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上周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
据此前报道,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罪名。控方指出,案发当日,黄之锋在警总外扮演领导角色,发出指示、带领叫口号。
据“东网”披露的案情细节,2019年6月21日早上7时许,有示威者在金钟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有人用杂物堵塞夏悫道,导致严重交通堵塞。至11时许,逾400人在夏悫道聚集,黄之锋及林朗彦用扩音器呼吁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周庭也参与其中。
2019年6月21日11时30分,约60人于警察总部车辆出入口聚集,并包围警车。黄之锋煽动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又表示警察总部有两个出入口。控方指黄之锋当天扮演领导角色,在较高显眼处发出指示,除带领喊口号、呼吁示威者召集更多朋友到场外,又否定警方谈判专家的代表性,要求见时任警务处处长卢伟聪。
案发当日,除有人堵塞出入口外,还有人向警察总部投掷鸡蛋、涂污外墙和监控摄像。至晚上10时,有9000人在警察总部和湾仔警署外聚集,令职员不能出入,多个警察部门暂停运作,未能响应61宗电话求助。最终事件中有7名警员和8名餐厅员工不适,需召救护车到场,示威者于翌日凌晨3时多全部散去。
此案发生前4天,即2019年6月17日,黄之锋才刚刚出狱。
黄之锋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
据香港“橙新闻”报道,周庭听到判决当场抺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她随即提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黄之锋及林朗彦则未提出申请。
黄之锋曾三度入狱,此次是他“四进宫”。
红雨 综合自海外网、观察者网、长安街知事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