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须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1.webp (9).jpg

 

近日,多地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保护自身的预防行为遭遇了各种尴尬。事实到底如何?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在中国进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的传播疫情,经过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发现,这些疫情与境外输入有关,说明中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中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在有了疫苗这个防控手段后,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在积极推动疫苗接种;同时,坚守现行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防控措施,以及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用以防控新冠疫情。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也可降低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关注到,并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其实,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1.webp (10).jpg

 

全国至少10地通告:未接种疫苗影响出行

 

近一周以来,江西抚州崇仁县、浙江宁波宁海县、福建晋江市、四川万源、湖南株洲等十地,都发布了类似“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监所、电影院等重点公共场所”的通告。

 

对于这些政策,部分地区进行了回应,政策确实有,是为了促进新冠疫苗接种任务的完成。江西赣州安远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称,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提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各个地方要朝这个目标去推动,如果没有一定的力度、一定的措施,就完不成这样的目标。”

 

此外,有的地区,除了解释外,对“一刀切”的政策加上了一点“弹性空间”。浙江宁波宁海县委外宣中心工作人员对央视网记者表示,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 …… 重点场所 ”的表述,仅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 “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群,只动员其进行接种,并不要求重点场所实施禁入。

 

广西三市要求:家长未接种疫苗,孩子暂缓上学

 

1.webp (11).jpg

 

7月12日广西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

 

广西桂平市、贵港市港南区、北流市官方通知都不约而同地要求,“根据“应种尽种”原则,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

 

此外,桂平市通告还要求,8月1日起,未接种人员不得参加市级组织的大型活动,以及不允许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等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要求必须接种,如果不接种可以暂缓入学、入托,但是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

 

安徽省黄山市:未接种疫苗学生,办理入学将受影响

 

7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公告明确:年龄在12-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均需要接种。即日起至7月底为15-17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8月份为12-14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并特别提醒:该年龄段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道时须提供接种证明或禁忌症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河南唐河: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

 

1.webp (12).jpg

 

根据“云上唐河”客户端7月11日公布的信息,除了“进出公共场所一律出示疫苗接种证明或接种禁忌证明”,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在《关于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一律进行疫苗接种(含离退休人员、临时工、政府购岗),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停止上班。

 

7月16日,健康时报记者致电唐河县卫健局,电话未接通。

 

江西瑞金:没打影响出行,单位责令限期接种

 

7月12日,江西瑞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三代以内亲属)、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公告显示,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机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农村集市、农贸市场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来源:中国青年网;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收藏此文 赞一个 ( )

支持红色网站,请打赏本站

微信打赏
微信扫描打赏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