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多张名为“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在网上流传,展板罗列的十类工作中,“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赫然在列,引发热议。展板落款为湖南湘潭雨湖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宣”。
3月27日,雨湖区委向澎湃新闻回应称,经调查,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委托新兴打印社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该打印社直接在网络下载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的资料图片,社区负责人没有进行审核把关,直接制作成展板并在社区内张贴。
事情发生后,广场街道和福利社区第一时间撤回错误展板,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对辖区内涉及人员公开赔礼道歉。目前,区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广场街道和福利社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对涉事的新兴打印社先行停业整顿(澎湃新闻)。
失独家庭居然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对象了,这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若不是展板图片在网上流传引发热议,想必大家还不知道有这等奇事吧?
不过,幸好被发现了,当地政府也及时对此事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可是,仔细回味雨湖区委的回应,总觉得有点避重就轻。
首先,打印社是负责打印的,你给什么内容,打印社就打印什么。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这岂是一个打印社所能定夺的?打印社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确定展板上的内容。现在,恰恰是展板图片上的内容出了问题,为什么要“对涉事的新兴打印社先行停业整顿”,让打印社背锅?
另外,雨湖区委又称展板的内容属于网络下载的,并非当地“原创”,且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并非湘潭“原创”,这也许是真的,可到底是否“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就不见得了吧?
虽然湘潭这次属于“剽窃”别人的“发明成果”,可为什么这样的“发明成果”能随意在网上下载呢?即使湘潭没有这个本意,别的地方呢?不是已经有网友搜出了某地卫计委在扫黑除恶宣传中,同样也出现了“失独家庭”吗?既如此,这怎么能说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呢?
众所周知,由于独生子女政策执行了三十年,失独家庭群体数量不少,而且失独家庭问题也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不但生活困难,而且面临着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严峻问题,他们当中不少人加入了上fang维quan的行列,成了某些人眼中的不吻定分子,自然就被列入了扫黑对象。所以在一些地方的扫黑除恶宣传中就出现了“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是个人都会心痛,而且这一问题又与国家政策息息相关,我们绝不能把他们和黑社会扯在一起。虽然雨湖区委称,把失独家庭列入扫黑对象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但这一现象毕竟并非空穴来风,很可能是一些地方政府扫黑打恶题中应有之义,只不过不能明说罢了!
失独家庭是最特殊的困难家庭群体,是最需要政府关怀和帮助的对象,把他们和黑社会并列所造成的严重的社会影响可想而知。吴钩觉得,失独家庭成扫黑对象,还是与一些地方的宣传主题相符的。只有勇于承认这一缺点,今后才不会出现“让打印社背锅”的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