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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实名举报原珠海副市长侵吞国资背后:林氏家族20亿地产生意

  本文转自北京时间旗下时间财经:

  利用职权套取工程款?

  近日,有媒体报道,珠海市原副市长及其子侵吞价值20多亿元国有资产,珠海一家不起眼的地产公司(珠海宝利)陷入舆论旋涡,作为该公司股东的杨振豪为此事的举报人。

  6月11日,时间财经从中国经营报记者处获悉,举报人杨振豪暂时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拒绝了本次对杨振豪的采访。

  

  同日,时间财经从杨振豪身边人士得到消息,珠海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宝利地产)解散事宜将于6月19日开庭审理,杨振豪与大股东不合,故而要求解散。

  事实上,大股东就是杨振豪举报的原珠海副市长之子林杰樑,天眼查显示,珠海宝利地产的实控人为林杰樑,持有33.6%的股份,杨振豪为第三大股东,持有30.89%股份。

  

  据了解,珠海宝利地产是一家本土地产商。原属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称珠海粮油进出口公司)。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珠海市广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珠海广地集团)联合成立珠海宝利地产,其开发的“御景龙湖”是珠海市中心城区的住宅小区,曾“捂地”多年,2016年建成后,销售额已过20亿元。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2004年至2008年之间,随着珠海宝利地产股权几经变更,林杰栋、林杰樑成为该公司及5万平方米国有土地实际控制人。一系列的变化中,涉及珠海市政府、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等诸多文件上,多经时任珠海市副市长林行道“审核”、批示。杨振豪曾多次向珠海市及广东省相关部门实名举报林行道,内容涉及林涉嫌“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等。

  侵吞20多亿国有资产

  时间财经从知情者手中获得了一份《关于举报珠海市原副市长林行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将“御景龙湖花园”项目转批给其两个儿子》的举报信,该举报信揭开了林富市长及其儿子的地产生意。

  

  此举报信早已在网上流传,时间财经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也发现了关于这一举报信内容的介绍,崔宏轩2019年5月18在人民微博发布一篇来源于华星法援的报道,通过对比发现,与上述举报信内容基本相投。

  

  举报信内容显示,“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本人杨振豪经时任珠海市政府副市长林行道的秘书黄某介绍认识了林副市长,后以四千三百五十万元的价钱从珠海市立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让了32.79%宝利公司的股权。本人作为股东之后才发现珠海宝利地产的运作不像正常的公司,公司的股权和经营管理实际上是由林行道的两个儿子持有股权,其父亲林行道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多次亲自主持股东会,直接发号施令,每次会议我作为股东参加,听到的都是由林行道直接安排项目。”

  资料显示,林行道此前任珠海市政府副市长,主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举报信内容介绍,林利用其在位期间,将依法应该补偿给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珠海粮油公司的工业用地,转批置换土地、优惠地价、股权多次变更等手段,将项目地块成功地倒腾到林杰樑、林杰栋掌控的珠海宝利公司名下。该项目地块5万多平米,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三台石路南侧,商业、住宅功能用地。

  珠海宝利地产通过上述地块开发了御景龙湖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资产价值达20多亿元。据报道,该楼盘高层住宅基本售罄,剩余房源不多,均价4万元/平方米,而销售大厅沙盘上显示的12栋联体别墅还没有开卖,价格亦未确定。

  杨振豪对媒体表示,“御景龙湖”近年来的销售情况并不清晰,他曾以股东身份提出公开其账目,但遭到其他部分股东拒绝。来自珠海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的出警询问笔录描述,2018年11月13日,珠海宝利地产财务人员、股东等发现,“御景龙湖”销售部财务室装有财务账单的柜子被人搬走,该公司内的监控设备已被拆除。

  事实上,项目地块原本属于珠海粮油进出口公司,但项目土地使用权却登记在珠海宝利地产名下。工商登记资料介绍,珠海粮油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16日,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其后经改制等,名字变更为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划归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对此,杨振豪在举报信中认为,林家父子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

  套取工程款

  举报信还显示,林行道和他两个儿子还涉嫌勾结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珠海项目负责人汤华,通过向珠海市政府申请以拖欠珠海淇澳大桥工程款来冲抵宝利公司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达到套现工程款的目的。事后经过本人发现,林行道安排其两个儿子林杰樑、林杰栋设立宝利公司侵吞国有资产珠海市粮油进出口公司资产及利用职权套取工程款等。

  步骤如下:第一步,2004年3月9日,由蔡暹木控股的广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粮油进出口公司(下称珠海粮油公司)成立珠海宝利地产,两家公司分别占股90%和10%。同一时间将属于全民所有制的珠海粮油公司的补偿用地通过调整用地和优惠地价方式将土地装进宝利公司。

  仅隔三个月,2004年7月9日,珠海粮油公司将10%股权转给珠海市紫荆豪庭房地产公司。至此,宝利公司的股东就是珠海市广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紫荆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蔡暹雄。

  第二步,利用挂靠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的实际施工人蔡暹木设立宝利公司,并让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作为宝利公司的股东,向政府申请以拖欠珠海淇澳大桥工程款来冲抵宝利公司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达到套现工程款的目的。

  第三步,在2004年、2007年和2008年,蔡暹木把宝利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林行道的两个儿子林杰樑、林杰栋,以及林杰樑所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珠海市立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杰樑占有立洲公司90%股权),至此,林杰栋占宝利公司33.61%股权,林杰樑占33.60%股权,林杰樑为大股东的立洲公司占32.79%股权,林家几乎100%掌控珠海宝利地产的股权。上述过程中,均有原副市长林行道对涉案土地调整用地以及优惠地价亲笔批示的书面证据为

  工商资料显示,珠海立洲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法定代表人林杰樑,占股比例90%。珠海宝利地产经过系列股权变动,终成林氏家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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