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库区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确保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库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库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恶势力或者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方便,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
二、在与移民相关的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秩序的;
三、在移民工作过程中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损害群众利益的;
四、侮辱、陷害、扣押、殴打、打击、报复移民工作人员及支持移民工作的群众,影响移民工作正常开展的;
五、不按照信访或者其他法定程序维权,组织、领导、策划、煽动、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上访、聚众寻衅滋事、阻工堵路的;
六、为实施破坏、扰乱移民工作的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
七、参与“黄赌毒”、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捏造事实、搬弄是非,在公共场合、网络媒介和微信、QQ等社交工具中散布谣言及传播不实信息,混淆视听,对移民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打着为移民维权的幌子,骗取钱物或者以律师、法律工作者名义骗取钱物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移民库区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勇于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或提供线索,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依法办事,顾全大局,服务发展,齐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巧家县人民法院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
巧家县公安局 巧家县司法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