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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倒挂国旗,知法犯法?

  据大公报、橙新闻消息,10月30日清晨,香港屯门法院大楼发生国旗倒挂事件。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副发言人叶俊远发现后,马上向大楼的当值保安员投诉。15分钟内,国旗重新正常挂起。

  10月30日,民建联成员叶俊远在个人社交网Facebook上曝出一张图片,指屯门法院倒挂国旗。他发文批评:“‘可耻’屯门法院倒挂国旗,连法院也带头侮辱国旗,难怪昨天侮辱国旗案,偏离案例,判得那么轻!”

  9时5分,他又发文补充:“经本人向屯门法院投诉后,职员已重新正确地悬挂国旗。”

  司法机构发言人回应大公报记者称,悬挂国旗及区旗程序有清晰指示,由保安员负责执行。就发生倒挂一事,法院获知后已立即更正,该机构亦即时要求保安服务承办商提醒保安员留意及严格遵守升降国旗程序。

  但就为何会出现“国旗倒挂”这一失误,目前暂无相关回应。

  据港媒此前报道,2016年10月19日的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曾将议员自行带来插在台上的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倒转,随即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行为不检,并被要求离场。2017年9月29日,法官裁定郑松泰两项控罪(“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均成立,共罚款5,000港元。

  叶俊远在Facebook中提到的“侮辱国旗案”,指的是10月29日沙田裁判法院判决,被控侮辱国旗罪的罗敏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此案宣判后,不少香港市民及网友认为法院判决过轻,有爱国爱港人士直言“对香港法治失望”,这个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29日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律政司必须上诉。梁振英提到,早前有人涂污美国总领事馆外墙,被判刑四个星期。

  10月3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称,赤裸的双重标准、裁判量刑的巨大差异,让“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乱的工具,还是庇护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爱国爱港人士心中大大的问号。

  评论强调,“侮辱国旗是一种严重罪行,绝不姑息”的社会共识理应体现在法院判决中。在维护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这一点上,也从来没有什么可以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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