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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长城内外:谈谈“与国际接轨”

 

  这些年来,“与国际接轨”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提法和用语,许多人张口闭口就是“与国际接轨”,“与国际接轨”这个用语也频频见诸于媒体。可是,对于许多吃瓜的群众来说,对于究竟什么才是“与国际接轨”却云里雾里的给弄糊涂了。

  “接轨”本是一个交通术语,原义是指把两条分别修筑的铁路轨道连接起来。后来,引申义日益广泛,有的把体制机制的转型对接叫“接轨”,也有的把产品质量标准化叫“接轨”,还有的把某方面不同的制度和做法趋于一致叫“接轨”,等等。如今所说的“接轨”一词,其实是“与国际接轨”的简称。

  我的印象中,在中国,“与国际接轨”这个提法是在本世纪初我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开始使用并逐渐流行起来的。当时,有关部门在解释我国加入WTO的意义时说,中国加入WTO后可以通过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

  实际上,在当时,“与国际接轨”这个提法是有特指的,是指我国加入WTO和其他国际性组织后,在技术标准、相关法律和管理规范等方面,要按照特定的国际规则或者惯例办事。

  可是到了后来,“与国际接轨”这个用语使用的领域与范围却越来越广,有段时间,好像几乎所有的部门、行业和单位都在讲“与国际接轨”,有的甚至提出“中医药必须与国际接轨”这样荒唐的口号。

  这些年来,在使用“与国际接轨”这个用语上存在着两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以“与国际接轨”为借口,否定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意识形态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主张全盘西化。

  前面说过,“与国际接轨”这个提法是特指我国加入WTO和其他国际性组织后,在技术标准、相关法律和管理规范等方面,要按照特定的国际规则或者惯例办事。所以,在涉及基本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文化建设和基本生活方式等问题上,不能随意使用“与国际接轨”一词。

  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这些方面根本不存在所谓“与国际接轨”的问题。此外,我国倡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在这些方面也根本不能搞所谓的“与国际接轨”。

  可是,这些年来,一些人以“与国际接轨”为借口,有的主张我国引进西方式的议会制度,有的主张我国实行全面的私有化,有的还主张我国引进西方的圣诞节、情人节等洋节,等等。这些做法,实质上是否定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意识形态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主张全盘西化。可见,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了全盘西化的代名词。

  二是以“与国际接轨”为借口,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例如,一些商业银行收费多如牛毛,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有的能源价格一再上涨,理由也是“与国际接轨”。老百姓调侃说,“该接轨的不接轨,不该接轨的都接轨”,“物价与国际接轨,可工资却不与国际接轨。”

  实际上,在这些人手里往往同时攥着两个“法宝”,对于外国有他们也想干的事,就打起“与国际接轨”的旗号;而对于外国值得中国学习的长处并且对人民有利但他们又不想干的事,就抛出“中国特色”的理由。

  总之,“与国际接轨”这个提法有特定的含义,绝不可滥用,更不能以“与国际接轨”为借口,否定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意识形态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主张全盘西化,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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