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以来,“限电潮”影响全国多个省份,不止工业用电,居民用电也一度受限。
内蒙古、宁夏、上海等地区在此前就已经陆续开启“涨电价”的调整,允许煤电市场交易电价在标杆电价基础上向上浮动。
此外,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解决全国煤炭紧缺的问题。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铁路集团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铁路运力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
7月23日,内蒙古工信厅、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明确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限并调整部分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规定,自8月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电量成交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
中金公司研报分析称,蒙西地区率先明确电价上浮空间,将帮助火电实现盈利边际改善,此次调整也是2017年以来“降电价”和浮动电价政策推出后,首次放开电价管控。
据《人民日报》旗下《中国能源报》报道,8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宁夏今年8-12月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予以调整,并提出允许煤电交易价格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随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准价+上下浮动”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取消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暂不上浮”的规定。
8月底,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工作指引》的通知,进一步规定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最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另据华夏时报报道,9月24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2021年四季度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允许月度交易成交价差可正可负,同时电价上涨将传导给终端用户。这被认为是广东电力市场即将进入定价上涨阶段。
紧接着,9月27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我省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规定自10月起,将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
通知中提到,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合理体现发电、用电成本,降低市场风险。目前来看,湖南省规定:“当平均到厂标煤单价超过1300元/吨,煤价每上涨50元/吨,燃煤火电交易价格上限上浮1.5分/千瓦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