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董岚和益阳市委副书记黎石秋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其中董岚的论文经知网检测正文查重率超过50% ,黎石秋的博士论文查重率也近50%。7月3日晚,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发表声明称:“针对网络有关我校毕业生董某、黎某博士学位论文的质疑,我校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那么,董岚和黎石秋是什么时候在湖南大学读的博士的呢?
据百度百科介绍,黎石秋是在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期间,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的。而在此期间,黎石秋于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宁乡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也就是说,黎石秋是一边当县长,一边学完博士课程的。
至于董岚是什么时候在湖南大学读的博士的,百度百科没有介绍,只说:董岚,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衡东县人,博士研究生文化,1993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据记者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发现,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于2007年10月16日提交,导师是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黎石秋的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是于2007年3月10日提交的,导师是王全兴,答辩委员会主席为刘定华。这说明,董岚也应该是2004年至2007年期间在湖南大学读的博士的,与黎石秋基本是同时期学完博士课程的。而董岚1993年6月参加工作,目前已任厅级领导干部——湖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可见她不是脱产到湖南大学读博士的,也是一边工作(可能她当时已是处级干部),一边学完博士课程的。
董岚在职读博士时工作忙不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当县长的工作都很忙,而且不是一般的忙,而是非常非常的忙。作为一县之长,既要管全县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又要管全县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和柴米油盐,还要接待上级视察检查、招商引资迎来送往,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眼睛一睁,忙到熄灯”,“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没保证”,绝对是比“996”还要“996”。此外,当县长的也是人,也有父母、配偶和子女,家里的事他不可能一点也不管。因此,黎石秋当县长时,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读博士课程。
其实,经过那个年代的不少人都知道,在20世纪80年代至本世纪头十年,干部选拔比较强调学历,其他同样的条件,硕士就比本科有利,博士就比硕士优先。因此,在各级干部中掀起了一股搞学历的热潮。当时在官场上曾经流传着一段顺口溜:“年龄是个宝,文凭不可少,关系最重要,能力作参考”。可见在职务提升方面,虽然关系最重要,但文凭也不可少。于是,在那二三十年,不仅有许多县处级以下的干部在搞学历,而且不少厅局级甚至省部级领导干部也在搞学历。你说,许多领导干部平时工作那么忙,他们哪有时间去正儿八经地去读博士、硕士课程呢?
于是,投机取巧的事情就发生了:有的领导干部作业、考试、写毕业论文叫别人代笔,有的论文抄袭别人的东西,有的不仅叫别人代笔甚至连代笔人写的东西也大都是抄袭的。而学校的领导和老师由于种种原因,对这些问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眼,有的甚至帮着造假舞弊。
其实,对于许多干部在职学习的文凭有水分的问题,有关部门也都很清楚。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有关部门虽然没有明确否认干部在职学习获得的文凭,但已经不把这种文凭作为选人用人的一个条件了。
所以,我认为,对于厅官博士论文抄袭这种事,被揭露出来以后当然要查,如果经调查确有此事,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但作为咱老百姓来说,也别把这种事太当回事,因为此类事情毕竟是过去那个荒唐时期发生的荒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