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不打疫苗就必须开证明,谁给你们的权力?

  今年4月11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就说过:近期个别地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7月16日,中纪委、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又几乎是同时发文,再一次强调:禁止强制、变相强制接种疫苗的行为。

  然而,上面再有政策,也搞不过下面的各种对策。

  就是这样的三令五申,有的地方还是非常任性地继续强制接种疫苗,尤其在一些中小学里面,这种情况可以说是非常严重了。

  在安徽亳州三中的一个家长群里,十几天前就有这样的一个通知:12岁以上的学生必须接种疫苗,否则影响出行、上学、就业等。

  出行和就业三中肯定是不会管的,能不能上学他们就能管了。

  然后,老师就开始在班级群里通知了,意思就是原则上要求都打,实在不能打的“必须”有医院开证明。

 

  得有医院开证明才能不打?

  这不就是央视新闻里说的那种变相强制吗?

  老师还特意把班级里没打疫苗孩子的名字给列出来,要求尽快打。


  7月18号学校就发了要求打疫苗的通知。

  有家长就问,孩子就是不想打这个,就不行吗?

  老师的回答是,不能打得去有关部门开“不能打的证明”。

  必须开证明才能不打,这叫啥自愿接种呢?

  有人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里面有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

  所以学生就是应该打疫苗的,但问题是,这个新冠疫苗并不属于免疫规划的疫苗,也就不能适用“疫苗管理法”。

  为了这个事,三中的家长还给当地的市长热线打了电话,接到的回复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根据媒体的报道:广西、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多个区县都发布了通知,规定不打疫苗的市民在入学、就医、出行等方面要受到限制。

  据不完全统计,发布类似“政策”的地区包括江西抚州崇仁县、江西赣州定南县、江西赣州安远县、浙江丽水青田县、浙江宁波宁海、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福建晋江市等。

  在被媒体曝光之后,这些地方陆续都撤回了“土政策”。

  那么,安徽亳州三中的有关领导们,你们为啥还要继续这么干呢?谁给你们的这种权力?

  权力是人品的试金石,权力的使用最能检验出掌权者的人品。

  恶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折磨和伤害弱者,善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造福和帮助弱者,

  他们都从中获得了快乐,但这是多么不同的快乐,体现了多么不同的人品啊。

收藏此文 赞一个 ( )

支持红色网站,请打赏本站

微信打赏
微信扫描打赏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