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
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李传良 资料图
李传良出生于1963年9月,鸡西本地人,早年在鸡西市财政局工作,2003年7月出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2012年1月晋升鸡西市副市长,2014年5月转任鹤岗市副市长。
2017年3月,李传良辞去公职,至今已有三年半。
李传良简历
李传良,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1.09—1983.09 绥化供销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83.09—1987.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员
1987.12—1993.10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副科长
1993.10—1996.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长
1996.12—1997.09 鸡西市钢铁公司总会计师
1997.09—2000.04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0.04—2000.05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借调到国家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事处工作)
2000.05—2003.07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2003.07—2009.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2009.12—2011.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2011.12—2012.01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1—2014.04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4.04—2014.05 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4.05—2016.12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03 辞去公职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不断深入,腐败分子携赃款外逃、一走了之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至2019年,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72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23人、“红通人员”332人,“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名归案,追回赃款185.76亿元。
潜逃境外多年的杨秀珠、闫永明、姚锦旗等人相继回国受审,也反复说明一个道理——境外不是避罪天堂,向祖国和人民坦白自己的罪行,才是救赎之路。
红雨 综合自长安街知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