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长方仲贤6日因持有10支所谓“激光笔”被捕,方仲贤的代表律师今日(8日)称其已获“无条件”释放,而香港警方则表示,方仲贤拒绝保释等候调查,已获暂时释放。警方保留检控权利,案件继续由警方跟进调查。
据港媒8日报道,方仲贤的代表律师称方仲贤已获“无条件”释放,不再受警方监管。方仲贤今晚将会在医院休息。浸大学生会副会长梁兆玉表示,在方仲贤释放前,警方持搜查令进入其寓所搜查。梁兆玉称,警方于下午6时释放方仲贤,他现在“身体欠佳”,暂时不会出院。
香港警方则表示,该名被捕男子“拒保候查”(拒绝保释等候调查),已获暂时释放。警方保留检控权利,案件继续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人员跟进调查。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6日晚方仲贤在深水埗鸭寮街被5名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休班探员发现有可疑,随即上前表露身份及截查,方仲贤一言不发并企图逃走,但很快被探员截停搜查,在他所携带的塑料袋内检获10支“激光笔”支长约18厘米,遂以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将他拘捕,方仲贤情绪激动与探员理论,并报称不适跌坐在地,由救护车送院检验。
被捕的方仲贤,图片来自港媒
6日晚,“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周学贤就此案表示,攻击性武器在法例上的定义有不同演绎,如果一些物品本身并非用作攻击性用途,但被人用作攻击他人,这类物品便成为攻击性武器。
他指出,在近日的多次暴力冲突中,有人尝试用激光笔照射警员,有警员被射后眼部不适及受伤;警方根据截查男子时的反应及其购买激光笔的数量,合理怀疑其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所以作出拘捕。
被激光照射的警察 视频截图
在方仲贤被捕后,当晚有数百人包围深水埗警署,期间有“口罩党”在外墙喷写带有侮辱性字句及击打警署铁闸。
香港警方展示从方仲贤身上搜出的所谓“激光笔” 图片来自港媒
鉴于暴徒频繁使用“激光笔”攻击警方,香港警方7日就该问题召开记者会,并用缴获的“激光笔”和一张普通纸张为例,现场演示“激光笔”的危害性和杀伤力。
现场一名戴着黑色防护镜的人员手持银色笔状物件,近距离照射纸张,大约十秒,纸张上出现白烟,继续照射后,纸张被烧穿起火。
视频截图
香港警方表示,方仲贤携带的涉事物件并非“观星笔”(激光笔),而是高能量的“镭射枪”,已有警员因此受伤。
据港媒报道,为保护警察的人身安全,香港警方已经咨询眼科医生的意见,考虑为警员配备专业的护目镜。否则,经“镭射枪”照射,眼睛可能会出现闪盲现象甚至导致永久性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