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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摊主砍伤城管被认定正当防卫 如何管住城管打人之手?

 

  针对水果摊主砍伤城管一事,9月13日下午5时许,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7日9时40分许,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在对东海长洲片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一水果摊主杨某(女,26岁,四川平昌人)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将占道物品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得再行占道。

  杨某不满,遂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男,29岁,南岸区人)右手被果筐划伤。城管队员杨某桥与杨某发生争吵,情绪失控上前追打杨某。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全面调查取证,已查明,杨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杨某被追打过程中挥刀致杨某桥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杨某桥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13日晚上,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水果摊主杨漓,她称处理结果“是公平公正的”,可以接受。

  对于说占道经营,也没有异议,她称这个早前也解释过,“我们小区有点平常(特殊性),对我的警告,我也是接受,肯定愿意遵守规定,只要公平执法,不要只针对我,我没有异议。”

  目前在等待具体处理结果。女摊主称,当时城管朝自己扔筐引发冲突,自己头部受伤在住院。“我现在依然感觉眩晕、头部疼痛,大夫也表示头部的损伤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恢复的。还有赔偿和对城管队员的最终处理等问题,我希望能够尽快圆满解决,这样双方可以恢复各自的生活。”杨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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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追打商贩砍伤:如何管住城管打人之手?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一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与一占道经营的女摊贩发生争执。城管队员执法时情绪失控追打摊贩,被摊贩随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处割伤。警方13日通报称,摊贩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警告处罚;但摊贩被追打时挥刀致城管队员受伤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个老话题,但每次曝出相关事件,关注度都很高。原因在于,被城管打的大多为弱势群体,有些还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起早贪黑的低收入群体。整治占道经营是城管职责,市民也应积极配合,但如果暴力执法甚至对这些群体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舆论声讨。

  发生执法冲突,与城管队员素质良莠不齐、城管部门管理有待加强密切相关。有些城管部门对少数人员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门管理者为了“简单高效”,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城管队员暴力执法。出现舆论事件后,对负责干部一批了之,或者对临聘人员一退了之,看似暂时平息了舆论,其实“治标不治本”。

  “城管打人”的老话题热度不减,说明“一批了之”“一退了之”的治理思路并不奏效。思路不对,“市民对城市环境有需求——城市管理有压力——城管执法难——城管暴力执法”的循环就很难解开。城管暴力执法引发冲突,有人遭受重伤甚至因此身亡,无论惨剧背后受伤的是摊贩的家庭,还是城管队员的家庭,都是人们不愿见到的。

  城管打人多年未绝,舆论一次次喧哗之后,我们需求冷静客观看待这个话题。如何管住城管打人之手?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难题越来越突出。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与便捷周到的生活服务之间,严格规范的城市管理与部分低收入群体的谋生需求之间,确实容易出现一些矛盾。化解这些矛盾,不能依靠简单的“关停封”,也不能依靠单项部门考核,更不能依靠城管队员暴力执法。它需要管理者有智慧,需要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需要执法层面的改善,还需要立法、普法层面的支撑。

  要放在基层治理范畴思考“城管打人”议题,而不是“一批了之”“一退了之”。要让城管队员收回打人的手,带着法治思维的脑,去提升管理效能,让管理者、执法者、经营者和市民和谐相处,达致共赢。

     叮咚 综合自潇湘晨报、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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