一年多时间,发稿500多篇,平均每天一篇,在全国支社、记者站的记者中名列前茅。

  此后,鲁炜在职业上发展顺遂。1997年鲁炜出任新华社广西分社社长,是当时新华社最年轻的正司(局)级干部,2004年升任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2011年3月,鲁炜出任北京市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在此任期内,北京媒体行业的一大变化是,原属于中央媒体单位的京华时报和新京报划归北京市管理。

  2013年,鲁炜再一次经历职务变换,调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主任,被外界称为中国互联网掌门人。当时也正值中国互联网管理模式升级,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于2014年2月成立,同时互联网管理部门重组,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行政监管出台等。很快,2014年鲁炜迎来职业高峰,任职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任职中宣部副部长3年后,鲁炜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在忏悔书中,鲁炜表示,他在政治上、经济上、工作上、生活上,都犯下了严重的不可饶恕的错误,严重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基本的党性原则和操守底线。

  鲁炜也在忏悔书里提到,“我的生活作风问题使她(妻子)受到了很大伤害,我们经常为此吵架,她对我完全绝望,曾经悲愤地对我说:‘我管不了你,但迟早共产党会管你。’而今,正是一语成谶!”

  原标题:“两面人”鲁炜一审获刑14年,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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