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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将七旬老太摔下楼致残,蚌埠市地方官员党性何在?

  【提要】3月4日,我们去了一趟安徽蚌埠的仇岗村,去年因为拆迁的问题发生了纠纷。早就知道他们遇到麻烦了,但去了那里才知道,原来麻烦那么大,问题那么严重,情况那么复杂。本文不是记者手记,也算不上调查报告,只是希望此文能引起党媒官媒的关注、深入报道,敦促安徽省委、蚌埠市委予以重视,尽快解决村民的困难、诉求,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纠正不正之风。

  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要建设美丽的城市,免不了要拆要建。于是乎,什么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纷纷上马。

  蚌埠市作为安徽最大的老工业基地,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自然任务繁重,这十年来也是搞得风生水起,成绩也算是不小的。2013年,国务院还对棚户区改造“蚌埠模式”给予了肯定,住建部还做了推广。在市区大街上看看,错落有致,干净整洁,城市建设还算是不错的了。

  搞建设,征地拆迁,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能给予村民应有的补偿,甚至作风粗暴,强制拆迁,打人致残,违法违纪,这就有问题了,性质就恶劣了。

  拆迁:超低的补偿

  仇岗村在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沿着著名景点龙子湖景区东侧一直往北走便到了。可谓是一墙之隔,千里之距。似乎转眼间就从高楼大厦的城区,到了穷苦落后的农村。

  城市化的扩张,房价和地价节节攀升,拆到这里只是早晚问题。

  早在2019年冬,当地政府已经发出通告,准备要拆迁。

  可是,当地政府拆迁补偿太低,最好的房子只有600到700一平方,差一点的只有几十块钱一平方。而当地的房价如何?他们周边小区的房价已经五六千一平,好一些的已经高达七八千一平。拿到拆迁款,还得自己掏出至少几十万才能买得起够住的房子。

  政府补偿标准(张功利提供)

  政府方面的补偿标准还是七年前2013年的标准。可是七年后的蚌埠,物价、房价等等,已经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这是违法了。

  相关法律规定

  不少村民不愿拆迁,然后矛盾凸显,强拆开始了。

  老人在强拆中被摔残:执法人员党性何在?

  强拆之时,政府拆迁执法人员一百多人涌入村庄,浩浩荡荡,“势不可挡”。

  为了阻止强拆,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张德荣被几个拆迁人员从楼上摔下来,多处骨折,导致严重伤残,能活着已是万幸。报警,警察也不管。现场村民手机的拍照全部没收或删除,幸好当时邻居的监控拍下了这悲惨的一幕,成为铁证,不然更加冤屈。

  张德荣被摔,多处骨折(医院检查资料)

  张德荣家的房子,事发的楼房,左边的已经被拆

  虽然当时的治疗费是政府出的,但政府答应给10万元“两清”,双方和解,至今却只给了6万,剩下的钱,多次去要,就是不给。

  当时听到张德荣老太太被强拆人员从楼上摔下来,导致重伤,心里咯噔了一下,感到震惊,继而热泪盈眶,望着老太太,感叹道:他们怎么忍心这样对待一个七旬老太太啊!这些执法人员是政府派去的,他们的党性何在?

  据村民说,王传进父母的房子被强行全部拆除了,只要去北京上访他们就截访。回来后政府也不给解决,再上访就关押。

  强拆“秘籍”中,那些常用的手段——断水、断电、扒路、恐吓——能用的几乎都用了。这让村民们感到愤怒而又无奈,整天生活在恐惧当中,痛苦不已。他们给国家信访办反映问题时说:“当地政府在拆迁这一方面,已经把政府变成了一股最大的黑恶势力”“蚌埠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与黑暗正好形成正反面”,这种感受是真切的,是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

  一招失灵 再出新招

  2020年6月17日,长淮卫镇人民政府在给黄银忠、张金全等人下达了《拆违通知》,说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之规定,令一日之内自行拆除(注意:只给一天时间)。

  黄当然不服,再给法院的《行政起诉状》中他说道:1,仇岗村是自然村,不是规划村;2,我户的房子不是現在建的,是10年前建的,而且我户的房子都是建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并不存在违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我们家2户,使用的唯一的宅基地不到300平方米,没有超过蚌埠地区每户160平方米之规定,所以我户不存在违法建房,希望法院主持公道。

  很快,一个月后,长淮卫镇人民政府撤销了这个通知,理由是:“经核查,该区域已经划为城市规划区”。

  这招被村民依法应对,失效了,马上再出新招。

  2020年9月,镇政府要求拆迁户向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房执照》等证书或手续,没有的就按无证的违法建筑拆除——当然了,你如果同意拆迁方案,就不存在违建之问题了。大部分农村的房子,都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或者由于法律政策之故,农村一般都没有什么证书。别说是这仇岗村,恐怕全国大部分农村都是如此。

  这对村民来说简直太难了,从法律上讲,可以说是陷入了极其艰难的境地。

  “维权能人”带头依法斗争

  但是,好在村里还有个“维权能人”,有个极富正义感的善于学习的带头人——张功利。

  虽然也是一个农民,但他算得上是农民中的“文化人”。十多年前就因为积极参与维权,举报抗议污染环境的化工厂,颇有名气,甚至还成为了央视“2007年度三农人物”。在对他的推介语中这样说道:

  张功利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坐落在仇岗村的化工厂污染状况,并拍摄大量的图片证明。2007年7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将蚌埠市列为流域限批城市,仇岗村的几家企业也在停产整顿之列。然而,张功利和村民发现,这些“有背景的”企业有可能再次逃过一劫,过后会重新生产。为了自身的生命健康,张功利和村中1801个村民一起,给蚌埠市市长写了一封信,并加盖了1801人的手印,集体要求坚决关停这些污染企业。至今,张功利带领全村村民一起对抗化工厂的污染,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直接致使该村三个污染企业关停,维护全体村民的环境及健康权益。

  张功利(资料图)

  张功利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揭露导致众多村民患癌的污染企业,对抗当时唯GDP而不惜牺牲环境和民众健康的地方政府,最终将几个污染企业全部赶跑了,这是了不起的。

  再加上村里还有一位在高校当教授的积极参与,他们一起学习法律,依法维权,颇有成效。

  告到基层人民法院,不立案;再告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立案了。与此同时,依法上访,到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受理后不久,终于省里来人了。地方政府某些干部见势不妙,赶紧收手,纠正了一些错误做法,解决了部分由于断水断电等带来的生活问题。

  僵局如何破解:与民争利,还是为人民服务?

  但双方如何达成拆迁协议,以怎样的补偿标准,这就成了一道坎。政府的补偿标准一旦提高,与现有的物价房价等生活标准相适应,与村民们去期望值不相差太大,这就成了僵局的核心问题。这毕竟牵扯到巨大的利益。

  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他们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政府能给予他们应有的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后不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原来两三百平米的房子,总不能让他们去买一个几十平的房子住吧?用赔偿金买到房子,总不能再背着几十万的债务过日子吧?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至于具体按怎样的标准赔偿,地方政府应该从城市规划、财政收入、农民的期望等多方面权衡考虑,保持人民立场,牢记党中央“不与民争利”的指示精神,与村民好好谈判、沟通。千万不要搞成敌我矛盾,作风简单粗暴,这样不利于解决问题,更不利于维护和保持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至少从眼前来讲,最容易也是最急需政府方面做到的一件事,就是兑现承诺,尽快将剩下应该付给张德荣老人家的赔偿金付了,多加照顾和关心,修复一下之前已经破损的党群关系。

  文/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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