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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官员“涉黑”案:公安局长为卖淫嫖娼提供保护

  1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在列。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张东海2015年跻身副厅级,2年后卸任“退休”,当时未满56岁。如今,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证实,张东海长期与涉黑组织成员保持不正当交往,收受涉黑组织成员贿赂,纵容涉黑组织违法活动。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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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东海1961年9月出生,江苏泰兴人。自1985年起扎根常州30余年。曾任常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市钟楼区委书记,常州市新北区长,常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北区委书记等职。

  2015年1月,张东海升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厅级。但2年后的2017年2月,张东海就卸任了该职,此后也未再担任新的职务。当时,他未满56岁。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随着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公开,张东海提前“退休”的原因也随之公布。

  今年1月1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张东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

  而今天公开的涉黑通报则进一步阐明:早在2018年11月7日,张东海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张东海被查的消息公布后,坊间传闻其因“涉黑”被拿下,如今也得到了证实。

  通报称,张东海在担任常州市新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长期与涉黑组织成员保持不正当交往,收受涉黑组织成员贿赂,纵容涉黑组织违法活动,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4月25日,张东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除了张东海,江苏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其他几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

  徐州市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3日,方正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海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成员所送财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涉黑组织提供帮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18日,王海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曹为民充当多个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曹为民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涉黑组织卖淫嫖娼、经营赌博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3日,曹为民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农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顾兆忠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顾兆忠无视党纪国法,在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伙同他人采用提供资金、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等方式,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31日,顾兆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省纪委监委表示,从以上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助长了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法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

  江苏省纪委监委表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力破网打“伞”,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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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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