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是网络时代,剧情往往反转得快,昨天错的,今天也许就成对的了。
6月6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大参考》栏目报道,驻马店上蔡县刘女士家的麦田,地处空气质量监测站附近,上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禁止她用收割机,只能人工割麦。
暗黑君昨天发了一篇《70亩小麦必须手割防污染?何不食肉糜》,不久就被he蟹,大概与此事“反转”有关。
6月7日下午,河南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地块此前已被上蔡县相关部门征收,并已完成补偿。随后“闲置期间”被村民刘某私自占用并耕种。
原来刘女士一家私自占用土地耕种,理亏在先。别说让你用手割,能让你收下来就算宽宏大量了。
照理说,应该借扫黑除恶之际,将她一家全部扫进去蹲蹲,震慑一下这些“diao民”。
但仔细想想,果真所有过错全在刘女士一家么?未必!
此地1996年就被有关部门征收了,之后一直闲置23年至今。
而此地所属蔡明园公园,公园中心是一座广场,广场上一座号称“亚洲第一门”的南山门,自1995年12月至2006年9月兴建,历时11年,总投资2800万元,由县政府和释明承法师共同兴建,其中大门就占2750万元。
什么样的大门要建11年?这办事效率也是醉了。
也就是说,这座所谓的公园,其主要景点就是一座山门。广场四周的土地,大多数一直荒芜。
荒芜达二十多年的土地,当地农民种上点麦子,又怎么了?不比闲置着长杂草要强得多?
要知道,虽说我国是粮食生产国,但同样也是粮食进口国。
2017年,我国粮食累计进口1.31亿吨;2018年,累计进口1.16亿吨;2019年,据估算也要超亿吨。
以平均亩产1000斤来说,70亩年产小麦35吨,二十三年805吨。这只是刘女士一家,其余荒芜的土地呢?
对有关部门的这种作为来说,骂一句“败家子”毫不为过,崽费爷田心不疼。
种粮农民现在可以获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刘女士这种情况本不该获得补贴,但建议对其进行特别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闲置一年的要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就可以由当地政府无偿收回,何况闲置达23年之久?
根据《土地管理法》,此处地块应该归还村集体,让农民恢复耕种。
如此说来,刘女士耕种荒芜这么久的土地,半点错也没有。
所谓的“反转”,哪来什么反转?
我看应该好好追究一下有关部门的责任了,别一句“反转”就没责任了,好像还受了天大委屈似的。
老百姓骂你们一句“不吃人粮食”,何错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