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门外布告栏张贴(2019)汴刑布字第5号布告,称赵志勇、李娜等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罪犯赵志勇已于当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该布告显示,赵志勇初中文化,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省尉氏县人。
布告称,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刘某、吴某鑫、蒋某桐、郝某(均另案处理)、谷某静、秦某丽、李某冰、赵某伊(以上人员均系未成年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其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同案被告人刘洪羊(已判刑)明知李娜强迫在校初中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
据法制晚报此前报道,2017年3月,一份透露30多名初中女学生被强迫卖淫的“案情汇报”在网上流传。该“案情汇报”显示,初步查明,赵某某开始以暴露隐私为手段,要求1994年出生的女青年李某为其介绍中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继而发展成要求必须提供处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已初步查明涉及尉氏县4所初中。受害学生达30多人,均为未成年人。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发生在尉氏县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组织强迫幼女卖淫案终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到十二年有期徒刑。
法制日报对此评论称,发生在2017年的这起强奸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严重,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响与关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的对等人处以极刑。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意志。
赵志勇(媒体资料图)相关文章:河南尉氏县性侵幼女案二审宣判:赵志勇被判死刑
2018年12月20日,震惊全国的“开封尉氏县强奸未成年案”宣判,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因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分别被判死刑、死缓。据大白新闻此前报道,其中一名被告赵智勇曾任县人大代表。
据媒体报道,法院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据悉,今年下半年,大白新闻从多处权威渠道获悉,该案一审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河南尉氏县强迫未成年卖淫案俩被告人分别被判死刑、死缓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二审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赵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被告人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李娜、刘洪羊犯罪使用的轿车一辆、李娜犯罪使用的手机5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李娜服判不上诉,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赵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娜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与赵志勇、周合鑫等人发生性关系。刘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仍多次开车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及原审被告人李娜分别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于数月前一审开庭不公开审理
今年下半年,大白新闻从多处权威渠道获悉,震惊全国的“开封尉氏县强奸未成年案”一审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据河南开封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开封通报:开封尉氏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强奸未成年恶性案件,抓获11名涉案人。经查,李某(女,无业)及其丈夫刘某羊(无业)伙同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组织、强迫在校女生与私企老板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已逮捕6人,刑事拘留5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此前披露,检察机关已对此案进行起诉,但还没有最后判决。其中一名被告赵智勇曾任县人大代表,检察机关起诉他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包括幼女,一共是25人、32起,其中幼女达到14人。
此前报道:河南30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
2017年3月,一份透露30多名初中女学生被强迫卖淫的“案情汇报”在网上流传。该“案情汇报”显示,初步查明,赵某某开始以暴露隐私为手段,要求1994年出生的女青年李某为其介绍中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继而发展成要求必须提供处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现已初步查明涉及尉氏县4所初中。受害学生达30多人,均为未成年人。
此案因系2017年2月13日接受害人报案,称有人强迫其卖淫而案发,遂被称为“2017.2.13尉氏县李某等人强迫卖淫案”。
据悉,李某在其丈夫刘某某的协助下发展1998年出生的刘某、1999年出生的蒋某某、2000年出生的谷某某、2002年出生的李某某、1999年出生的吴某某、2001年出生的郝某为其下线采取殴打、恐吓、利诱等手段强迫在校中学生卖淫。此案从2015年3月发案,发案时间长、涉案范围广(尉氏县、郑州市、开封市)、涉案人员多。
该案涉及尉氏县4所初中,受害学生达30多人,均为未成年人。其中由受害人转为犯罪嫌疑人的5人,案发时受害人不满14周岁的7人;介绍卖淫人员构成犯罪的10人,除去3人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外,现已刑拘5人;涉及嫖客6人,嫖客中构成犯罪的4人。
一位受害人的妈妈称,其女儿正上初中二年级。2016年4月,她女儿的一名同年级同学曾请求她出去玩儿,了解到是与人发生性关系后,她拒绝了。但不久后的一天下午,由于放学早,她被这个同学拉到了一辆小轿车上,然后被拉进金沙湾酒店一个内有赤裸男子的房间。被同行的女子要求洗澡。后被此男强行奸淫。事后,同行一女子给她钱,她没接。
案发后的2017年3月6日,公安人员来问她,她才知道那个男人叫赵某,是当地一知名面业公司的老总。另一位受害人的爸爸称,其女现在正上初中三年级,也是如法被这伙人挟持奸淫的。
两位家长都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只奸淫处女,因此,他们的女儿只经历了这一次劫难,但事后两人都性格大变,不愿与人交流,动不动就发脾气。他们一直纳闷这是怎么回事,想不到现在才知道女儿经历了如此大的事件。据这两名家长透露,一些政府机关人员也参与此案。
最新消息显示,赵某为当地一面粉企业董事长,根据其官网,该企业是“省级50强企业”、省示范加工企业、省重点龙头企业。目前,赵某等人已被抓获。
河南省警方的相关消息显示: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公安局,以及开封市市委、开封市政府各级领导非常重视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事件。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