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解局注意到,近日,湖南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26个省直部门,集中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
就在12月4日,湖南方面公布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其一,公布了数据。
据披露,截至10月31日,湖南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126起,立案审查调查17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5人,组织处理847人,移送司法机关156人。
其二,点了三个“保护伞”。
查办了湘西州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欧阳旭,怀化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新晃县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新晃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清林等一批“大伞”“强伞”“隐伞”。
一个个来看。
欧阳旭,男,土家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永顺人,大学文化,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湖南工作,曾担任湖南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州发改委主任,2011年9月任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今年4月,欧阳旭被查。
纪监委10月发布的双开通报指出,欧阳旭是“保护伞”。
欧阳旭在担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纵容包庇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此外,通报还提到,他在工程承揽、司法案件处理、申报国家贷款贴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他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蒋爱国和杨清林系“操场埋尸案”的“保护伞”。
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也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11月2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湖南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其中蒋爱国被指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杨清林与其他8人被指“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湖南省扫黑办、怀化市委表示,无论是陈年旧案还是新发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保护伞”“关系网”,都将查深查透、依纪依法严肃公正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