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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线

苏联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线

什么是公平正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

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权利公平,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合法的生存、居住、迁移、教育、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所谓机会公平,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所谓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某些人通过对过程的控制而谋取不当利益。所谓结果公平,则主要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在分配上防止过于悬殊和两极分化,以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正义的内涵与公平存在若干重叠,但它更多的指向是社会的是非观及荣辱观。它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更是水火不容。

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取向。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并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因此,共产主义体现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好的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公平正义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线。大量的事实说明,如果缺失了公平正义,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严重的挫折,社会主义国家就会变质和垮台。在这方面,前苏联的解体就是最典型的事例。

前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还曾经是世界上的两个超级大国之一,可是却在1991年12月轰然垮塌和解体。虽然其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苏联高层党政官员腐化变质,蜕变成严重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特权阶层,导致社会逐渐丧失了公平正义,最后被苏联人民所抛弃。

那么,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在前苏联是如何丧失的呢?现在看来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苏联高层党政官员腐化变质,蜕变成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使苏联社会严重缺失了公平正义。

据媒体报道,苏联解体前,当时的苏联《西伯利亚报》曾经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代表工人的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占11%,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占到85%。为什么会有85%的被调查者认为苏共代表的是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呢?这是因为苏联高层党政官员已经腐化变质,蜕变成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

据有关资料,在苏联解体前,早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特别是在斯大林逝世后,苏联的特权越搞越严重,部长级工资和普通工人的工资竟相差44倍至56倍,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则扩大到上百倍。勃列日涅夫担任苏共总书记时,除了让自己的小儿子当上前苏联外贸部副部长之外,还让自己的女婿从内务部一个普通的中校官员在短短几年之内,一升再升而成为内务部中将衔的第一副部长,不久更晋升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上将。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苏联各地,都“变成塞满亲属和以地方领导为靠山的人谋求高薪和清闲职位的地方”。叶利钦后来曾描述了前苏联的特权阶层是如何享受特权的。据他说,在全莫斯科享受各类特供商品的人约有4万,而又有等级之分,“一切都取决于官级高低”,一个州委第一书记的权力会“巨大无边”,而这样做的结果是,“几十人过上了共产主义生活,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却在贫苦中苦苦挣扎”。就这样,使苏联社会严重丧失了公平正义。

第二个阶段,是苏联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为使其特权利益合法化,以改革的名义促使国家转向资本主义,使苏联社会完全丧失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苏联高层党政官员腐化变质蜕变成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后,不仅仅只是寻求特权,更为厉害和要命的是,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要求“实至名归”。他们不会甘心在原有政权壳子中去谋取私利,而是要求彻底改变原有的妨碍其谋利的政权性质,打碎这个旧壳子,以便在新的制度和体制下更方便更贪婪地去攫取利益。因此,这种既得利益集团一旦形成,且数量日益增多时,自然会促使执政党及其政权性质发生改变。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发起了所谓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在政治改革方面,否定苏共和苏联的历史,否定列宁、斯大林,而用人道的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还推动修改宪法,从法律上取消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将原宪法第六条“苏联共产党是苏联人民的领导力量、指导力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核心地位”,修改为“苏联共产党和其他政党、人民团体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参与国家管理”。这样一来,苏联共产党就沦为资产阶级式的议会党团了,从而使苏共面临着垮台的危险。

在经济改革中,戈尔巴乔夫采用迂回的方式,千方百计地把苏联引向私有化。他在苏共已被解散、资本主义复辟已经基本实现的1991年11月就曾说:“应该改变制度,我当时(指他上台不久——引者)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如果一开始,社会还没有作好准备,就这样提出问题,那将一事无成。”于是,他采用迂回的方式,使用似是而非的语言,制造思想混乱,诱编群众跟着他走向私有化。戈尔巴乔夫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办法:

一是通过诋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私有化鸣锣开道。

戈尔巴乔夫把由于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引起的一些弊病,统统归咎于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诽谤它是“产生经济的危机状况的主要原因和摆脱这种危机道路上的主要障碍”。说公有制的统治“使人同生产资料失去了联系,排除了建立创造性劳动条件的可能性”。还说公有制是“行政命令体制的基础,这种体制束缚我们整个社会,不打破这种体制,国家根本不可能复兴和革新”。他言下之意,就是要打破那种束缚整个社会的行政命令体制,当然首先就必须打破这种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公有制。有戈尔巴乔夫带头攻击公有制,一些经济学家也就有恃无恐地往公有制脸上抹黑,日益放肆地往私有化脸上贴金,说什么私有制可以克服公有制造成的“异化”,可以解放被公有制所束缚的“人的个性”,可以实现在公有制下所不能实现的“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等。在这样一股诽谤公有制、吹捧私有化的风浪中,群众的思想被搞乱了。

二是通过宣扬笼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引向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

戈尔巴乔夫在1990年3月说:“不进行所有制关系的深刻改革,经济改革就是不可思议的。苏共主张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这些形式平等和合理的竞争是公民自由、劳动者实际选择发挥自己才能的方式方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基础。”经他建议修改的《苏联宪法》宣布:“苏联经济制度在苏联公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国家为发展各种形式的所有制创造出必要的条件并保证平等地保护这些所有制形式。”他翻来覆去就是强调笼统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平等竞争,而不说明其中以何种所有制为主体,这纯粹是在愚弄群众。其实在戈尔巴乔夫等人思想上,这一点是清清楚楚的。所谓反对公有制的“垄断”,就意味着要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代之以私有制;所谓全面改革所有制,就是实行私有化。受到戈尔巴乔夫高度赞扬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500天经济计划》和戈尔巴乔夫自己领导制定的《总统方案》,都明确了这一点。后来,《500天经济计划》作者沙塔林就直言不讳地承认:“社会主义概念就是实行财产私有、企业经营自由和市场经济”,就是西方的经济制度;并且说自己持有这种看法“已有25年了”。

三是利用模糊的“非国有化”,引向明确的私有化。

1990年8月,戈尔巴乔夫提出:“我们应当把非国有化的任务看作是一项最重要的任务。”但他这时对非国有化的解释是非常含糊的。过了两个月,戈尔巴乔夫便把“非国有化”与私有化并提,要求“采取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刻不容缓的措施”。到了后来,他就根本不提非国有化,而只提私有化了,并且强调私有化主要是向私有制转化,因为“没有私有制,一事无成”。对于这一点,俄罗斯经济学家普切林采夫说得明白:“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四是通过谈论抽象的市场经济,引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戈尔巴乔夫在系统地提出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以后,就把向市场经济过渡作为他的经济纲领。他反复强调:“除了向市场过渡,别无选择。全世界的经验都证明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起初,他只是抽象地讲市场经济,而不讲他所主张的市场经济是在什么性质的所有制基础上运行的,他的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什么。后来随着他亮出实行私有化的底牌后,他所主张的市场经济也就明晰起来的。戈尔巴乔夫认为,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为了形成自由商品生产者这个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因素,需要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实行私有化。”戈尔巴乔夫等人认为,市场关系的主体是以企业家为代表的自由商品生产者,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缺陷就是没有这样一个以企业家为代表的自由商品生产者阶层。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培育这样一个阶层。于是,1990年戈尔巴乔夫的《总统方案》和沙塔林的《500天经济计划》都规定了培育企业家阶层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要求,所谓企业家阶层,是以私有化为前提的,他们占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生产资料、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这个阶层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可见,戈尔巴乔夫所主张的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多元所有制结构为基础的。这种市场经济只能是地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到前苏联人民看明白这一点,已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戈尔巴乔夫推行的私有化改革,在苏联解体前开始大造舆论,在苏联解体后正式实施。苏联解体后,有82%的地方领导人和61%的大工业家来自原苏联的官僚机构;俄罗斯的暴发户中,61%的人靠的是将国有企业化为私有;90%的私有企业老板是过去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人。因此,有这样一种看法:“苏联剧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苏联既得利益集团的‘自我政变’,是为了使他们长期以来通过不合法、不正当手段占有的社会财富和各种权益合法化。” 美国一位研究俄罗斯的学者说:“(苏联)共产党是唯一一个在他们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党。”

戈尔巴乔夫推行的私有化经济改革,使原来的既得利益集团成为资本主义的新贵,而将广大劳动人民抛入受资本家奴役的深渊。这样,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在苏联社会就完全丧失了。

苏共垮台与苏联剧变的教训告诫我们,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线,如果丧失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国家就会变质和垮台;而要维护公平正义,执政党就必须拒腐防变,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带领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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