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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还转升司法所长,司法也被强奸了!

  近日,财新网刊发的题为《湖南邵东少女七年前被强奸,嫌疑人被立案后正常退伍当上司法所长》的报道引起普遍关注。当事人廖玲回忆称,当时她14岁,彭某超当时24岁。当地警方表示当时已立案,移交案件后目前不清楚调查结果。对此,邵东县司法局回应称,彭某超“属于是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犯罪”。

  2019年6月20日,当地官方再次回应称,涉案嫌疑人彭某超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邵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司法局、公安局、火厂坪镇、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调度调查相关情况。县主要领导表示,秉着不袒护、不冤枉的原则,依法依纪对涉案人进行调查处理。另外,涉案嫌疑人彭某超2012年12月退伍,2015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现为邵东县火厂坪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2012年8月26日,邵东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案发时,彭某超为现役军人。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到彭某超原所属部队。下一步,邵东将继续与所属部队对接衔接,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彭某超涉嫌强奸案。

  我不知道邵东县司法局回应称,彭某超“属于是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犯罪”是什么意思,莫非在邵东县司法局的眼里,有犯罪嫌疑的人被提拔为司法所长就天经地义、毫无瑕疵?

  同样,我也搞不清邵东官方有关彭某超“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是什么意思?但我却知道,据财新网报道,在湖南省邵东县火坪厂镇政府工作人员公示栏彭的名下,清清楚楚的写着:司法所长、武装干事!而中共邵阳市委的机关报《邵阳日报》2019年1月一篇对彭某超的“先进事迹”报道中,其身份也是火厂坪司法所所长。

  整整七年了,一个强奸案虽然被立案,移交案件后居然至今没有结论,也没有给受害者任何答复,结果却等来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被提拔成了司法所长,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过,直至被受害人偶然发现后举报——谁能料到,这样只有在影视剧中才可能出现的离奇情节,居然在现实中出现了!

  如果不是涉嫌强奸的彭某超受到提拔重用,激怒了受害人,或许这起强奸案就“永远没有发生”;即使“发生”,也许永远没有答案。毕竟那段屈辱的历史已经过去七年了,没准少女已经慢慢淡忘;即使难以忘记,也会早已心灰意冷,恐怕不再指望法律会主持公道了。

  然而,偏偏这个彭某超不甘寂寞,偏偏公平、正义、舆论在一些人的眼里不值一文,偏偏有人视草民的尊严如粪土。

  为什么一桩并不难查办的强奸案就查不下去,而犯罪分子居然成了司法所长呢?这件事背后的猫腻实在太多了。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之中,吴钩不敢wang议,可到了彭某超被验明正身的那天,就真是法治的耻辱,天大的笑话了!

  七年前,少女被人强奸,被强奸和受到伤害的是少女一人;七年后,犯罪分子被提拔为司法所长的消息曝出,受到伤害和被“强奸”的就不仅仅是当年的少女了!

  那么,被强奸的还有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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